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本体及led灯具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525794阅读:来源:国知局
接槽243。
[0037]所述侧盖3分别固定地设置于该LED灯具本体2的两相反端且分别封闭该安装空间211的两开放端。其中一侧盖3包括一供该驱动单元13的电源供应线133穿设出的通孔3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侧盖3为螺锁于该LED灯具本体2上。
[0038]使用时,将该LED灯具本体2的固定壁21夹设于一加工机台(图未示)上,且将该电源供应线133接上电源即能使用。通过该透明板单元11完全封闭该照明开口 222,而能达到密封防水的功效,并通过该易碎裂的透明板单元11的体积缩小为一长矩形状,且覆盖于该照明壁22外,使该坚硬的固定壁21为主要承受外力的区域,所以能达到防止该透明板单元11损伤的功效,且该直接外露的固定壁21及内部的肋条24设计也能达到较佳的散热效果,另外,通过该固定壁21的圆弧状外形,能方便使用者顺着圆弧状外型调整光线的角度,而无需进行重复松脱及锁紧夹治具的繁复动作来调整光线角度,并通过该固定壁21的外周面呈波浪状,能使与夹治具的固持摩擦力较大,达到夹持稳定,且同时能达到较佳的外观。值得一提的是,该透明板单元11为一长矩形状,所以能经由一般热处理机器将该透明板单元11热处理为不易破裂的强化玻璃,而能更有效的防止该透明板单元11损伤。
[0039]参阅图5、图6与图7,本发明LED灯具的第二较佳实施例与该第一较佳实施例相似,该第二较佳实施例包含一光源模块1、一 LED灯具本体2、两个侧盖3,及一压合框4,其差异在于该光源模块1、该LED灯具本体2,及该压合框4的构成与该第一较佳实施例略异。
[0040]该光源模块I的透明板单元11具有一透明板111,及一包围该透明板111边缘的防水垫圈112。在本实施例中,该防水垫圈112为橡胶材质。
[0041]每一承靠壁部221具有一连接该固定壁21且供该压合框4固定地设置的厚壁段223、一由该厚壁段223延伸出的薄壁段224,及一介于该厚壁段223与该薄壁段224之间且供该透明板单元11固定地设置的承靠空间225,也就是说该压合框4盖压在该透明板单元11上方。所述厚壁段223的侧面供该防水垫圈112紧密地靠抵。所述承靠空间225的深度微小于该防水垫圈112的厚度。在本实施例中,该压合框4为螺锁于所述厚壁段223上,且所述厚壁段223与该固定壁21有厚度上的落差,使该压合框4螺锁于所述厚壁段223后,该压合框4顶面与该固定壁21顶端齐平。
[0042]在本实施例中,该透明板单元11能紧密地嵌设于所述承靠空间225内且完整封闭该照明开口 222是通过该防水垫圈112与所述厚壁段223的侧面的紧密贴抵,再搭配该防水垫圈112的厚度微高于所述承靠空间225的深度,使该防水垫圈112的上表面微凸出于所述承靠空间225,进而使该压合框4盖压在该透明板单元11上方时,能紧密压缩该防水垫圈112,使该压合框4与该透明板单元11之间无间隙,而能达到密封防水的功效。
[0043]如此,该第二较佳实施例也能达到与上述第一较佳实施例相同的目的与功效。
[0044]参阅图8、图9与图10,本发明LED灯具的第三较佳实施例与该第一较佳实施例相似,差异在于:
[0045]该光源模块I仅包括一透明板单元11、一光源单元12,及一驱动单元13。该驱动单元13仅具有一与该光源单元12电连接的驱动器132,及一电连接该驱动器132的电源供应线133。
[0046]因本实施例的驱动单元13取消该嵌接板131 (见图4),所以该固定壁21取消相对应的所述下嵌接壁部212 (见图4)的构造。
[0047]因本实施例的光源模块I取消该光扩散板14 (见图4),所以所述肋条24分别取消相对应的该上嵌接壁部242 (见图4)的构造。
[0048]在本实施例中,该透明板单元11仍为黏固于所述承靠壁部221的顶面,该光源单元12取消螺锁方式而改以黏固方式固定地设置于该LED灯具本体2的分隔壁23上,该驱动单元13的驱动器132改以嵌卡方式固定地设置于该下封闭区214内,所述侧盖3改以黏固方式固定地设置于该LED灯具本体2的两相反端。
[0049]如此,该第三较佳实施例也能达到与上述第一较佳实施例相同的目的与功效。
[0050]综上所述,本发明LED灯具是通过该透明板单元11仅覆盖于该照明壁22外,使该坚硬的固定壁21为主要承受外力的区域,且通过将该透明板单元11设计为长矩形,而能经由一般热处理机器将该透明板单元11热处理为不易破裂的强化玻璃,所以能有效达到防止该透明板单元11损伤的功效,另外,该直接外露的固定壁21及内部的肋条24设计也能达到较佳的散热效果,所以确实能达成本发明的目的。
【主权项】
