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7621发布日期:2018-10-02 18:34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切换光型状态的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



背景技术:

首先,在现有车灯装置的设计中,远光灯与近光灯的诉求及规范要求不同,远光灯是要求聚光,以达到远距离照射的目的,而近光灯则要求扩光,以求在近距离中,达到视觉宽广的目的。因此,在车灯装置的设计概念中,通常是将远光灯及近光灯分开设计,也就是各有其专用的灯杯,以分别负责远光灯及近光灯的照明。例如,第TW M353845号专利案所揭露的“行车照明之车灯结构”,是通过各自分开的近灯及远灯模块,以达到近灯及远灯的切换功能。

接着,现有车灯装置的发光模块,可分为卤钨灯及HID灯(气体放电式灯,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其中卤钨灯的电弧长为5.6毫米(millimeter,mm),HID灯的电弧长为4.3毫米,其集光系统大多采用PES(Projector Ellipsoid System)。而HID灯的主要发光型态是集中在两个电极处,因此,远光灯的聚光可以由靠近光强极高的光点进行配光,而近光灯则可由远离高光强的电弧进行配光。然而,由于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 diode,LED)的发光型态为均匀面光源,并没有特别突出的高光强区域,因此也较难在单一透镜的架构下设计出远近合一的车灯装置。另外,现有车灯装置若是要在单一透镜架构下设计出远近合一的车灯装置,其整体的体积将会较大,且发光强度也仅能达到符合法规规范的门槛值。

接着,现有设置于车用前照灯的发光二极管模块为了要模仿卤钨灯丝及HID灯的电弧长度及大小,都是采用连续式的连晶式发光二极管封装态样,且因在单一光轴及单一焦点的情况下,只能够使用单一发光模块,因此目前大多采用1毫米*1毫米大小的发光二极管作为基础进行封装。而连续式的连晶式发光二极管封装态样所指的是通过共晶制程或其他制程将多个发光二极管晶片封装于硅衬底上,因此使得发光二极管的晶粒(晶片,Chip)彼此之间的距离可以为0.2毫米以下,甚至可以小到0.05毫米以下。由于多个发光二极管彼此之间的间距较小,因此可以将其视为连续式的发光体。然而,此种连续式的连晶式发光二极管封装态样,在相同亮度下,其价格为通过一般制程所制造的照明用发光二极管的10倍以上。即,一般制程所封装的照明用发光二极管是将单一颗发光二极管的晶粒(晶片,Chip)直接封装,或是将两颗或三颗以上的发光二极管的晶粒直接进行封装。换言之,使用此类发光二极管的封装,为非连晶的架构。再者,非连晶式态样所封装成的发光二极管所指的是每一个发光二极管的晶粒之间的距离大于0.2毫米或是0.5毫米,甚至每一个发光二极管的晶粒之间的距离可以到4毫米。

此外,现有车灯装置在近灯状态时通常只会点亮位于透镜光轴以上的发光结构,在远灯状态(遮板结构转下时)才会点亮位于透镜光轴以下的发光结构。然而,此种方式无法有效利用发光结构。

另外,进一步来说,当车灯装置在近灯状态时,由于可能仍有部分的光线会受到遮板结构的顶部表面的反射,而形成一透射至透镜中的光线,然而,这些光线会形成一投射在水平线(HH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进而影响车灯装置所投射出来的光型。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利用发光二极管作为照明光源,且能够在单一透镜下达到近灯及远灯的切换功能,同时利用遮板结构的特性与车灯装置之间的配置关系,以克服上述的缺陷,已然成为该项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所欲解决的重要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以减少光线投射装置的杂散光线。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其中一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遮板结构,其包括:一遮板本体;一前侧截止边缘,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一后侧截止边缘,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且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彼此相对应设置,以形成一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的光型调整部,一顶侧表面,所述顶侧表面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且所述顶侧表面连接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与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之间;以及一消光区域,所述消光区域邻近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

更进一步地,所述消光区域包括一第一消光区域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与所述第二消光区域彼此相互连接。

更进一步地,所述顶侧表面具有一预定宽度,所述第一消光区域具有一第一预定宽度,所述第二消光区域具有一第二预定宽度,所述预定宽度与所述第一预定宽度的比值介于50至1.1之间,所述预定宽度与所述第二预定宽度的比值介于50至1.1之间。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沟槽,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沟槽,所述第一沟槽及所述第二沟槽分别邻近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

更进一步地,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所述前侧截止边缘连接于所述前侧表面,其中,所述第一沟槽具有一第一侧表面及一连接于所述第一侧表面的第二侧表面,所述第二沟槽具有一第三侧表面及一连接于所述第三侧表面的第四侧表面。

更进一步地,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一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5度至85度之间的第一预设角度,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三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5度至85度之间的第二预设角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0度至75度之间的第三预设角度,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四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0度至75度之间的第四预设角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顶侧表面与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90度至165度之间的第五预设角度,所述顶侧表面与所述第四侧表面之间具有一介于90度至165度之间的第六预设角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一侧表面之间、所述第一侧表面与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所述第二侧表面与所述顶侧表面之间、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三侧表面之间、所述第三侧表面与所述第四侧表面之间以及所述第四侧表面与所述顶侧表面之间都具有一倒角。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覆层结构,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覆层结构,所述第一覆层结构及所述第二覆层结构的吸光率大于30%。

更进一步地,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板体结构,所述板体结构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所述板体结构具有一朝向一第一预定方向延伸的第一延伸部及一朝向一第二预定方向延伸的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之间具有所述第一消光区域,所述第二延伸部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之间具有所述第二消光区域。

更进一步地,所述前侧截止边缘朝向所述后侧截止边缘延伸的方向定义为一倾斜方向,所述顶侧表面的其中一部分沿着所述倾斜方向倾斜,所述顶侧表面的其中一部分与一水平面或者是一透镜光轴之间具有一预定倾角,所述预定倾角的角度大于0度且小于30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以及一对应于所述前侧表面的后侧表面,其中,所述前侧截止边缘包括一第一前侧线段、一第二前侧线段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所述第一前侧线段与所述第二前侧线段之间的前侧转折线段,所述后侧截止边缘包括一第一后侧线段、一第二后侧线段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所述第一后侧线段与所述第二后侧线段之间的后侧转折线段。

