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嵌入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81592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嵌入式灯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筒灯包括筒体、弹簧组件,筒体上设有相对的两个安装凸块,安装时将弹簧组件的弹簧端用手压缩后深入两个安装凸块之间的间隙中,放开弹簧端,弹簧端恢复弹性后套合在两个安装凸块上,再将弹簧端的定位杆插入弹簧端的内孔内以将弹簧端安装完毕,操作过程复杂,且操作人员在长时间按压弹簧端进行组装后容易对手造成损伤、影响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弹簧端安装简单、操作人员不容易伤手、工作效率高的嵌入式灯具。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嵌入式灯具,包括灯体、弹簧组件,所述弹簧组件包括弹性臂,所述灯体与弹性臂通过固定结构限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灯体与弹簧臂通过固定结构限位,取代手工操作,安装简单、操作人员不容易伤手、工作效率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灯体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开口朝向墙体设置,所述凹槽供弹性臂插入,所述凹槽内设有卡块,所述弹性臂与卡块卡接配合,通过所述改进,弹簧组件的弹性臂置入凹槽,插装方便,卡块与弹性臂卡接,避免弹性臂从凹槽内脱出,整体安装简单,操作人员不容易伤手,工作效率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还有一种改进,所述卡块设有斜面,所述斜面倾斜朝向凹槽底部设置,通过所述改进,斜面在弹性臂插入凹槽过程中提供导向,避免弹性臂与卡块抵住而无法完全插入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还有一种改进,所述灯体内设有凹陷,所述凹陷供卡块弹性挤入,通过所述改进,弹性臂插入凹槽时,将卡块弹性挤入凹陷中,从而避免弹性臂与卡块抵住而无法完全插入凹槽内,从而减小弹性臂完全插入凹槽时需要的挤压力,保护操作人员的手,提高装配效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还有一种改进,所述凹槽底部设有缺口,所述卡块通过缺口露置在灯体外,通过所述改进,卡块通过缺口露置在灯体外,以供操作人员目测是否安装到位;设置缺口,卡块通过缺口露置,相较于凹槽内设置卡块,灯体在模具一体式注塑成型时模具脱模更加方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还有一种改进,所述弹簧组件还包括弹簧本体,所述弹簧本体和弹性臂由单根弹簧线一体式制作,通过所述改进,单根弹簧线卷绕、折弯后制成弹簧组件,使得弹簧组件整体性好、强度高、结构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嵌入式灯具弹簧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技术嵌入式灯具的弹簧组件和筒体配合处结构立体示意图

现有技术附图中的序号标注为:11-筒体,111-安装凸块,12-弹簧组件,121-弹簧端,122-定位杆。

图3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立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装配位置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的序号标注为:1-灯体,1.1-凹槽,1.2-卡块,1.2.1-斜面,1.3-凹陷,1.4-缺口,2-弹簧组件,2.1-弹性臂,2.2-弹簧本体,2.3-配合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2所示,为现有技术的嵌入式灯具的结构,

弹簧组件12包括弹簧端121和定位杆122,装配前,定位杆122插入在弹簧端121的内孔内,装配时,将定位杆122从弹簧端121内拔出,操作人员将弹簧端121压缩,放入筒灯11的两个相对设置的安装凸块111的间隙内,然后放开弹簧端121,弹簧端121恢复弹性而套合在两个安装凸块111上,然后再将定位杆122插入弹簧端121的内孔内,完成安装,工序繁琐、按压弹簧端121容易伤手;

如图3~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嵌入式灯具的结构,

其中,弹簧组件2包括两部分,弹簧本体2.2和设在弹簧本体2.2上的两个弹性臂2.1,两个弹性臂2.1的相对位置变化需要克服弹簧本体2.2的弹力。

其中,弹簧本体2.2和弹性臂2.1由单根弹簧线卷绕、折弯制作。

其中,弹性臂2.1为矩形或多边形等具有配合孔2.3的框体。

工作原理为:弹性臂2.1插入灯体1的凹槽1.1内,弹性臂2.1向凹槽1.1内部移动,与卡块1.2相抵时,卡块1.2上的斜面1.2.1导向,弹性臂2.1继续配合,将卡块1.2弹性挤入凹陷1.3中,当卡块1.2进入配合孔2.3时,卡块1.2弹性恢复从凹陷1.3中脱出,卡块1.2与弹性臂2.1的配合孔2.3配合,弹簧组件2与灯体1沿弹性臂2.1的脱出方向限位,弹簧本体2.2与灯体1相抵,弹簧组件2与灯体1沿弹性臂2.1的装入方向限位,故弹簧组件2快速、简单地装入灯体1中。

图示中,凹槽1.1是不完整的,凹槽1.1的底部为镂空,即设置缺口1.4,其目的是让卡块1.2露置在外,便于目测和成型加工。

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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