1.一种LED灯具本体,适用于安装在一光源模块上,该光源模块包含一透明板单兀、一光源单元,及一与该光源单元电连接的驱动单元,该LED灯具本体沿一轴向延伸,其特征在于: 该LED灯具本体,包含: 一固定壁,沿该轴向延伸,且两相反端相互靠近;及 一照明壁,连接该固定壁的两相反端,该固定壁及该照明壁相配合界定出一沿该轴向贯穿且供该光源单元及该驱动单元固定地设置的安装空间,该照明壁具有两个分别由该固定壁的两相反端相对地延伸出的承靠壁部,所述承靠壁部相配合界定出一连通该安装空间且对应该光源单元的照明开口,所述承靠壁部供该透明板单元固定地设置,且该透明板单元封闭该照明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具本体,其特征在于:该LED灯具本体还包含一设置于该安装空间内的分隔壁,该分隔壁将该安装空间分隔出一连通该照明开口且供该光源单元容置的上开放区,及一供该驱动单元容置的下封闭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LED灯具本体,其特征在于:该LED灯具本体还包含两个肋条,所述肋条分别相对地位于该上开放区并分别连接于该固定壁、该照明壁及该分隔壁之间,且分别位于该光源单元的两相反侧。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LED灯具本体,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壁的外周面呈圆弧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LED灯具本体,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壁的外周面非平滑面。
6.一种LED灯具,其特征在于: 该LED灯具,包含: 一光源模块,包括一透明板单元、一光源单元,及一驱动单元,该驱动单元具有一与该光源单元电连接的驱动器,及一电连接该驱动器的电源供应线; 一 LED灯具本体,沿一轴向延伸,并包括一沿该轴向延伸且两相反端相互靠近的固定壁,及一连接该固定壁的两相反端的照明壁,该固定壁及该照明壁相配合界定出一沿该轴向贯穿且供该光源单元及该驱动单元固定地设置的安装空间,该照明壁具有两个分别由该固定壁的两相反端相对地延伸出的承靠壁部,所述承靠壁部相配合界定出一连通该安装空间且对应该光源单元的照明开口,所述承靠壁部供该透明板单元固定地设置,且该透明板单元封闭该照明开口 '及 两个侧盖,分别固定地设置于该LED灯具本体的两相反端且分别封闭该安装空间的两开放端,其中一侧盖包括一供该电源供应线穿设出的通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LED灯具本体还包括一设置于该安装空间内的分隔壁,该分隔壁将该安装空间分隔出一连通该照明开口且供该光源单元容置的上开放区,及一供该驱动单元容置的下封闭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LED灯具本体还包括两个肋条,所述肋条分别相对地位于该上开放区并分别连接于该固定壁、该照明壁及该分隔壁之间,且分别位于该光源单元的两相反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光源模块还包括一介于该透明板单元与该光源单元之间的光扩散板,每一肋条具有一连接于该固定壁、该照明壁及该分隔壁之间的肋条本体,及一由该肋条本体延伸出的上嵌接壁部,所述上嵌接壁部相对地延伸,且与该照明壁相配合界定出两个能供该光扩散板嵌接的上嵌接槽。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驱动单元还具有一供该驱动器固定地设置的嵌接板,该固定壁具有两个分别位于该下封闭区且分别由内壁面相对地延伸出的下嵌接壁部,所述下嵌接壁部分别与该分隔壁相配合界定出两个能供该驱动单元的嵌接板嵌接的下嵌接槽。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LED灯具还包含一设置于该透明板单元上方的压合框,该透明板单元具有一透明板,及一包围该透明板边缘的防水垫圈,每一承靠壁部具有一连接该固定壁且供该压合框固定地设置的厚壁段、一由该厚壁段延伸出的薄壁段,及一介于该厚壁段与该薄壁段之间且供该透明板单元固定地设置的承靠空间,该防水垫圈紧密地靠抵于所述厚壁段的侧面。
12.根据权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壁的外周面呈圆弧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LED灯具,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壁的外周面非平滑面。
【专利摘要】一种LED灯具本体及LED灯具,该LED灯具包含一光源模块、一LED灯具本体,及两个侧盖。该光源模块包括一透明板单元、一光源单元,及一驱动单元。该LED灯具本体沿一轴向延伸,并包括一固定壁,及一连接该固定壁的两相反端的照明壁。该固定壁及该照明壁相配合界定出一沿该轴向贯穿且供该光源单元及该驱动单元固定地设置的安装空间。该照明壁具有两个分别供该透明板单元固定地设置的承靠壁部。所述承靠壁部相配合界定出一连通该安装空间的照明开口。该透明板单元封闭该照明开口。所述侧盖分别固定地设置于该本体的两相反端且分别封闭该安装空间的两开放端。本发明LED灯具本体及LED灯具能防止一透明板单元损伤且散热较佳。
【IPC分类】F21S2-00, F21V15-00, F21V29-70, F21V17-10, F21Y101-02
【公开号】CN104848050
【申请号】CN201410049298
【发明人】陈维宏
【申请人】陈维宏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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