更进一步地,一凹槽状结构凹设于所述顶侧表面,且所述凹槽状结构设置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与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之间;其中,所述前侧截止边缘朝向所述后侧截止边缘延伸的方向定义为一倾斜方向;其中,凹设于所述顶侧表面的所述凹槽状结构的一转折反射面至少沿着所述倾斜方向倾斜。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另外一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光线投射装置,其包括:一承载基座;一第一反射结构,所述第一反射结构设置在所述承载基座上;一第一发光结构,所述第一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承载基座上,其中,所述第一发光结构对应于所述第一反射结构;一透镜结构,所述透镜结构对应于所述第一反射结构以及一遮板结构,所述遮板结构包括一遮板本体、一前侧截止边缘、一后侧截止边缘、一顶侧表面以及一消光区域;其中,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其中,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且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彼此相对应设置,以形成一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的光型调整部;其中,所述顶侧表面位于所述遮板本体上,且所述顶侧表面连接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与所述后侧截止边缘之间;其中,所述消光区域邻近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

更进一步地,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二反射结构以及一第二发光结构,其中,所述第二反射结构设置在所述承载基座上,且所述第二反射结构与所述第一反射结构彼此相对应设置;其中,所述第二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承载基座上,其中,所述第二发光结构对应于所述第二反射结构;其中,所述透镜结构对应于所述第二反射结构。

更进一步地,所述消光区域包括一第一消光区域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与所述第二消光区域彼此相互连接。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沟槽,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沟槽,所述第一沟槽及所述第二沟槽分别邻近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且所述第一沟槽及所述第二沟槽都沿着所述前侧截止边缘设置。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覆层结构,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覆层结构,所述第一覆层结构及所述第二覆层结构的吸光率大于30%。

更进一步地,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板体结构,所述板体结构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所述板体结构具有一朝向一第一预定方向延伸的第一延伸部及一朝向一第二预定方向延伸的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之间具有所述第一消光区域,所述第二延伸部与所述前侧截止边缘之间具有所述第二消光区域。

所述遮板结构还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所述前侧截止边缘连接于所述前侧表面,其中,所述第一沟槽具有一第一侧表面及一连接于所述第一侧表面的第二侧表面,所述第二沟槽具有一第三侧表面及一连接于所述第三侧表面的第四侧表面,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一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一预设角度,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三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二预设角度;其中,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三预设角度,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四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四预设角度;其中,所述顶侧表面与所述第二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五预设角度,所述前侧表面与所述第四侧表面之间具有一第六预设角度。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另外再一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遮板结构,其包括:一遮板本体、一光型调整部,所述光型调整部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一第一消光区域,所述第一消光区域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且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所述第二消光区域设置在所述遮板本体上,且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沟槽,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沟槽。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消光区域为一第一覆层结构,所述第二消光区域为一第二覆层结构,所述第一覆层结构及所述第二覆层结构的吸光率大于30%。

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其能利用“消光区域”的技术方案,而能达到减少投射在水平线(光型模拟图中的HH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的效果。

为使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然而所提供的附图仅用于提供参考与说明,并非用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光线投射装置的其中一立体组合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光线投射装置的另外一立体组合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光线投射装置的其中一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光线投射装置的另外一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5为图1的光线投射装置在近灯状态下的V-V剖面线的立体剖面示意图。

图6为图1的光线投射装置在近灯状态下的V-V剖面线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7为图1的光线投射装置在远灯状态下的V-V剖面线的立体剖面示意图。

图8为图1的光线投射装置在远灯状态下的V-V剖面线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遮板结构的立体示意图。

图10为图9的X-X剖面线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

图12为图11的XII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另外一立体示意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再一立体示意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前视示意图。

图16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后视示意图。

图17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俯视示意图。

图18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的其中一侧视示意图。

图19为图18的XIX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20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的另外一侧视示意图。

图21为图20的XXI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22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又一立体示意图。

图2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再一立体示意图。

图24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

图25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另外一立体示意图。

图26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再一立体示意图。

图27为图25的XXVII-XXVII剖面线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28为图27的XXVIII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29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遮板结构的俯视示意图。

图30为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

图31为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

图32为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另外一立体示意图。

图33为本实用新型第七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组合示意图。

图34为本实用新型第七实施例遮板结构的俯视示意图。

图35为本实用新型第七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36为本实用新型第八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

图37为本实用新型第九实施例的具有第一消光区域及第二消光区域的遮板结构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中的侧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通过特定的具体实施例来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公开有关“光线投射装置及其遮板结构”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了解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与效果。本实用新型可通过其他不同的具体实施例加以施行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不悖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与变更。另外,本实用新型的附图仅为简单示意说明,并非依实际尺寸的描绘,予以声明。以下的实施方式将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但所公开的内容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

应理解,虽然本文中可能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元件或信号等,但这些元件或信号不应受这些术语限制。这些术语乃用以区分一元件与另一元件,或者一信号与另一信号。另外,如本文中所使用,术语“或”视实际情况可能包括相关联的列出项目中的任一个或者多个的所有组合。

