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车灯和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8596发布日期:2018-11-30 19:31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一种车灯和一种机动车辆。



背景技术:

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即车灯,包括壳体和位于壳体中的发光模块。在实际应用中,通常需要调节发光模块相对于壳体的角度以满足不同出光角度的需要。常规使用的方法是将发光模块安装在支架上,而支架被支撑在壳体上,通过调节支架相对于壳体的角度来实现发光模块的出光角度的调节。

发光模块的支架常使用三个支撑部的方式支撑在壳体上,其中三个支撑部包括枢转支撑部以及另两个调节支撑部。每一个调节支撑部不仅具有对支架支撑的功能,还具有调节支架角度的功能,例如通过螺栓、螺母配合的调节结构实现对支架的调节和支撑。通过在其中一个调节支撑部处的调节结构的动作,使得支架相对于枢转支撑部和另一个调节支撑部所限定的枢转轴线枢转,实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的角度调节。而对于使用上述三个支撑部的支架,仍然在应用过程中存在不期望的振动,使得其上的发光模块的出射光不够稳定,而不能满足所需要的标准的需求。

因此,存在一种对于车灯的发光模块更好地支撑以防止振动,保证发光模块的出射光的稳定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其能够减小发光模块的振动,提高出射光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包括上述支撑装置的车灯以及机动车辆。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所述装置包括车灯的壳体、支架以及支撑结构,所述支架被构造成支撑所述发光模块;所述支撑结构包括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以便支撑所述支架并允许调节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分别绕第一枢转轴线和第二枢转轴线的转动,使得所述支架可枢转地支撑在所述壳体上,其中,所述支撑装置还包括附加的支撑部,以允许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的角度的调节,并限制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的平移。

在此,应说明的是,第一枢转轴线和第二枢转轴线仅用于说明支架的转动调节轴线,它们之间的空间关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设置。例如,所述第一枢转轴线可垂直于所述第二枢转轴线。当然,第一枢转轴线和第二枢转轴线还可成其他角度。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结构还包括第五支撑部,所述第五支撑部限制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沿第一枢转轴线和/或第二枢转轴线方向的平移。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结构还包括第四支撑部,所述第四支撑部限制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沿第一枢转轴线方向的平移。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四支撑部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架上的第一限位支撑件以及连接在所述壳体上的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和所述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的间隙地形状配合以限制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沿第一枢转轴线方向的平移。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五支撑部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架上的第二限位支撑件以及连接在所述壳体上的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所述第二限位支撑件与所述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的间隙地形状配合以限制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沿第二枢转轴线方向的平移。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部的支撑点形成为所述支架相对于所述壳体的枢转点,所述第二支撑部的支撑点与所述第一支撑部的支撑点之间的连线限定所述第一枢转轴线;所述第三支撑部的支撑点与所述第一支撑部的支撑点之间的连线限定所述第二枢转轴线z,其中,所述第四支撑部在第二枢转轴线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一支撑部对齐。

同样可考虑,所述第五支撑部在平行于第二枢转轴线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二支撑部对齐,并且在平行于第一枢转轴线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三支撑部对齐。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和所述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之间在沿第一枢转轴线的方向上具有小于等于0.4mm的间隙。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与所述支架形成为一体。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限位支撑件和所述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之间在沿第一枢转轴线和/或第二枢转轴线的方向上具有小于等于0.4mm的间隙。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限位支撑件与所述支架形成为一体。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灯,包括发光模块以及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支撑装置,用于将所述发光模块支撑在所述壳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机动车辆,其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支撑装置或上述实施例所述的车灯。

如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至少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通过设置五个支撑部,实现对发光模块的出光角度调节的同时,抑制发光模块的振动,提高了出射光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支撑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2示意性地示出图1所示的支撑装置沿线A-A的剖视示意图;

图3示意性地示出图1所示的支撑装置沿线B-B的剖视示意图;

图4示出图1所示的支撑装置的第四支撑部的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5示出图4中的第四支撑部在支架处于一个示例性位置时的沿线C-C的剖视示意图;

图6示出图4的第四支撑部在支架处于其它多个示例性位置时的沿线C-C的剖视示意图;

图7示出图1所示的支撑装置的第五支撑部的B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8示出图7中的第五支撑部在支架处于一个示例性位置时的沿线D-D的剖视示意图;以及

图9示出图7的第五支撑部在支架处于其它多个示例性位置时的沿线D-D的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在说明书中,相同的附图标号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下述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说明旨在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实用新型构思进行解释,而不应当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制。

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为便于解释,阐述了许多具体的细节以提供对本披露实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明显地,一个或更多个实施例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实施。

