一种灯具装饰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09503发布日期:2018-06-16 00:07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灯具装饰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灯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灯具装饰件。



背景技术:

灯具是室内装修中不可缺少的照明电器,而装饰件可以使灯具的设计风格呈现出多样化:古典、现代、时尚、欧式、美式、清爽、豪华,美不胜收;而目前,在灯具装饰件的生产组装过程中,灯饰件往往是通过石灰水、胶水等粘合剂粘贴在灯具上,时间久了,粘合剂会失效,从而造成灯饰件的脱落,可见现有技术存在这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灯具装饰件。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灯具装饰件,包括:灯饰件主体;所述灯饰件主体的末端镶嵌有与灯具连接的螺纹连接件。

详细地,所述螺纹连接件具体为铜螺母,所述铜螺母的外周设有多个锯齿状的凸起。

一种注塑模具,用于注塑制作所述的灯具装饰件,包括上模、下模,所述上模开设有上模腔,所述下模开设有下模腔,所述上模腔和所述下模腔共同组成与所述灯饰件主体的外轮廓相同的注塑腔;其中所述下模上开设有滑动槽,所述滑动槽与所述下模腔的末端对齐,所述下模上开设有一用于放置所述螺纹连接件的槽口,所述槽口与所述下模腔的末端相邻靠齐,所述槽口设置在所述下模腔和所述滑动槽之间;设有一滑块与所述滑动槽滑动配合,所述滑块的末端设有一立柱,所述立柱与所述槽口相匹配。

本发明通过在传统灯饰件的基础进行技术创新,在灯饰件主体的末端镶嵌有与灯具连接的螺纹连接件,这样便于灯饰件紧固地安装在灯具上,不会轻易脱落;同时在通过在模具上设置一可推动螺纹连接件的滑块,在注塑加工时,巧妙地将螺纹连接件推压镶嵌入灯饰件中,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中灯饰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中注塑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灯饰件主体;2、螺纹连接件;3、下模;4、下模腔;5、滑动槽;6、槽口;7、滑块;8、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需要指出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顶部”、“底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一组”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灯具装饰件,包括:灯饰件主体1;所述灯饰件主体1的末端镶嵌有与灯具连接的螺纹连接件2。

详细地,所述螺纹连接件2具体为铜螺母,所述铜螺母的外周设有多个锯齿状的凸起。

如图2所示,一种注塑模具,用于注塑制作所述的灯具装饰件,包括上模、下模3,所述上模开设有上模腔,所述下模3开设有下模腔4,所述上模腔和所述下模腔4共同组成与所述灯饰件主体1的外轮廓相同的注塑腔;其中所述下模3上开设有滑动槽5,所述滑动槽5与所述下模腔4的末端对齐,所述下模3上开设有一用于放置所述螺纹连接件2的槽口6,所述槽口6与所述下模腔4的末端相邻靠齐,所述槽口6设置在所述下模腔4和所述滑动槽5之间;设有一滑块7与所述滑动槽5滑动配合,所述滑块7的末端设有一立柱8,所述立柱8与所述槽口6相匹配。当流体态的塑料原料注入模具后,待塑料原料冷却至半凝固状态时,通过推动所述滑块7,利用立柱8将所述螺纹连接件2推压入半凝固状态的灯饰件中。

本发明通过在传统灯饰件的基础进行技术创新,在灯饰件主体的末端镶嵌有与灯具连接的螺纹连接件,这样便于灯饰件紧固地安装在灯具上,不会轻易脱落;同时在通过在模具上设置一可推动螺纹连接件的滑块,在注塑加工时,巧妙地将螺纹连接件推压镶嵌入灯饰件中,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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