第一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1至图4以及图6所示,图1至图4分别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光线投射装置Q的立体分解及立体组合示意图,图6为光线投射装置Q位于近灯状态的主要架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光线投射装置Q,其包括一承载基座1、一第一反射结构2、一第二反射结构3、一第一发光结构4、一第二发光结构5、一透镜结构6以及一遮板结构7。举例来说,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可分别由多个不同曲率的曲面或单一曲面所组成,例如可通过以椭圆为基础的曲面组成反射结构。另外,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可设置在承载基座1上,举例来说,可利用锁固件S(例如螺丝等)将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固定在承载基座1上,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另外,举例来说,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Q优选可应用于车灯装置上,以通过遮板结构7切换车灯装置的远近灯状态。然而,须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不设置第二反射结构3及第二发光结构5,而使得光线投射装置Q仅产生近灯光型。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1至图4所示,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可分别具有一相对于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的反射面(反射表面21及反射表面31),以反射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的所产生的光线。进一步来说,遮板结构7能于一第一位置(近灯状态位置)以及一第二位置(远灯状态位置)之间往复摆动,借此,通过遮板结构7的转动(如图5及图7所示),以切换近灯及远灯状态。换句话说,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第一发光结构4被点亮时可产生近灯光型,而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同时被点亮且配合遮板结构7的转动,可产生远灯光型,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举例来说,除了前述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分别点亮并配合遮板结构7的转动而产生近灯或远灯光型之外,优选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不论在近灯状态或远灯状态,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都同时点亮,并配合遮板结构7的转动而分别产生近灯或远灯光型。也就是说,同时点亮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时,第二发光结构5的光线可以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反射表面31的反射,而对近光灯型的热区(Hot spot,法规中75R、50V以及50R的位置)有所贡献。另外,值得说明的是,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可以是单一个发光二极管晶片(LED),或者是由多个发光二极管晶片所组成的封装结构。另外,第一反射结构2相较于光线投射装置Q可具有扩光的效果,第二反射结构3相较于光线投射装置Q可具有聚光的效果,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6所示,第一反射结构2具有至少一第一焦点2a以及对应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a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b。第二反射结构3具有一第一焦点3a及一对应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一焦点3a的第二焦点3b,其中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与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二焦点2b彼此相对应设置。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来说,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与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二焦点2b彼此重合,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可邻近地设置在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二焦点2b的周围。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1至图4以及图5至图8所示,图5及图7分别为光线投射装置Q在近灯及远灯状态下的立体剖面示意图,图8为光线投射装置Q位于远灯状态的主要架构示意图。详细来说,承载基座1具有一第一承载面111以及一与第一承载面111互不共平面的第二承载面121。第一发光结构4可设置在第一承载面111上,以产生一第一光线L1,第二发光结构5可设置在第二承载面121上,以产生一第二光线L2。值得说明的是,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可设置在一电路衬底(图中未标号)上,并通过电路衬底而将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设置在承载基座1上。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6所示,第一发光结构4对应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a,第二发光结构5对应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一焦点3a。值得说明的是,当第一反射结构2只具有一个第一焦点2a时,第一发光结构4可直接设置在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一焦点2a上,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举例来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反射结构2以可以具有两个彼此分离的第一焦点2a(图中未示出),以及两个分别对应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两个第一焦点2a的第二焦点2b(图中未示出)。再者,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二反射结构3也可以具有两个彼此分离的第一焦点3a(图中未示出),以及两个分别对应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两个第一焦点3a的第二焦点3b(图中未示出)。换句话说,当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分别具有两个以上的第一焦点(2a、3a)及第二焦点(2b、3b)时,即代表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分别为一具有两个光轴以上的反射结构或多个光轴的反射结构。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1至图8所示,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同时点亮时,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及第二发光结构5的配置,不仅在近灯状态下对近光灯型的热区有所贡献,还可以在远灯状态下用来补强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一发光结构4所无法达到的远灯光型的照明区域的亮度。另外,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第二反射结构3的尺寸可以是小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尺寸,也就是说,由图6来看,第一反射结构2的投影面积可大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投影面积,同时,第一反射结构2的正投影面积也可以完全遮盖住第二反射结构3的正投影面积,也就是说,由上向下(y方向)俯视(第一反射结构2朝第二反射结构3的方向)时,第二反射结构3及第二发光结构5都完全被第一反射结构2所遮蔽。另外,如图5所示,第一反射结构2的总反射面的表面积大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总反射面的表面积,且第一反射结构2的总反射面的表面积至少是第二反射结构3的总反射面的表面积的二倍以上。借此,通过上述结构设计,能够大幅地缩小光线投射装置Q的整体体积,并能够针对承载基座1进行结构上的改变,以提高光线投射装置Q的散热效率。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6所示,透镜结构6具有一透镜光轴A以及一位于透镜光轴A上的透镜焦点6a,其中,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b以及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可位于透镜光轴A上或者是邻近于透镜光轴A。本实用新型将以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b以及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位于透镜光轴A上且与透镜焦点6a相互重合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以此为限制。另外,值得说明的是,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由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尺寸可以是小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尺寸,所以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一焦点3a可位于透镜焦点6a与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a之间(如图6所示)或者是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a的正下方。再者,值得说明的是,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透镜结构6可具有一透镜直径D,第二反射结构3的底部至顶端部32之间可具有一预定高度R,其中预定高度R的尺寸可以介于D/7至D/2之间。

接着,请复参阅图3、图4、图5及图7所示,并同时配合图6所示,详细来说,承载基座1还进一步包括一凹设于第一承载面111下方的容置槽13,第二反射结构3及第二发光结构5可设置在容置槽13中,第二承载面121可位于容置槽13的底面上。以图5及图8的实施方式来说,第一承载面111可平行于透镜光轴A,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之间呈倾斜设置,而使得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之间具有一介于7度至90度之间的预定角度α,优选地,预定角度α可以介于12.5度至35度之间。另外,举例来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之间也可大体呈平行设置。须注意的是,当第一承载面111与第二承载面121相互平行时,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所面向的方向大体都是朝向一预定方向y(朝向水平面以上),然本实用新型不以垂直于水平面的方向为限制,例如图5至图8所示的实施方式中,第二承载面121可以呈倾斜设置并朝面向水平面以上设置。也就是说,第一承载面111以及第二承载面121所面向的预定方向y都是朝向一水平面以上的方向。借此,如图6所示,第一发光结构4所产生的其中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的投射方向与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其中一部分的第二投射光线L21的投射方向仍然都是朝向水平面以上的分别投射到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

接着,请复参阅图3、图4、图5及图7所示,详细来说,承载基座1可具有一第一承载板11以及一凸出于第一承载板11的第二承载板12,第一承载面111可设置于第一承载板11上,第二承载面121可设置于第二承载板12上,且第一承载板11(或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板12(或第二承载面121)两者也可呈倾斜状设置。容置槽13可形成在第一承载板11与第二承载板12之间,且容置槽13可被一连接于第一承载板11及第二承载板12之间的连接板14所环绕。换句话说,通过将第二承载板12凸设于第一承载板11上,不仅可以降低材料成本,同时还能因为第一承载板11、连接板14及第二承载板12三者呈阶梯状的外型,且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分别设置在第一承载板11及第二承载板12上的缘故,使得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彼此交错而使得热源分散,同时,散热面积也能增大,进而增加散热效率。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3、图4、图5及图7所示,承载基座1还进一步包括多个散热结构15,多个散热结构15(例如散热鳍片)可设置在一相对于第一承载面111的第一热散逸表面112上,或者是一相对于第二承载面121的第二热散逸表面122上,且多个散热结构15可朝向一远离第一承载面111的方向及朝向一远离第二承载面121的方向延伸(水平面以下的方向)。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第二承载板12是通过连接板14而凸设于第一承载板11,所以,设置在第一热散逸表面112上的散热结构15的延伸长度,可大于设置在第二热散逸表面122上的散热结构15的延伸长度,以大幅提升散热效率。同时,连接板14也会被设置在第一热散逸表面112上的散热结构15所围绕。值得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光线投射装置Q也可以进一步包括一风扇结构(图中未示出),且风扇结构可设置在承载基座1上。举例来说,承载基座1上还进一步包括一用于固定风扇结构的固定部16,固定部16可设置在第一热散逸表面112或第二热散逸表面122上。借此,通过第一承载板11及第二承载板12之间的高度差及尺寸差,而达到较好的散热效果。