图1至图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用于车灯的发光模块的支撑装置,该支撑装置包括支架1和支撑结构,所述支架1被构造成支撑发光模块(未示出);所述支撑结构被构造成将所述支架1可枢转地支撑在所述车灯的壳体2上,以允许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的角度的调节。支撑结构包括五个分开的支撑部,以分别在五个位置处将所述支架1支撑在所述壳体2上。

该发光模块可以是近光灯、远光灯、雾灯等各种车灯的发光模块。在应用中常需要对发光模块的角度进行调节,以满足出光角度的要求。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这通过将其上安装有发光模块的支架1可枢转地支撑在车灯的壳体2上来实现。如图1-3所示,支撑结构可以包括第一支撑部3、第二支撑部4和第三支撑部5,该三个支撑部协作以支撑所述支架1并允许调节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分别绕第一枢转轴线Y和第二枢转轴线z的转动,其中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枢转轴线Y垂直于所述第二枢转轴线z。

其中例如第一支撑部3(在图1中位于左上角)的支撑点为支架1相对于壳体2的枢转支撑点。所述第二支撑部4的支撑点与所述第一支撑部3的支撑点之间的连线限定如图1所示的第一枢转轴线Y;所述第三支撑部5的支撑点与所述第一支撑部3的支撑点之间的连线限定如图1所示的第二枢转轴线z。

该第一支撑部3的枢转支撑点例如通过图2、3所示的设置在壳体上的球头连接件31和设置在支架上的球头座32的连接而形成,从而通过球头在球头座内的转动,实现支架相对于壳体的转动,由于该球头连接件31被限制在球头座32中,理论上讲,支架1相对于壳体2可枢转但不可平移。

如图1、3所示,第二支撑部4包括支撑调节结构。应当注意的是,图3中示出的只是支架和壳体的示意图,其中的第一支撑部3和第二支撑部4的支撑调节结构也均为示意,而非具体的结构图。在实际使用中,第二支撑部4的支撑调节结构可以包括例如设置在壳体上的调节螺杆、设置在支架上的与所述调节螺杆相配合的调节螺母,随着调节螺杆的旋转而在图1中沿前后方向进退(图3中沿上下方向)的调节螺母带动支架1沿第二枢转轴线z枢转。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该支撑调节结构可以手动进行调节,也可以采用电动例如驱动马达的方式驱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虽然未示出,但第二支撑部4的支撑调节结构设置在所示球头部分之下,在图3所示的上下方向上驱动支架1运动,通过该支撑调节结构的动作,支架1在图3所示的上下方向上、图1所示的垂直于第一枢转轴线Y和第二枢转轴线z的方向上(图1中的垂直于纸面的方向)运动,从而支架1绕第三支撑部5的支撑点与所述第一支撑部3的支撑点所限定的第二枢转轴线z枢转,实现支架1上的发光模块在绕第二枢转轴线z的方向上的(或称为水平方向)的枢转角度的调节。

如图1、2所示,第三支撑部5包括支撑调节结构,该支撑调节结构也可称为竖直调节结构。其在实现对支架1的支撑功能的同时还实现对支架1相对于第一枢转轴线Y的枢转,从而调节发光模块在竖向方向的出光角度。与第二支撑部4类似,在实际使用中,第三支撑部5的支撑调节结构可以包括例如设置在壳体上的调节螺杆、设置在支架上的与所述调节螺杆相配合的调节螺母,随着调节螺杆的旋转而在图1中沿前后方向进退(图2中沿左右方向)的调节螺母带动支架1沿第一枢转轴线Y枢转。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该支撑调节结构可以采用手动进行,也可以采用电动例如驱动马达的方式驱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第二支撑部4和第三支撑部5的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其手动或电动的方式也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调节的实际需要来选择。

而在上述第一支撑部的枢转支撑结构、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的支撑调节结构中,采用可枢转的连接方式,例如球头连接件和球座。然而,支架1相对于壳体2仍会存在不期望的相对位移,例如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支架1相对于壳体2振动或者抖动。从而造成其上的发光模块的出光不稳定,影响使用效果。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将支架1支撑在壳体2上的第四支撑部6和第五支撑部7。其中第一至第五支撑部分开地设置,以在五个位置处将所述支架1支撑在所述壳体2上。第四支撑部6被构造成限制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平移/振动,而第五支撑部7被构造成限制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和/或第二枢转轴线z方向的平移振动。

如图4-6示出了第四支撑部的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以及在支架相对于壳体位于不同角度时第四支撑部的C-C剖面图。所述第四支撑部6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架1上的第一限位支撑件61以及连接在所述壳体2上的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61和所述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的形状相配合以限制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振动。

