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镜挡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8685发布日期:2018-06-12 19:33阅读:1097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属于汽车透镜大灯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透镜挡光板。



背景技术:

目前,车辆透镜大灯通常分为单光及双光两种,单光透镜大灯分为近光灯及远光灯,两者分开独立运行;双光透镜大灯具备挡光板,用以调整光强,实现近光及远光两种照射功能。但目前透镜挡光板不单单需要调整光强,区分近光远光区域,而且需要支撑电磁阀等控制组件,另外连接透镜的反射碗也缺乏足够的稳定性,同时配合缺乏紧密性,容易造成近光及远光照射的模糊分散,影响驾车。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透镜挡光板,通过挡光部配合支架部,形成挡光区域,同时配合安装孔及压片,固定连接,避免稳定性较差的麻烦。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公开了一种透镜挡光板,其包括挡光部,挡光部包括第一端部及连接并位于第一端部一侧的第二端部,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成阶梯状,具有预定高度差;环绕于挡光部的支架部,支架部裸露出第一端部远离第二端部的一侧;设置于支架部的多个安装孔;以及设置于支架部两侧的压片。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预定高度差设置为2mm~3mm。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第一端部远离第二端部的一侧设置为豁口,豁口中央由两端向内弯折。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还包括设置于第二端部的多个定位孔,多个定位孔位于第二端部相对两侧。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压片靠近第一端部一侧,凸出于支架部,通过弯折卡合透镜反射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1)挡光部分为第一端部挡光,第二端部在挡光的同时支撑电磁阀,阶梯连接提高强度,增强稳定性。

2)支架部具备多个安装孔及压片,安装连接稳定性较好。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必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透镜挡光板示意图。

附图标记

挡光板10,第一端部11,第二端部12,支架部20,安装孔30,压片40,豁口50,定位孔60。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请参考图1,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透镜挡光板示意图。如图所示,一种透镜挡光板包括挡光部10,挡光部10包括第一端部11及连接并位于第一端部11一侧的第二端部12,第一端部11与第二端部12成阶梯状,具有预定高度差;环绕于挡光部10的支架部20,支架部20裸露出第一端部11远离第二端部12的一侧;设置于支架部20的多个安装孔30;以及设置于支架部20两侧的压片4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透镜挡光板安装至透镜与灯泡反射碗之间,用以改变光强。详细而言,挡光部10通过支架部20安装覆盖至反射碗,面向灯泡,第二端部12由支架部20环绕,相对靠近反射碗,藉以支撑安装电磁阀等控件(未绘示),在另一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还包括设置于第二端部12的多个定位孔60,多个定位孔60位于第二端部12相对两侧,方便安装控件,稳定支撑,同时定位效果良好,加工安装简单。如此控件驱动调光板转动,遮掩灯泡,调节挡光性能,本实用新型在此不多赘述。第一端部11一侧裸露在外,实现灯泡光源的挡光。支架部20的安装孔30及压片40用以连接固定灯泡反射碗组件,实现稳固安装,提高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端部11与第二端部12成阶梯状,具有预定高度差,藉以增强两者连接的强度,提高第二端部12的支撑性能。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预定高度差设置为2mm~3mm,紧密连接,避免间隙过大,同时防止过宽的高度差影响到反射碗的反光及自身的挡光,结构简单,实用性强。

请继续参考图1,第一端部11远离第二端部12的一侧设置为豁口50,豁口50中央由两端向内弯折。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豁口50藉以裸露出灯泡,同时两端调整光线,方便照射,展现远光区域,形成较远的光斑。当需要调节成近光区域时,只需由第二端部12上支撑的控件驱动,遮掩住豁口50,相当于由豁口50两端封闭,与挡光部10相互配合,实现灯泡的遮挡,就能展现近光区域,形成较近的光斑,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同时,具有第一端部11与第二端部12的挡光部10不可或缺。

此外,压片40靠近第一端部11一侧,凸出于支架部20,通过弯折卡合透镜反射碗。由此一来,压片40便能在安装孔30连接反射碗的同时,通过弯折卡合反射碗,进一步固定连接两者,避免振动引起的偏移,提高稳定性。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申请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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