接着,请复参阅图1至图4所示,光线投射装置Q还可进一步包括一透镜承载结构8,透镜承载结构8可设置在承载基座1上,且透镜结构6可设置在透镜承载结构8上。详细来说,承载基座1还进一步包括一设置在第一承载板11上且用于固定透镜承载结构8的固持部17,透镜承载结构8还进一步包括一用于设置透镜结构6的承载部81以及一连接于承载部81且用于将透镜承载结构8设置在承载基座1的固持部17上的连接部82。

接着,请复参阅图1至图4所示,光线投射装置Q的遮板结构7可沿着一旋转轴I来回摆动地设置在承载基座1上,且遮板结构7设置在第一反射结构2以及第二反射结构3之间。进一步来说,遮板结构7能够被一驱动单元M所驱动,举例而言,驱动单元M可具有一电磁阀M1以及一被电磁阀M1所控制的杆件M2,杆件M2可带动遮板结构7的一连动部(图中未标号)而使遮板结构7沿着旋转轴I转动。需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不以附图中所示的驱动单元M的形式为限,本领域技术人员当可了解现有驱动单元M的其他实施方式。另外,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来说,遮板结构7为一用于产生明暗截止线(cut-off line)的明暗截止线遮板(cut-off plate)。借此,如图6所示,当第一发光结构4所产生的第一光线L1及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第二光线L2能够通过遮板结构7,而产生符合法规的光型。也就是说,明暗截止线为符合一汽车前照灯近灯法规的光型。需特别说明的是,遮板结构7的详细特征容于后续实施例中再行说明。

接着,请复参阅图6及图8所示,以下将进一步说明第一光线L1及第二光线L2的路径。举例来说,如图6所示,第一反射结构2具有一个第一焦点2a以及一个对应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一焦点2a的第二焦点2b,且第二反射结构3具有一个第一焦点3a以及一个对应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一焦点3a的第二焦点3b,同时,第一发光结构4可包括一个发光元件(一个发光二极管晶片或是由多个发光二极管晶片所封装成的一个发光二极管阵列,优选的为单一个发光二极管晶片),第二发光结构5可包括一个发光元件51,且第一发光结构4的发光元件是设置在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一焦点2a上,第二发光结构5的发光元件51是设置在第二反射结构3的至少一第一焦点3a上,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第一反射结构2也可以是具有多个第一焦点2a以及分别对应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多个第一焦点2a的多个第二焦点2b,且第二反射结构3也可以具有多个第一焦点3a以及分别对应于第二反射结构3的多个第一焦点3a的多个第二焦点3b。

另外,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也可以具有多个发光元件。再者,值得说明的是,虽然图5中所示的发光元件51的边缘与发光元件41呈45度倾斜设置,但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以将发光元件51转动一角度,使得发光元件51的边缘与发光元件41呈平行设置。须注意的是,当发光元件51的两个最远距离的顶点所形成的连线平行于透镜光轴A(如图7所示),可进一步提高所产生的亮度或是更宽的光型。

承上述,如图6所示,第二反射结构3的一光轴(图中未示出)可以与透镜光轴A相互交错,且第二反射结构3的光轴倾斜于透镜光轴A。另外,第一发光结构4所产生的一第一光线L1可包括至少一投射在第一反射结构2上的第一投射光线L11,至少一第一投射光线L11通过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以形成通过(经过)第一反射结构2的至少一第二焦点2b的至少一第一反射光线L12。另外,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一第二光线L2包括一投射在第二反射结构3上的第二投射光线L21,第二投射光线L21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反射,以形成通过(经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的第二反射光线L22。另外,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遮板结构7具有一顶侧表面73,第二反射光线L22可先沿着顶侧表面73后而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

值得一提的是,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其中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的投射方向与其中一部分的第二投射光线L21的投射方向都是朝向一预定方向y(上方)投射。举例来说,如图1至图8的实施方式来说,由于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都是面向预定方向y,且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都是分别沿着第一承载面111及第二承载面121设置,使得其中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的投射方向与其中一部分的第二投射光线L21的投射方向都是朝向上(水平面以上)的分别投射到第一反射结构2及第二反射结构3。

接着,请参阅图8所示,图8与图6的差别在于:图6为在近光灯的状态下遮板结构7的位置,图8为在远光灯的状态下遮板结构7的位置。也就是说,遮板结构7能沿着一旋转轴I枢转,遮板结构7与透镜光轴A之间具有一预定枢转角度,遮板结构7可以在预定枢转角度的区间中向往复摆动,预定枢转角度可介于15度至35度之间。借此,通过遮板结构7的往复摆动,光线投射装置Q可以在近灯或远灯状态中切换。

第二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9及图10所示,图9及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遮板结构7的示意图。需特别注意的是,第二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可用于替代第一实施例中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优选可应用于第二发光结构5位于透镜光轴A以下时的实施方式,或者是第二发光结构5位于透镜光轴A以下且第一发光结构4位于透镜光轴A上或以上。换句话说,以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Q而言,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一焦点3a至透镜光轴A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一焦点置2a至透镜光轴A之间的距离。

承上述,详细来说,遮板结构7包括一前侧截止边缘71、一后侧截止边缘72以及一顶侧表面73。后侧截止边缘72与前侧截止边缘71彼此相对应设置,且顶侧表面73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当一光线通过前侧截止边缘71的遮挡后,可以通过遮板结构7而形成一符合汽车前照灯近灯法规的光型的明暗截止线。换句话说,前侧截止边缘71及后侧截止边缘72都位于遮板本体70上,且后侧截止边缘72与前侧截止边缘71彼此相对应设置,以形成一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的光型调整部,且至少一光线通过光型调整部(如图9所示,在其中一实施方式中,光型调整部可由前侧转折线段715、后侧转折线段725、转折反射面735、第一连接线段736及第二连接线段737所形成)的遮挡,以形成一明暗截止线。另外,进一步来说,如图10所示,前侧截止边缘71朝向后侧截止边缘72延伸的方向可定义为一倾斜方向E,当遮板结构7处于一近灯状态位置时,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可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与一水平面H之间或者是一光线投射装置Q的透镜光轴A之间,可具有一预定倾角β,预定倾角β可大于0度且小于30度,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度至25度之间,更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5度至25度之间。此外,举例来说,前侧截止边缘71可呈一弧形形状。须说明的是,水平面H可与透镜光轴A相互平行,或者是水平面H可与透镜光轴A相互平行且重合。