如图5所示,作为一个示例,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之间具有间隙。作为一个示例,该间隙例如小于等于0.4mm。从而通过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对第一限位支撑件61的位置的限定,将支架1的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振动限制在0.4mm以内。作为一个示例,在图5中示出左侧的两者之间具有0.3mm的间隙,右侧具有0.1mm的间隙。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该间隙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如图4-6所示,作为一个示例,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61可以形成为圆柱形状,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可以形成为如图5所示的大致U形形状,第一限位支撑件61容纳在大致U形的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中。作为一个示例,如图1所示,所述第四支撑部6在第二枢转轴线Z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一支撑部3对齐。这样,在通过第二支撑部4的支撑调节结构调节支架1相对于壳体2的绕第二枢转轴线Z枢转时,第一限位支撑件61在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内绕轴线Z转动,而不影响对支架1的绕第二枢转轴线Z的枢转角度的调节。在通过第三支撑部5的支撑调节结构调节支架1相对于壳体2的绕第一枢转轴线Y枢转时,第一限位支撑件61可在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内移动。在其运动到不同的位置时,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的位置关系如图6所示。作为一个示例,可以如图5、6所示设计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的尺寸和形状,使得例如U形的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的两支臂之间的距离是变化的,在支架1绕第一枢转轴线枢转到一定角度位置之后,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之间的间隙为0,完全限制支架1相对于壳体2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振动,然而此时支架1仍然能够克服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之间的摩擦而进行枢转运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1的结构仅作为一个示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地设计两者的结构,只要能够实现两者相互配合限制支架的振动即可。

如图7-9示出了第五支撑部的B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以及在支架相对于壳体位于不同角度时第五支撑部的D-D剖面图。

作为一个示例,第五支撑部7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架1上的第二限位支撑件71以及连接在所述壳体2上的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所述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所述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的形状相配合以限制所述支架1相对于所述壳体2沿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和/或第二枢转轴线z方向(在图7-9中示出为上下方向)的振动。

如图8所示,作为一个示例,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之间具有间隙。作为一个示例,该间隙例如小于等于0.4mm。从而通过第一限位支撑件71对第一配合限位支撑件22的位置的限定,将支架1的沿第二枢转轴线z方向的振动限制在0.4mm以内。作为一个示例,在图5中示出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在上侧具有0mm的间隙,在下侧具有0.4mm的间隙。该间隙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尽管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在上侧具有0mm的间隙,两者的接触也不影响支架1在绕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枢转,在第三支撑部5的调节支撑结构的调节下,支架1克服第五支撑部的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之间的摩擦而绕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枢转。图9中示出了在支架相对于壳体在绕第一枢转轴线Y方向的枢转过程中,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之间的位置关系。其中在支架1枢转到极限角度位置(对应于图9中的第二限位支撑件71处于最左侧的位置)时,第二限位支撑件71在图9中下侧的部分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之间的间隙为0mm。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9中的间隙设置只是一个示例,也可以根据需要设计该间隙。

作为一个示例,第五支撑部7在平行于第二枢转轴线z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二支撑部4对齐,并且在平行于第一枢转轴线Y的方向上基本上与所述第三支撑部5对齐,从而使其最大限度地不影响支架相对于壳体的角度调节。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可以理解,第五支撑部7也可以设计在支架的其余部位。支架1克服第五支撑部的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第二配合限位支撑件22之间的摩擦而枢转,而并不影响支架1的角度调节。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对支架的调节的角度并不大,例如在±5°的范围内,在该小角度的范围的前提下,第四、第五支撑部的设置基本上不影响支架角度的调节,而又能实现对支架相对于壳体的振动幅度的限制。

根据一个示例,所述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所述支架1形成为一体。所述第二限位支撑件71与所述支架1形成为一体。该一体成型的方式可以简化工艺和提高安装方便性。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第一限位支撑件61与支架也可以为分体件,第二限位支撑件71也可以与所述支架1为分体件。而通过某些连接固定方式进行连接,例如螺钉连接、焊接等。

通过上述各示例性结构的支撑装置,在实现了对车灯的发光模块的出光角度的调节的同时,限制了发光模块的振动,提高了出射光的稳定性,改善了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灯。所述车灯包括发光模块、壳体以及根据上述的示例中所述的支撑装置,支撑装置用于将所述发光模块支撑在所述壳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具有至少一个根据上述的示例中所述的支撑装置或至少一个根据上述的示例中所述的车灯。

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说明,但是附图中公开的实施例旨在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示例性说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制。附图中的尺寸比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虽然本实用新型总体构思的一些实施例已被显示和说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理解,在不背离本总体实用新型构思的原则和精神的情况下,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改变,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以权利要求和它们的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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