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多功能夜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4296发布日期:2019-01-15 22:38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智能多功能夜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智能家居领域,尤其涉及智能多功能夜灯。



背景技术:

智能家居(英文:smart home, home automation)是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对于父母而言,孩子健康成长是他们最大的心愿。但养育儿女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从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再到读书识字,孩子们的需求不断增加和变化,令很多新晋父母无所适从。生儿育女是无法练习的,父母们如何才能更好地了解和满足孩子们的需要呢,幸好科技进步为我们带来了众多智能产品。

在现有技术中,对于3岁以上的儿童需要单独自住,从而实现“断奶”。然而怕黑的儿童夜晚总是难以入睡,同时由于控制灯光的开关总是设置于高处,儿童需要起夜时也无法打开前往厕所的灯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智能多功能夜灯。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智能多功能夜灯,包括一充电底座和若干受电灯;所述的充电底座包括:

底座外壳,其底部设置有电源插线,底座外壳设置有与受电灯数量相等的充电通道,充电通道顶部设置有充电口;所述的充电通道靠近充电口的内壁环设有磁铁框;

充电电路,设置于底座外壳内部,包括与电源插线顺次连接的整流滤波电路、逆变电路,逆变电路的输出端连接有与受电灯数量相等的发射线圈,所述的发射线圈分别设置于对应的充电通道内部;

所述的受电灯包括:

灯体外壳,与所述充电口形状对应;所述的灯体外壳的外壁上环设有与所述磁铁框形状对应的金属环;

受电电路,设置于所述灯体外壳内部,包括顺次连接的接收线圈、整流稳压电路、灯泡电源和照明灯泡。

进一步地,所述的充电口为圆形,所述的灯体外壳为球状。

进一步地,所述的受电灯设置为1个。

进一步地,所述的受电灯设置为3个。

进一步地,所述的底座外壳和灯体外壳均采用PVC材质。

进一步地,所述的照明灯泡为LED灯。

进一步地,所述的电源插线与整流滤波电路之间还设置有第一按钮开关,所述的第一按钮开关设置于底座外壳上。

进一步地,所述的灯泡电源与照明灯泡之间设置有第二按钮开关,所述的第二按钮开关设置于灯体外壳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受电灯放置于充电通道上的充电照明状态以及从充电通道取下的携带照明状态,解决现有技术怕黑的儿童夜晚总是难以入睡,同时由于控制灯光的开关总是设置于高处,儿童需要起夜时也无法打开前往厕所的灯光,非常不方便的问题。同时通过吸附结构,避免儿童因碰撞或者拿起底座时灯体容易掉出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受电灯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路连接示意图;

图中,1-充电底座,11-底座外壳,12-电源插线,13-充电通道,14-充电电路,15-整流滤波电路,16-逆变电路,17-发射线圈,18-第一按钮开关,2-受电灯,21-灯体外壳,22-受电电路,23-接收线圈,24-整流稳压电路,25-灯泡电源,26-照明灯泡,27-第二按钮开关,28-金属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除、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属于“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述的方向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属于“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属于“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智能多功能夜灯。该智能多功能夜灯设置于睡觉时的床头柜或者床一旁的书桌上,使得在一定程度上照亮睡觉时怕黑的儿童,同时提供起夜方便携带与照明的功能。如图1与图2所示,该智能多功能夜灯,包括一充电底座1和若干受电灯2;所述的充电底座1包括:底座外壳11,其底部设置有电源插线12,底座外壳11设置有与受电灯2数量相等的充电通道13,充电通道13顶部设置有充电口;所述的充电通道13靠近充电口的内壁环设有磁铁框;充电电路14,设置于底座外壳11内部,包括与电源插线12顺次连接的整流滤波电路15、逆变电路16,逆变电路16的输出端连接有与受电灯2数量相等的发射线圈17,所述的发射线圈17分别设置于对应的充电通道13内部;所述的受电灯2包括:灯体外壳21,与所述充电口形状对应;所述的灯体外壳21的外壁上环设有与所述磁铁框形状对应的金属环28;受电电路22,设置于所述灯体外壳21内部,包括顺次连接的接收线圈23、整流稳压电路24、灯泡电源25和照明灯泡26。