承上述,如图10所示,可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其中一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与现有技术最大的差别在于: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是沿着倾斜方向E向后倾斜的,也就是说,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是朝向第二发光结构5的设置位置倾斜延伸。借此,当第二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应用于第一实施例的光线投射装置Q中时,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第二反射光线L22可以沿着倾斜于水平面H或透镜光轴A的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而投射至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换句话说,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第二反射光线L22可以依序通过后侧截止边缘72、顶侧表面73以及前侧截止边缘71。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10所示,遮板结构7还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74以及一对应于前侧表面74的后侧表面75,前侧表面74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后侧表面75可连接于后侧截止边缘72,以使得顶侧表面73位于前侧表面74与后侧表面75之间。再者,前侧截止边缘71可包括一第一前侧线段711、一第二前侧线段71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二前侧线段712之间的前侧转折线段715,其中,前侧转折线段715相较于第一前侧线段711及第二前侧线段712可以为一倾斜线段。此外,后侧截止边缘72可包括一第一后侧线段721、一第二后侧线段72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后侧线段721与第二后侧线段722之间的后侧转折线段725。另外,顶侧表面73可包括一第一反射面731、一第二反射面732、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反射面731与第二反射面732之间的转折反射面735、一位于第一反射面731与转折反射面735之间的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一位于第二反射面732与转折反射面735之间的第二连接线段737。以第二实施例来说,第一反射面731、第二反射面732以及转折反射面735都至少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此外,优选地,前侧转折线段715的长度可小于后侧转折线段725的长度,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只要前侧转折线段715能遮挡第一发光结构4及第二发光结构5的光线,且使得使光型符合法规即可。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9所示,第一反射面731、第二反射面732以及转折反射面735都位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更进一步来说,第一反射面731可设置于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一后侧线段721之间,第二反射面732可设置于第二前侧线段712与第二后侧线段722之间,转折反射面735可设置于前侧转折线段715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另外,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第二连接线段737可设置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且转折反射面735设置于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之间,其中,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两者呈非平行设置。

借此,相较于现有技术,由于现有技术的后侧表面75与前侧表面74等高(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一后侧线段721等高,第二前侧线段712与第二后侧线段722等高,前侧转折线段715与后侧转折线段725等高),所以当此种遮板结构7应用于第二发光结构5位于透镜光轴A以下的实施方式时,第二发光结构5的第二反射光线L22将会被现有技术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后侧表面75所遮蔽。然而,由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可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而使得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与一水平面H之间或者是一光线投射装置Q的透镜光轴A之间具有一预定倾角β,进而提高投射到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上的第二光线L2的穿透量。举例来说,预定倾角β可大于0度且小于30度,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度至25度之间,更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5度至25度之间。换句话说,由于遮板结构7的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可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因此能够使第二光线L2进一步对于近光灯型的热区(Hot spot)有所贡献。另外,需说明的是,水平面H(x-z平面)为一虚拟的表面,其大体上与透镜光轴A相互平行。

第三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11至图14所示,并适时地配合图15及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提供一种可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Q中的遮板结构7,由图9与图11的比较可知,第三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最大的差别在于: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具有相对于遮板结构7整体的凹槽状结构G,另外,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也可以为大体平行于透镜光轴A设置。详细来说,遮板结构7可包括一前侧截止边缘71、一后侧截止边缘72以及一顶侧表面73。后侧截止边缘72与前侧截止边缘71彼此相对应设置,顶侧表面73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另外,前侧截止边缘71朝向后侧截止边缘72延伸的方向定义为一倾斜方向E,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与一水平面H或者是一透镜光轴A之间或者是一光线投射装置Q的透镜光轴A之间,可具有一预定倾角β。举例来说,预定倾角β可大于0度且小于30度,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度至25度之间,更优选地,预定倾角β可介于15度至25度之间。借此,至少一光线通过前侧截止边缘71及/或后侧截止边缘72的遮挡后,可以形成一符合汽车前照灯近灯法规的光型的明暗截止线。

接着,请复参阅图11至图14所示,遮板结构7还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74以及一对应于前侧表面74的后侧表面75,前侧表面74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后侧表面75可连接于后侧截止边缘72,以使得顶侧表面73位于前侧表面74与后侧表面75之间。再者,前侧截止边缘71可包括一第一前侧线段711、一第二前侧线段71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二前侧线段712之间的前侧转折线段715,其中,前侧转折线段715相较于第一前侧线段711及第二前侧线段712可以为一倾斜线段。此外,后侧截止边缘72可包括一第一后侧线段721、一第二后侧线段72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后侧线段721与第二后侧线段722之间的后侧转折线段725。需说明的是,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前侧截止边缘71还可进一步包括一连接于第一前侧线段711的第三前侧线段713以及一连接于第二前侧线段712的第四前侧线段714。另外,后侧截止边缘72还进一步包括一连接于第一后侧线段721的第三后侧线段723以及一连接于第二后侧线段722的第四后侧线段724。值得说明的是,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三前侧线段713实质上可以为一相同线段,且第二前侧线段712与第四前侧线段714实质上可以为一相同线段。值得说明的是,第一前侧线段711可设置于第三前侧线段713与前侧转折线段715之间,第一后侧线段721可设置于第三后侧线段723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11至图14所示,顶侧表面73可包括一第一反射面731、一第二反射面73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反射面731与第二反射面732之间的转折反射面735。另外,相较于第二实施例来说,第三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三反射面733以及一第四反射面734。再者,顶侧表面73还可进一步包括一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一第二连接线段737,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第二连接线段737可设置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且转折反射面735可设置于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之间,优选地,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两者可呈非平行设置,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第一连接线段736也是设置于转折反射面735与第三反射面733之间,第二连接线段737也是设置于转折反射面735与第四反射面734之间。

承上述,详细来说,第一反射面731设置于第三前侧线段713与第三后侧线段723之间,第二反射面732设置于第四前侧线段714与第四后侧线段724之间,转折反射面735设置于前侧转折线段715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第三反射面733设置于第一反射面731以及转折反射面735之间,第四反射面734设置于第二反射面732以及转折反射面735之间。换句话说,第一反射面731设置于第三前侧线段713、第三后侧线段723以及第三反射面733之间,第二反射面732设置于第四前侧线段714、第四后侧线段724以及第四反射面734之间,转折反射面735可设置于前侧转折线段715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值得说明的是,第一反射面731与第三反射面733两者之间互不共平面,且第二反射面732与第四反射面734两者之间互不共平面。优选地,以第三实施例而言,第一反射面731以及第二反射面732可以与水平面H或透镜光轴A呈大体平行设置或者是与光线投射装置Q的透镜光轴A呈平行设置。值得说明的是,以第三实施例而言,通过第一反射面731以及第二反射面732可以与水平面H呈平行设置或者是与光线投射装置Q的透镜光轴A呈平行设置的方式,可以增加光线投射装置Q扩光区域(例如ECE R98法规中的25L2、25R1、25L3、25R2、15L以及15R的位置,或者是ECR R112法规中的25L及25R的位置)的亮度。

