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型LED庭院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51021发布日期:2021-01-26 20:45阅读:80来源:国知局
组合型LED庭院灯的制作方法
组合型led庭院灯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庭院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组合型led庭院灯。


背景技术:

[0002]
庭院灯是一种常见的灯具,其一般是由灯杆和固定在灯杆顶端的led灯具,并且在常规应用过程中,灯杆的高度较高,当led灯具在长时间使用时,容易出现故障,从而需在对led灯具进行检修与维护,由于led灯具是固定在灯杆的顶端,从而需要爬上灯杆的顶端或借助升降结构上升后,再对led灯具进行检修与维护,操作极为不便,也大大增加了检修与维护成本,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组合型led庭院灯。
[0004]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组合型led庭院灯,包括安装底板,一体成型在安装底板上的灯杆,在所述灯杆上设置有led灯具,所述led灯具包括灯座板,在所述灯座板的底面固定有发光光源和透光灯罩,在所述灯座板的端部开设有c形凹槽,所述c形凹槽的宽度与灯杆的宽度相同,在所述灯杆的对称侧边上开设有导向竖槽,在所述c形凹槽的对称内壁上一体成型有处于所述导向竖槽内的导向滑块,在所述灯杆的侧面中部开设有竖向调节槽,在所述竖向调节槽的顶部通过轴承连接有传动齿轮,在所述竖向调节槽的底部通过轴承连接有转动齿轮,在所述传动齿轮与所述转动齿轮之间设置有齿链,在所述c形凹槽的内壁中部一体成型有安装支耳,所述安装支耳通过螺杆固定在所述齿链上,在所述转动齿轮上固定有转动手柄。
[0005]
在所述齿链上固定有扣环,在所述灯座板的顶面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撑筋杆,所述支撑筋杆的顶端固定有扣钩,所述扣钩固定在所述扣环上。
[0006]
在所述转动齿轮上设置有定位螺杆,所述转动齿轮旋转后可通过定位螺杆进行定位。
[0007]
在所述灯杆上开设有与所述导向竖槽底端相连通的进出凹槽,所述导向滑块自进出凹槽进入导向竖槽内。
[0008]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转动齿轮控制齿链转动,从而带动固定在齿链上的灯座升降,在进行检修时,可以将灯具从灯杆的顶端放下,并与齿链进行拆卸,从而方便进行检修与灯具的维护,操作便捷,且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0009]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0010]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示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实施例1)
[0013]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示结构图。
[0014]
见图1和图2,一种组合型led庭院灯,包括安装底板1,一体成型在安装底板上的灯杆2,在所述灯杆上设置有led灯具3,所述led灯具3包括灯座板31,在所述灯座板的底面固定有发光光源32和透光灯罩33,在所述灯座板的端部开设有c形凹槽4,所述c形凹槽的宽度与灯杆的宽度相同,在所述灯杆的对称侧边上开设有导向竖槽5,在所述c形凹槽的对称内壁上一体成型有处于所述导向竖槽内的导向滑块6,在所述灯杆的侧面中部开设有竖向调节槽7,在所述竖向调节槽的顶部通过轴承连接有传动齿轮8,在所述竖向调节槽的底部通过轴承连接有转动齿轮9,在所述传动齿轮与所述转动齿轮之间设置有齿链10,在所述c形凹槽的内壁中部一体成型有安装支耳11,所述安装支耳通过螺杆固定在所述齿链上,在所述转动齿轮上固定有转动手柄12。
[0015]
在所述齿链上固定有扣环13,在所述灯座板的顶面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撑筋杆14,所述支撑筋杆的顶端固定有扣钩15,所述扣钩固定在所述扣环上。
[0016]
在所述转动齿轮上设置有定位螺杆16,所述转动齿轮旋转后可通过定位螺杆进行定位。
[0017]
在所述灯杆上开设有与所述导向竖槽底端相连通的进出凹槽17,所述导向滑块自进出凹槽进入导向竖槽内。
[0018]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转动齿轮控制齿链转动,从而带动固定在齿链上的灯座升降,在进行检修时,可以将灯具从灯杆的顶端放下,并与齿链进行拆卸,从而方便进行检修与灯具的维护,操作便捷,且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0019]
本实施例中使用的标准零件可以从市场上直接购买,而根据说明书记载的非标准结构部件,也可以直接根据现有的技术常识毫无疑义的加工得到,同时各个零部件的连接方式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常规手段,而机械、零件及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故在此不再作出具体叙述。
[0020]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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