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包括至少一个LED;
透光罩,包围所述至少一个LED;以及
图案化单元,设置于所述透光罩上,所述图案化单元包括入光表面和出光表面,所述入光表面接收来自所述透光罩的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化单元部分覆盖所述透光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化单元的出光表面在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的出光率不同,所述第一角度为与垂直于所述图案化单元的方向成0度到20度的角度,所述第二角度为与垂直于所述图案化单元的方向成大于20°的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罩包括扩散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化单元包括至少一组棱镜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单元包括三棱镜单元,所述三棱镜单元包括若干三棱镜子单元,所述三棱镜单元之间的间距为0.5毫米到25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棱镜单元的棱镜高度为0.2毫米到10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棱镜单元的截面顶角为15度到120度。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化单元还至少包括第二棱镜单元,并且所述第二棱镜单元的延伸方向与所述至少一组棱镜单元延伸方向不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罩包括凹陷部,所述图案化单元设置于所述凹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