承上述,顶侧表面73的第三反射面733、第四反射面734以及转折反射面735相对于遮板结构7呈一凹槽状结构G。换句话说,凹槽状结构G凹设于顶侧表面73,且凹槽状结构G设置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同时,凹设于顶侧表面73的凹槽状结构G的一转折反射面735至少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借此,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至少一光线能依序通过后侧截止边缘72、转折反射面735以及前侧截止边缘71,且至少一光线通过前侧截止边缘71的遮挡后,可以形成一明暗截止线。

接着,请复参阅图11至图14所示,遮板结构7还可还进一步包括一余光反射板7R1,余光反射板7R1可设置于前侧表面74上,且余光反射板7R1具有一余光反射面7R1S。通过余光反射板7R1的设置能够进一步提供暗区余光区域(法规上的Zone III区域)的照明。另外,进一步来说,当位于一近灯状态时,余光反射面7R1S还能与水平面H之间具有一介于10度至50度之间的角度,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余光反射面7R1S的角度可以依据前述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一反射结构2上的反射板22(如图6及图18所示)决定其角度。

接着,请复参阅图11及图15至图17所示,遮板结构7还可还进一步包括一光型修整板7R2,光型修整板7R2可设置于前侧表面74上,且光型修整板7R2可具有一光型修整面7R2S。举例来说,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遮板结构7可还进一步包括两个光型修整板7R2,两个光型修整板7R2都设置于前侧表面74上,且两个光型修整板7R2分别位于余光反射板7R1的两相反侧边。另外,通过光型修整板7R2的设置,可以在远灯状态下,修整远灯状态下的照明范围。值得说明的是,具有光型修整板7R2的遮板结构7优选可以应用于采用非连晶式的第一发光结构4或第二发光结构5。另外,如图22及图23所示,遮板结构7中的光型修整板7R2及余光反射板7R1可以择一设置、同时设置或是都不设置,其同样能利用凹槽状结构G而达到提高发光效率的效果。

接着,请参阅图18至图21所示,图18为遮板结构7位于一近灯状态的示意图,图20为遮板结构7位于一远灯状态的示意图,以下将进一步具体说明光线投射在遮板结构7上的路径。需说明的是,优选地,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不论遮板结构7位于一近灯状态或是远灯状态,第一发光结构4以及第二发光结构5可都同时分别产生第一光线L1以及第二光线L2。详细来说,如图18及图19所示,第一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Q的第一反射结构2还可以进一步包括一反射板22,第一发光结构4所产生的一第一光线L1可包括至少一投射在第一反射结构2上的第一投射光线L11,其中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1可投射至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表面21,另外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2可投射至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板22上。其中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1通过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表面21的反射,以形成通过(经过)第一反射结构2的第二焦点2b的其中一部分的第一反射光线L121。另外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2通过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板22的反射,以形成一投射到遮板结构7的余光反射板7R1的余光反射面7R1S上的另外一部分的第一反射光线L122。另外一部分的第一反射L122通过遮板结构7的余光反射板7R1的反射,以形成一投射到透镜结构6上的第一入射光线L13。借此,通过余光反射板7R1及反射板22的设置,能够使得第一入射光线L13朝水平面以上的方向投射。换句话说,第一入射光线L13能提供暗区余光区域(法规上的Zone III区域)的照明。另外,值得说明的是,第一投射光线L11还可包括又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图中未示出),又一部分的的第一投射光线可投射到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表面21上,且又一部分的的第一投射光线通过反射表面21的反射后,能形成一投射到遮板结构7的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上的又一部分的第一反射光线(图中未示出),又一部分的第一反射光线能被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所反射,以形成投射到近光灯型的热区左右两侧的区域(例如ECE R112法规中25R及25L的位置,或者是ECE R98的25L2、25R1、25L3、25R2、15L以及15R的位置),而作为产生扩光效果用。

承上述,如图19所示,第二发光结构5所产生的一第二光线L2包括一投射在第二反射结构3上的第二投射光线L21,第二投射光线L21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反射,以形成通过(经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的第二反射光线L22。另外,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第二反射光线L22可先沿着遮板结构7的凹槽状结构G后而通过第二反射结构3的第二焦点3b。另外,值得说明的是,在远灯状态下,光型修整板7R2可用于修整远光灯的光型,以使得远光灯的光型更为俐落。

第四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2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提供一种可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Q中的遮板结构7,由图24与图23的比较可知,第四实施例与第三实施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第四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还可进一步包括一消光区域。且消光区域可邻近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举例来说,消光区域可包括一第一消光区域76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77。同时,通过第一消光区域76以及第二消光区域77的设置,还能进一步减少投射在水平线(HH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四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24所示,遮板结构7可一遮板本体70、一光型调整部、一第一消光区域76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77。光型调整部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第一消光区域76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且位于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同时,第二消光区域77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且位于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

更进一步来说,请复参阅图24所示,请一并配合前述实施例对于前侧截止边缘71、后侧截止边缘72、顶侧表面73、前侧表面74及后侧表面75的说明。详细来说,遮板结构7可包括一遮板本体70、一前侧截止边缘71、一后侧截止边缘72、一顶侧表面73、一第一消光区域76以及一第二消光区域77。前侧截止边缘71可位于遮板本体70上,且后侧截止边缘72可位于遮板本体70上。此外,后侧截止边缘72与前侧截止边缘71彼此相对应设置,以形成一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的光型调整部。至少一光线通过光型调整部的遮挡,以形成一明暗截止线。另外,顶侧表面73可位于遮板本体70上,且顶侧表面73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

承上述,值得说明的是,如图24所示,前侧截止边缘71可如同前述实施例的说明,其可包括一第一前侧线段711、一第二前侧线段71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二前侧线段712之间的前侧转折线段715,其中,前侧转折线段715相较于第一前侧线段711及第二前侧线段712可以为一倾斜线段。此外,遮板结构7的前侧截止边缘71还可进一步包括一连接于第一前侧线段711的第三前侧线段713以及一连接于第二前侧线段712的第四前侧线段714。同时,第一前侧线段711可连接于或位于第三前侧线段713与前侧转折线段715之间,第二前侧线段712可连接于或位于第四前侧线段714与前侧转折线段715之间。值得说明的是,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第一前侧线段711与第三前侧线段713可以为一相同的延续线段或不同斜率的线段,且第二前侧线段712与第四前侧线段714可以为一相同线段或不同斜率的线段。