在现有技术中,怕黑的儿童夜晚总是难以入睡,同时由于控制灯光的开关总是设置于高处,儿童需要起夜时也无法打开前往厕所的灯光,非常不方便。

而在本实施例中,受电灯2具有两个状态,分别是放置于充电通道13上的充电照明状态,以及从充电通道13取下的携带照明状态。

对于充电照明状态,受电灯2设置于充电底座1上充电通道13的充电口,此时外部市电依次经电源插线12、整流滤波电路15、逆变电路16传输至充电通道13内部的发射线圈17,发射线圈17将电流转换为电磁信号并进行无线发射;设置于充电通道13的充电口上的受电灯2的接收线圈23接收到无线发射的电磁信号,并将其转化为电信号,并通过整流稳压电路24发送至灯泡电源25进行电源存储,同时灯泡电源25对照明灯泡26提供电源,实现照明灯泡26的发光,使得在充电状态下也进行照明。

对于携带照明状态,儿童将放置于充电口的受电灯2取下,此时灯泡电源25对照明灯泡26提供电源,实现照明灯泡26的发光,方便儿童在起夜时照亮前往厕所以及返回床上的道路。

另外,将当球型灯2放置于支撑底座1的充电通道13上时,调整球型灯2的角度,使得金属环28的角度与磁铁框对应,此时球型灯2会被吸附至安装口14上,球型灯2不会被因碰撞或者拿起支撑底座1时轻易掉出。而当儿童起夜或者其他原因,拿起球型灯2时,球型灯2进行照明。

同时,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充电底座1和受电灯2的外形可以为卡通图形,使得儿童对其更加喜欢。

更优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的充电口为圆形,所述的灯体外壳21为球状。

更优地,在本实施例中的其中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受电灯2设置为1个。而在本实施例中的另外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受电灯2设置为3个。

更优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底座外壳11和灯体外壳21均采用PVC材质。材质不含BPA和PVC等有害物质,所以不用担心给宝宝玩耍的安全问题。

更优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照明灯泡26为LED灯。

实施例2

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智能多功能夜灯,并且方便充电与照明控制。与实施例1类似的,该智能多功能夜灯设置于睡觉时的床头柜或者床一旁的书桌上,使得在一定程度上照亮睡觉时怕黑的儿童,同时提供起夜方便携带与照明的功能。如图1与图2所示,该智能多功能夜灯,包括一充电底座1和若干受电灯2;所述的充电底座1包括:底座外壳11,其底部设置有电源插线12,底座外壳11设置有与受电灯2数量相等的充电通道13,充电通道13顶部设置有充电口;所述的充电通道13靠近充电口的内壁环设有磁铁框;充电电路14,设置于底座外壳11内部,包括与电源插线12顺次连接的整流滤波电路15、逆变电路16,逆变电路16的输出端连接有与受电灯2数量相等的发射线圈17,所述的发射线圈17分别设置于对应的充电通道13内部;所述的受电灯2包括:灯体外壳21,与所述充电口形状对应;所述的灯体外壳21的外壁上环设有与所述磁铁框形状对应的金属环28;受电电路22,设置于所述灯体外壳21内部,包括顺次连接的接收线圈23、整流稳压电路24、灯泡电源25和照明灯泡26。

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电源插线12与整流滤波电路15之间还设置有第一按钮开关18,所述的第一按钮开关18设置于底座外壳11上。

其中,该第一按钮开关18用于控制整个智能多功能夜灯充电的开启与关闭,当需要开启充电功能时,按下第一按钮开关18使得电源插线12与整流滤波电路15之间导通即可;反之相同。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灯泡电源25与照明灯泡26之间设置有第二按钮开关27,所述的第二按钮开关27设置于灯体外壳21上。

其中,该第二按钮开关19用于控制受电灯2的光源的开启与关闭,当需要开启照明功能时,按下第二按钮开关18使得灯泡电源25与照明灯泡26之间导通即可;反之相同。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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