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02381发布日期:2019-10-29 21:58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LED照明装置无法全角度发光,并且发光的光效无法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实现光效控制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包括金属基体以及一体注塑于该金属基体的透明扩光体,所述的透明扩光体在金属基体的一侧表面上形成扩光槽,所述的扩光槽呈喇叭口状,所述的扩光槽的底面为金属基体,所述的扩光槽的底面的金属基体上设置有LED芯片,所述的扩光槽内安装有正向出光透镜,所述的正向出光透镜包括锥形的基底,所述的基底具底面、顶面以及侧面,所述的底面的中心向上凹陷形成入光面,所述的入光面的内表面设置有双重螺旋线状槽线,所述的顶面的中心向上隆起形成出光面,所述的侧面与扩光槽形状匹配并通过螺纹结构连接,所述的LED芯片与入光面的间距通过所述的螺纹结构调整,所述的侧面上涂覆反射镀膜。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入光面上的双重螺旋线状槽线的周围喷涂有纳米颗粒涂层。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金属基体上设置有透光孔,所述的透明扩光体通过该透光孔注塑安装于所述的金属基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透明扩光体穿过透光孔在金属基体另一侧形成多个背向出光透镜。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LED芯片位于透光孔的一侧,所述的背向出光透镜位于所述的透光孔的另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呈喇叭口状的扩光槽的倾斜角为10°到60°。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出光面包括多个自由曲面拼接而成,各个自由曲面具有结合中心点并且绕该结合中心点中心对称,该结合中心点向下朝向入光面凹陷并且与入光面的中心点位于同一中心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的扩光槽内填充有硅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优化了产品结构,易于实现高效率批量化生产,光效可控。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剖视图;

附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部分剖视图;

附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部分剖视图;

附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见附图1至附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双重螺旋线透明注塑全角发光LED,包括金属基体1以及一体注塑于该金属基体1的透明扩光体2,透明扩光体2在金属基体1的一侧表面上形成扩光槽3,扩光槽3呈喇叭口状,扩光槽3的底面为金属基体1,扩光槽3的底面的金属基体1上设置有LED芯片4,扩光槽3内安装有正向出光透镜5,正向出光透镜5包括锥形的基底6,基底6具底面、顶面以及侧面,底面的中心向上凹陷形成入光面7,入光面7的内表面设置有双重螺旋线状槽线12,顶面向上隆起形成出光面8,侧面与扩光槽3形状匹配并通过螺纹结构9连接,LED芯片4与入光面7的间距通过螺纹结构9调整,侧面上涂覆反射镀膜。

在本方案中,入光面7的内表面的双重螺旋线状槽线12将在入射的光线向中部收拢,所产生的光强偏移量与原有的规律性分布而形成的暗环相互叠加,保证整体上的光强分布均匀。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光面上的双重螺旋线状槽线的周围喷涂有起到混光作用的纳米颗粒涂层,纳米颗粒涂层将光线打散开来,使得偏折区域的光线过度较为均匀,不会有偏折作用所带来的断层现象发生。

LED芯片4与入光面7的间距通过螺纹结构9调整,从而控制入光面7上的光线入射角度,进而控制出光面8的出光角度,出光面8包括多个自由曲面拼接而成,各个自由曲面具有结合中心点并且绕该结合中心点中心对称,该结合中心点向下朝向入光面7凹陷并且与入光面7的中心点位于同一中心线上。

金属基体1上设置有透光孔10,透明扩光体2通过该透光孔10注塑安装于金属基体1上。透明扩光体2穿过透光孔10在金属基体1另一侧形成多个背向出光透镜11,LED芯片4位于透光孔10的一侧,背向出光透镜11位于透光孔10的另一侧。正向出光透镜5用于光线的正向出射,背向出光透镜11用于光线的反向出射,从而实现光线的全角度出射。

本设计的呈喇叭口状的扩光槽3的倾斜角为10°到60°,扩光槽3内填充有硅胶。以上设计优化了产品结构,易于实现高效率批量化生产,光效可控。

以上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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