承上述,如图26所示,后侧截止边缘72可如同前述实施例的说明,其可包括一第一后侧线段721、一第二后侧线段72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后侧线段721与第二后侧线段722之间的后侧转折线段725。此外,遮板结构7的后侧截止边缘72还可进一步包括一连接于第一后侧线段721的第三后侧线段723以及一连接于第二后侧线段722的第四后侧线段724。同时,第一后侧线段721可连接于或位于第三后侧线段723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第二后侧线段722可连接于或位于第四后侧线段724与后侧转折线段725之间。

承上述,进一步来说,顶侧表面73可连接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且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是沿着倾斜方向向后倾斜的。另外,顶侧表面73可包括一第一反射面731、一第二反射面732以及一连接于或位于第一反射面731与第二反射面732之间的转折反射面735。另外,顶侧表面73还可进一步包括一第三反射面733以及一第四反射面734。此外,顶侧表面73还可进一步包括一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一第二连接线段737,第一连接线段736以及第二连接线段737可设置于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且转折反射面735可设置于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之间,且第一连接线段736与第二连接线段737两者可呈平行或非平行设置,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换句话说,第一连接线段736也是设置于转折反射面735与第三反射面733之间,第二连接线段737也是设置于转折反射面735与第四反射面734之间。

接着,请复参阅图24所示,第一消光区域76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的顶侧表面73上,且第一消光区域76可位于光型调整部(在图24的实施方式中,光型调整部可以为凹槽状结构G)的一第一侧边(如图29所示的右侧)。另外,第二消光区域77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的顶侧表面73上,且第二消光区域77可位于光型调整部(在图24的实施方式中,光型调整部可以为凹槽状结构G)的一第二侧边(如图29所示的左侧),然本实用新型不以光型调整部的型态为限。后续说明内容(例如图31的实施方式),将进一步以其他光型调整部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24至图26所示,并一并参阅图27至图28所示,以下将以第一消光区域76为一第一沟槽761,第二消光区域77为一第二沟槽771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如图24所示,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分别邻近于前侧截止边缘71,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可沿着前侧截止边缘71设置。换句话说,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可设置在前侧截止边缘71与后侧截止边缘72之间。进一步来说,第一沟槽761可沿着第三前侧线段713设置,第二沟槽771可沿着第四前侧线段714设置。更进一步来说,虽然图中的实施方式为第一沟槽761、第二沟槽771及凹槽状结构G呈非连续设置,但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沟槽761、凹槽状结构G及第二沟槽771可为一彼此相连接的沟槽,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也就是说,当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彼此相连接时,遮板结构7仍具有部分的光型调整部(即,仍具有部分的凹槽状结构G),以产生符合法规的光型。承上述,请复参阅图24至图28所示,遮板结构7还可如同前述实施例般的进一步包括一前侧表面74,且前侧截止边缘71可连接于前侧表面74。另外,第一沟槽761可具有一第一侧表面7611及一连接于第一侧表面7611的第二侧表面7612,第二沟槽771具有一第三侧表面7711及一连接于第三侧表面7711的第四侧表面7712。进一步来说,前侧表面74、第一侧表面7611、第二侧表面7612及顶侧表面73彼此依序相连,且前侧表面74、第三侧表面7711、第四侧表面7712及顶侧表面73彼此依序相连。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24、图25及图28所示,图28为图25的侧视剖面局部放大示意图,由图24与图25的比较可知,图24的实施方式与图25的实施方式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图25的实施方式中,前侧表面74与第一侧表面7611之间、第一侧表面7611与第二侧表面7612之间、第二侧表面7612与顶侧表面73之间、前侧表面74与第三侧表面7711之间、第三侧表面7711与第四侧表面7712之间以及第四侧表面7712与顶侧表面73之间都具有一倒角T(请参阅图28所示)。值得说明的是,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而言,通过倒角T(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为导R角)的设置,可以使得光线进一步地杂乱化,以增加光线在倒角T上的漫射及/或散射作用,而达到增加消除杂光的效果。进一步来说,请复参阅图28所示,图28为为图27的XXVIII部分的局部放大转正示意图。需特别注意的是,为便于说明,第一沟槽761与第二沟槽771的特征将同步在图28中进行说明。举例来说,前侧表面74与第一侧表面7611之间具有一介于5度至85度之间的第一预设角度γ1,前侧表面74与第三侧表面7711之间可具有一介于5度至85度之间的第二预设角度γ2。优选地,第一预设角度γ1及第二预设角度γ2可以介于35度至55度之间,更优选地,第一预设角度γ1及第二预设角度γ2可以为45度,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另外,前侧表面74与第二侧表面7612之间可具有一介于0度至75度之间的第三预设角度γ3,前侧表面74与第四侧表面7712之间具有一介于0度至75度之间的第四预设角度γ4。换句话说,前侧表面74与第二侧表面7612(或是第四侧表面7712)可以彼此平行或呈倾斜设置。此外,为使得第一沟槽761(或是第二沟槽771)适合脱模。第二侧表面7612(或是第四侧表面7712)可以具有一适合脱模的拔模角,此拔模角可大于或等于0度,即,拔模角优选可介于0度至75度之间,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优选地,第三预设角度γ3及第四预设角度γ4可介于1度至30度之间,更优选地,第三预设角度γ3及第四预设角度γ4可以为50度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再者,顶侧表面73(第一反射面731)与第二侧表面7612之间可具有一介于90度至165度之间的第五预设角度γ5,顶侧表面73(第二反射面732)与第四侧表面7712之间可具有一介于90度至165度之间的第六预设角度γ6。优选地,第五预设角度γ5及第六预设角度γ6可稍大于90度,更优选地,第五预设角度γ5及第六预设角度γ6可以为95度,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接着,请参阅图29所示,并请复参阅图25所示,顶侧表面73可具有一预定宽度W,第一消光区域76可具有一第一预定宽度W1,第二消光区域77可具有一第二预定宽度W2,预定宽度W与第一预定宽度W1的比值可介于50至1.1之间,预定宽度W与第二预定宽度W2的比值可介于50至1.1之间,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第五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30所示,图30为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由图30与图24的比较可知,第五实施例与第四实施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第五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一消光区域76与第二消光区域77的配置方式不同于前述第四实施例。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五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接着,详细来说,请复参阅图30所示,第一消光区域76可为一第一覆层结构762,第二消光区域77可为一第二覆层结构772。举例来说,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可以为一涂层(coating),例如可以为具有消光效果(或可称吸光效果)的涂层结构,例如黑色涂层,另外,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也可以为一具有光漫射效果的微结构层(例如粗糙表面)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另外,当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为涂层时,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的吸光率(吸收率)可大于30%,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另外,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也可以是一贴附在遮板结构7上的薄片状结构,且薄片状结构可具有消光效果(或可称吸光效果)。进一步来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顶侧表面73上的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上也可以设置有一具有反射效果的覆层结构(图中未标号),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另外,以第五实施例而言,顶侧表面73可具有一预定宽度W,第一覆层结构762可具有一第一预定宽度W1,第二覆层结构772可具有一第二预定宽度W2,预定宽度W与第一预定宽度W1的比值可介于50至1.1之间,预定宽度W与第二预定宽度W2的比值可介于50至1.1之间,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值得说明的是,虽然图中的实施方式为第一覆层结构762、第二覆层结构772及凹槽状结构G呈非连续设置,但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覆层结构762、第二覆层结构772及凹槽状结构G可为一彼此相连接,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也就是说,当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彼此相连接时(即,形成一连续性的覆层结构),遮板结构7仍具有部分的光型调整部(即,仍具有部分的凹槽状结构G),以产生符合法规的光型。

