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夹钳避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63267研发日期:2017年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冲压设备夹钳在冲压区域形成死区的问题,提出夹钳避让装置。传统夹钳无法避让导致需二次加工,浪费材料且精度低。本方案通过伸缩气缸驱动夹钳沿直线导轨滑动,配合夹紧气缸实现夹钳自动避让,避免死区干扰,提升加工效率与精度。
关键词:夹钳避让,冲压死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钳,具体是一种夹钳避让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冲压设备,在冲压时不可避免的会碰到死区问题(因需要冲压的地方,有夹钳夹持板材,无法冲压,此区域叫做死区),无法一次完成全部冲孔工作,还需二次加工此区域,或裁掉此区域,这样,浪费了材料,降低了精度,增加了加工时间,降低了生产效率,造成成本上升。

现有的夹钳虽然结构有多种,但是都没有避让功能,在碰到夹钳夹持板材的区域时,只能用二次定位功能,压块压住板材,松开全部夹钳,使全部夹钳沿着板边移动,离开冲压区域,然后夹住板材,压块抬起,才能继续冲压该位置。这种二次定位的缺点是板材有可能移位,造成精度低,也浪费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夹钳避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夹钳避让装置,包括伸缩气缸、夹钳连接板、直线导轨、伸缩夹钳支座、夹紧气缸和夹钳,所述伸缩气缸尾部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C,伸缩气缸顶部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B,伸缩气缸左端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A,气缸支座组件A上端开设有圆孔,活塞杆穿过所述圆孔;夹钳连接板通过螺丝固定安装在气缸支座组件A底端,夹钳连接板上铺设有直线导轨,直线导轨上设有滑块,滑块与直线导轨滑动连接;所述滑块上固定安装有伸缩夹钳支座,伸缩夹钳支座右端与活塞杆左端固定连接;所述夹钳包括上钳口和下钳口,下钳口右端固定在伸缩夹钳支座上;上钳口右端安装有夹紧气缸,夹紧气缸驱动连接上钳口,夹紧气缸固定在下钳口中部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直线导轨采用工字钢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夹钳连接板采用钢板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夹钳支座为铸铁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塞杆为不锈钢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实现了无死区加工,提高了材料利用率,降低了成本;不会造成板材移位,提高了精度;减少了操作时间,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伸缩气缸,2-气缸支座组件A,3-气缸支座组件B,4-气缸支座组件C,5-活塞杆,6-夹钳连接板,7-直线导轨,8-伸缩夹钳支座,9-夹紧气缸,10-上钳口,11-下钳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夹钳避让装置,包括伸缩气缸1、夹钳连接板6、直线导轨7、伸缩夹钳支座8、夹紧气缸9和夹钳,所述伸缩气缸1尾部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C4,伸缩气缸1顶部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B3,伸缩气缸1左端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气缸支座组件A2,气缸支座组件A2上端开设有圆孔,活塞杆5穿过所述圆孔;夹钳连接板6通过螺丝固定安装在气缸支座组件A2底端,夹钳连接板6上铺设有直线导轨7,直线导轨7上设有滑块,滑块与直线导轨7滑动连接;所述滑块上固定安装有伸缩夹钳支座8,伸缩夹钳支座8右端与活塞杆5左端固定连接;所述夹钳包括上钳口10和下钳口11,下钳口11右端固定在伸缩夹钳支座8上;上钳口10右端安装有夹紧气缸9,夹紧气缸9驱动连接上钳口10,夹紧气缸9固定在下钳口11中部上方。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直线导轨7采用工字钢制成。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夹钳连接板6采用钢板制成。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伸缩夹钳支座8为铸铁材质,成本低,机械强度高,不易损坏。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活塞杆5为不锈钢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当夹钳夹持板材移动至冲压中心区域时,如果继续冲压,会冲到夹钳,造成模具和夹钳损坏;所以,此时系统会自动检测到,给出指令,让夹紧气缸9缩回活塞杆5,松开夹钳(此时,其它夹钳仍在原位置夹持板材,不会因一个夹钳松开而导致板材移位),再给指令,让伸缩气缸1缩回活塞杆5,即带动整个夹钳向后移动,离开冲压区域,待冲压后,板材移动,离开冲压位置;然后给出指令,让伸缩气缸1伸出活塞杆5,即夹钳伸出到原来位置,夹持住板材。继续完成整个板材的冲压。此动作即是夹钳避让。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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