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823233发布日期:2020-08-11 21:4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的表面从上至下依次套设有套筒(2)和卡盘(3),所述固定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4),所述套筒(2)的左侧设置有与卡盘(3)配合使用的调节机构(5),所述套筒(2)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杆(6),所述固定杆(6)的右侧活动连接有照明灯本体(7),所述照明灯本体(7)左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块(8),所述固定块(8)的左侧活动连接有调节套(9),所述固定柱(1)的表面设置有与调节套(9)配合使用的固定机构(1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机构(5)包括活动块(501),所述活动块(501)的左侧活动连接有与卡盘(3)配合使用的卡杆(502),所述卡杆(502)与套筒(2)之间设置有拉簧(50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10)包括螺套(1001),所述螺套(1001)内腔的后侧活动连接有螺丝(1002),所述螺丝(1002)穿过调节套(9)并固定连接有滑块(1003),所述固定柱(1)的表面开设有与滑块(1003)配合使用的环形槽(1004)。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的表面通过轴承与套筒(2)活动连接,所述固定柱(1)的表面与卡盘(3)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杆(6)的右侧通过第一转轴与照明灯本体(7)活动连接,所述固定块(8)的左侧通过第二转轴与调节套(9)活动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块(501)的右侧与套筒(2)的表面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块(501)左侧通过第三转轴与卡杆(502)活动连接,所述卡杆(502)靠近卡盘(3)表面的一侧与卡盘(3)表面接触,所述拉簧(503)的两侧分别与卡杆(502)和套筒(2)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套(1001)的内壁通过螺纹与螺丝(1002)活动连接,所述螺套(1001)的后侧与调节套(9)接触,所述滑块(1003)靠近环形槽(1004)内壁的一侧与环形槽(1004)的内壁接触。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用照明灯本体的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表面从上至下依次套设有套筒和卡盘,所述固定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套筒左侧设置有与卡盘配合使用的调节机构,所述套筒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右侧活动连接有照明灯本体。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固定柱、套筒、卡盘、底座、调节机构、活动块、卡杆、拉簧、固定杆、照明灯本体、固定块、调节套和固定机构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现有的建筑用照明灯在使用过程中不便于使用者使用,无法对照明灯的照射方向和角度进行调节,从而给使用者带来不便,影响使用者使用,降低了该装置的实用性的问题。

技术研发人员:刘贺源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天津三源兴业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11.15
技术公布日: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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