第六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31所示,图31为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由图31与图24的比较可知,第六实施例与第四实施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第六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光型调整部与前述第四实施例不同。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六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详细来说,如图31所示,第六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第一消光区域76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的顶侧表面73上,且第一消光区域76可位于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另外,第二消光区域77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的顶侧表面73上,且第二消光区域77可位于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进一步来说,相较于前述第四实施例而言,在图31的实施方式中,光型调整部可由前侧转折线段715、后侧转折线段725、转折反射面735、第一连接线段736及第二连接线段737所形成。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也可以不具有凹槽状结构G。即,可以在现有的明暗截止线遮板上设置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图31是以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作为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然而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利用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作为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值得说明的是,虽然图31中的实施方式为第一沟槽761、第二沟槽771呈非连续设置,但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可为一彼此相连接的沟槽(如图32所示),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接着,请参阅图32所示,图32为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另外一立体示意图,由图32与图31的比较可知,在图32的实施方式中,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呈连续设置,以形成一消光区域。当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彼此相连接时,遮板结构7仍具有部分的光型调整部,以产生符合法规的光型。本领域的相关人员,可以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提的第一沟槽761、第二沟槽771、第一覆层结构762、第二覆层结构772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结构,进行改良。换句话说,以图25及图30的实施方式来说,其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的设置方式也可以如图32所示的使其相互连接,且当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彼此相连接时,遮板结构7仍具有部分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的凹槽状结构G。

第七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33至图35所示,图33至图35为本实用新型第七实施例遮板结构7的示意图。由图33与图24的比较可知,第七实施例与第四实施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第七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可以由一板体结构78所形成。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七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承上述,详细来说,遮板结构7还可进一步包括一板体结构78,板体结构78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板体结构78具有一朝向一第一预定方向(例如朝向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延伸,且沿着遮板结构7的前侧截止边缘71延伸的方向)延伸的第一延伸部781、一朝向一第二预定方向(例如朝向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延伸,且沿着遮板结构7的前侧截止边缘71延伸的方向)延伸的第二延伸部782,以及一设置在第一延伸部781及第二延伸部782之间的本体部783。举例来说,本体部783可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以使得板体结构78设置在遮板本体70上。另外,第一延伸部781与前侧截止边缘71之间可具有第一消光区域76,第二延伸部782与前侧截止边缘71之间可具有第二消光区域77。

承上述,换句话说,板体结构78与遮板本体70的前侧截止边缘71之间所形成的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其功能相当于前述第四实施例中所示的第一沟槽761及第二沟槽771。另外,优选地,板体结构78的本体部783上可具有一与前侧截止边缘齐平的轮廓(图中未标号),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第八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36所示,图36为本实用新型第八实施例遮板结构的其中一立体示意图,由图36与图30的比较可知,第八实施例与第五实施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第八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可以完全覆盖在顶侧表面73的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上。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承上述,详细来说,第一消光区域76可为一第一覆层结构762,第二消光区域77可为一第二覆层结构772,且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可完全覆盖在顶侧表面73的第一反射面731及第二反射面732上。另外,举例来说,第一覆层结构762及第二覆层结构772的吸光率可大于30%,然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第九实施例

首先,请参阅图37所示,并同时配合图1所示,图37为具有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的遮板结构7应用于光线投射装置Q中的侧视示意图,且图37为图1的XXXVII-XXXVII剖面线的侧视剖面示意图。

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第九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的其他特征与前述实施例相仿,在此不再赘述。另外,需特别说明的是,图36中是以第四实施一中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作为举例说明,然而,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应用其他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承上述,请复参阅图37所示,并同时配合图18及图20所示,需特说明的是,图37仅绘出第一消光区域76及第二消光区域77所造成的影响。详细来说,第一发光结构4以及第二发光结构5可都同时分别产生第一光线L1以及第二光线L2(须说明的是,第二光线L2的路径请参阅前述实施例)。在图37的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结构4所产生的一第一光线L1还可进一步包括另外再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3,且另外再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3投射至第一反射结构2的反射表面21,通过反射表面21的反射,另外再一部分的第一投射光线L113可以形成投射至消光区域(第一消光区域76及/或第二消光区域77)上的另外再一部分的第一反射L123。进一步来说,投射至第一消光区域76及/或第二消光区域77上的另外再一部分的第一反射L123可以形成一不会进入透镜结构6的第一消散光线L14,借此,可以减少投射在水平线(光型模拟图中的HH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

实施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Q及其遮板结构7,“消光区域”的技术方案,而能达到减少投射在水平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的效果。更进一步地,其能利用“第一消光区域76位于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一侧边”及“第二消光区域位于所述光型调整部的一第二侧边”的技术方案,而能达到减少投射在水平线以上的杂散的光线的效果。换句话说,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遮板结构7可应用于能切换远近灯状态的光线投射装置Q,或者是应用于只有近灯状态(不具有第二反射结构3及第二发光结构5)的光线投射装置Q。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光线投射装置Q及其遮板结构7,还能利用“顶侧表面73的其中一部分沿着倾斜方向E倾斜”的技术特征,而可以达到提高集光效率的效果。

以上所公开的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可行实施例,并非因此局限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所以凡是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做的等效技术变化,均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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