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98943发布日期:2021-04-16 12:14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路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


背景技术:

2.路灯是设置在马路两侧或中间绿化带上的照明装置,路灯的间距随着灯杆高度的变化而变化,以高度为12米的路灯为例,相邻的路灯之间的间距为32至36米。现有的路灯的照射角度较小,使得路灯下侧周围区域较为明亮,但两个路灯中间的部分区域光线较弱,在驾驶时会明显感觉到光线忽明忽暗,影响驾驶。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包括灯座,所述灯座下侧安装有面罩,所述灯座内固定有基座,所述基座的中部向下伸出,且其下侧四周设有若干阶梯结构,所述阶梯结构包括多个横面和竖面,且其下侧固定有led灯板,所述led灯板上设有多个led灯珠,所述led灯珠设置在阶梯结构的横面及竖面的中部。
5.进一步的,所述横面与竖面的夹角为110
°
至130
°

6.进一步的,所述led灯板的下侧设有反光板,所述反光板的形状尺寸与led灯板相适配,且其与led灯珠对应位置设有通孔,以使led灯珠穿过通孔伸出反光板的下侧。
7.进一步的,所述灯座的顶侧设有多个散热鳍,所述散热鳍内包有导热片,所述导热片的下部穿过灯座伸至基座的上方。
8.进一步的,所述面罩为聚碳酸酯面罩,所述灯座的外周下侧设有安装槽,所述面罩螺栓连接在安装槽内。
9.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槽内设有密封垫,所述密封垫设置在面罩与灯座之间。
10.进一步的,所述基座的下侧设有若干连接柱,所述基座、led灯板和反光板均通过螺栓固定在连接柱上。
11.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基座设置成阶梯结构,并将灯珠设置在阶梯结构的不同面上,使得灯珠的照射角度较大,使得路灯下侧与两个路灯之间的区域的亮度差异大幅降低,避免光线忽明忽暗影响驾驶,提高安全性。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广角照射的路灯的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图1中a区域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
用新型的范围。
15.如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广角照射的路灯,包括灯座1,在灯座1下侧安装有面罩2。在灯座1内固定有基座3,基座3的中部向下伸出,且其下侧四周设有若干阶梯结构,该阶梯结构包括多个横面31和竖面32,在阶梯结构的下侧固定有led灯板4,led灯板4上设有多个led灯珠41,led灯珠41设置在阶梯结构的横面31及竖面32的中部。
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横面31与竖面32的夹角为110
°
至130
°
。进而,设置在最下侧的横面31上的led灯珠垂直向下照射;设置在其余横面31上的led灯珠41的以与竖直方向10
°
至20
°
的角度向外倾斜照射;设置在竖面32上的led灯珠41以与水平方向10
°
至20
°
的夹角向外倾斜照射。
17.为了增加照射亮度,在led灯板4的下侧设有反光板5,反光板5的形状尺寸与led灯板4相适配,进而可使反光板5可以贴合设置在led灯板4的下侧,在反光板5上设有通孔51,通孔51与led灯珠41的位置对应,以使led灯珠穿过通孔51伸出反光板5的下侧。反光板5可以采用如薄钢板或塑料板成型作为基板,在基板的下侧贴一层锡箔纸或电镀形成反光层。
18.为了便于散热,在灯座1的顶侧设有多个散热鳍6,在散热鳍6内包有导热片7,导热片7为金属片,如采用铝片或钢片,导热片7的下部穿过灯座1伸至基座3的上方。灯座1为塑料材质,在制造灯座1时直接将导热片7嵌进灯座1内。
1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面罩2优选采用聚碳酸酯制成的面罩,其电绝缘性、尺寸稳定性强度、耐热性和耐寒性均较佳。在灯座1的外周下侧设有安装槽8,面罩2通过多个螺栓13连接在安装槽8内。可以直接在灯座1上开设与螺栓13配合的螺纹孔,为了确保连接强度,优选在制作灯座1时,在灯座1上预设与螺栓13配合的螺母14。为了提高防水密封效果,在安装槽8内设有密封垫9,密封垫9设置在面罩2与灯座1之间。
20.为了便于将基座3、led灯板4和反光板5安装固定,在基座1的下侧设有若干连接柱10,连接柱10可与灯座1一体制作形成,也可通过粘接在灯座1上。连接柱10上设有螺纹孔,在基座3、led灯板4和反光板5上设有安装孔11,通过螺栓12穿过安装孔11拧入连接柱10上的螺纹孔内,进而将基座3、led灯板4和反光板5固定在连接柱10上。
21.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其它未具体描述的部分,属于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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