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镜结构和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04569发布日期:2019-05-31 21:33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一种透镜结构和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灯具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透镜结构和灯具。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透镜在灯具领域中的使用十分常见,但是在特定情况下,现有技术中的透镜由于本身的结构,一般不对除光源部分外的部分做遮挡和收纳处理,而灯板上的线路连接头或螺钉结构往往分布杂乱,容易缠绕,影响美观,而且裸露在外的线路连接头或螺钉结构一定程度上具有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一种特殊设计的透镜结构和相应的灯具来实现对发光位置非光源部分的收纳和遮挡。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透镜结构和灯具,其透镜表面设有若干凸起,用以收纳和遮挡非光源部分。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透镜结构,包括透镜主体,透镜主体的出光面上设有若干的凸起,凸起的内部具有空腔,且凸起在透镜主体的入光面上形成连通空腔的开口。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方式,凸起的顶部具有平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方式,还包括连接在透镜主体的周边的边框,边框的底部所在平面低于入光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方式,凸起和边框为不透光区域。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方式,不透光区域采用磨砂处理。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方式,透镜主体的出光面上还设有若干透光罩。

一种灯具,包括上述的透镜结构,还包括LED灯板组件,LED灯板组件包括线路连接头和螺钉,线路连接头和螺钉容纳于空腔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有凸起结构,非发光部分将会被容纳进凸起内,避免线路连接头等非发光部分在灯板上裸露在外和杂乱分布,保证了外部美观和减少了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透镜结构的正面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透镜结构的背面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方案和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殊说明,当某一特征被称为“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它可以直接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也可以间接地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此外,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前、后等描述仅仅是相对于附图中本实用新型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说的。

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组合。

参照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透镜结构的正面立体示意图,透镜结构包括主体部分1和边框部分2,主体部分1和边框部分2是一个整体,其中,主体部分1包括有若干透光罩11,若干凸起12以及透光罩11与凸起12之间的连接部。其中,透光罩11是透明的,光线可以透过透光罩11实现照明功能。

由于凸起12和透光罩11作用不同,为了进一步从外形上形成区分,凸起12的顶部有一个平面,而透光罩11的顶部为球状,当本透镜结构安装在LED灯板组件上,整体形成一个灯具时,透光罩顶部所在平面作为整体透镜结构的出光面,所在平面为整体透镜结构的入光面,凸起12内部有一个空腔,且凸起12在所述透镜主体的出光面上封闭,在所述透镜主体的入光面上开口,凸起12的空腔作为一个收纳区域来容纳和遮挡非光源部分,如线路连接头和螺钉等。这样不仅使费光源部分排布整齐,而且也避免了非光源部分直接裸露在外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进一步的,为了使光线只从透光罩11处穿过,透光罩11之外的所有部分均采用不透光处理,在本实施例中,对除透光罩之外的其余部分采用磨砂处理。

在将透镜结构安装在LED灯板组件上以形成灯具时,主体部分1由边框部分2进行固定,为了使主体部分1与灯板没有接触,边框2的底部所在平面低于主体部分1底部最低处所在平面。

参照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透镜结构的背面立体示意图,图中边框部分2四周设有定位柱21和螺纹孔22,本实施例的透镜结构由边框部分2上的定位柱21定位,使螺纹孔22与LED灯板上的孔对齐,然后通过螺钉进行固定,形成一个完整灯具,非光源部分被收纳和遮挡,光源部分透过透光罩11发光。

结合图1和图2来看,本实施例中凸起12顶面为一个平面,其内部空腔的大小形状根据所要容纳的非光源部分的形状和大小来确定。但对本实施例中的凸起12而言,存在一种特殊的螺钉凸起121,从背面来看,其底部开口为圆形,为了与透光罩11区分开来,其正面外侧横截面为矩形。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的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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