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7246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圆弧立铣刀,具体为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属于机械加工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立铣刀的主切削刃是圆柱面上,端面上的的切削刃是副刀刃。没有中心刃的立铣刀工作时不能沿着铣刀的轴向作进给运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立铣刀直径为2-50毫米,可分为粗齿与细齿两种。直径2-20为直柄范围,直径 14-50为锥柄范围。圆弧立铣刀是机械加工领域中常用刀具之一。

但是现有的圆弧立铣刀在使用时仍然存在一定缺陷,由于传统的平面立铣刀在铣平面时,铣刀过小导致工作效率低如果要提高铣刀铣平面的效率,就需要更换铣刀,这就又会造成时间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包括平面铣刀和切割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铣刀底部安装第二切削刃,所述第二切削刃一侧设置刀体,所述刀体内部设置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一侧设置键槽,所述刀体内部安装卡扣,所述切割组件内部设置螺旋槽,所述螺旋槽内部设置第一切削刃,所述切割组件一端安装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一端安装固定盖。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平面铣刀能够与所述切割组件相连,所述卡扣内部设置连接孔。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第二切削刃能够快速的铣平面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提高平面的光滑度,所述第二切削刃围绕所述刀体呈均匀分布。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卡扣能够牢牢的固定在螺旋槽内,所述卡扣的形状呈螺旋形,且数量为2个,分布在所述连接孔两侧。

优选的,为了使圆弧立铣刀在加工过程中,所述连接杆与所述切割组件不发生断裂,所述连接杆与所述切割组件之间呈紧密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夹具在夹住圆弧立铣刀时,铣刀不会滑落,所述固定盖的直径稍大于所述连接杆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切割组件下方安装的平面铣刀的刀体大而且切削刃多可以有效提高铣刀铣平面的效率,而且平面铣刀时可拆卸的,可以在不需要铣平面的时候将平面铣刀拆下,进而增加了铣刀的使用范围,铣刀在铣孔时产生的废料可以通过螺旋槽从孔中排出,进而可以有效防止废料划伤加工面,通过卡扣可以快速的固定以及拆卸平面铣刀,通过键槽可以进一步固定平面铣刀,防止平面铣刀在加工过程中脱落。该装置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性高、切削效率高尤其适合铣平面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平面铣刀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平面铣刀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盖;2、螺旋槽;3、连接杆;4、切割组件;5、第一切削刃;6、平面铣刀;7、第二切削刃;8、键槽;9、刀体;10、安装孔;11、卡扣;12、连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所示,一种圆弧立铣刀的改良结构,包括平面铣刀6和切割组件4,平面铣刀6底部安装第二切削刃7,第二切削刃7一侧设置刀体9,刀体9内部设置安装孔10,安装孔10一侧设置键槽8,刀体9内部安装卡扣 11,切割组件4内部设置螺旋槽2,螺旋槽2内部设置第一切削刃5,切割组件4一端安装连接杆3,连接杆3一端安装固定盖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卡扣11内部设置连接孔1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第二切削刃7围绕刀体9呈均匀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卡扣11的形状呈螺旋形,且数量为2个,分布在连接孔12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连接杆3与切割组件4之间呈紧密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固定盖1的直径稍大于连接杆3 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圆弧立铣刀安装在刀架上,通过固定盖 1可以有效防止圆弧立铣刀由于表面光滑从刀架上滑落,通过切割组件4内部的第一切削刃5对孔的表面进行处理,第一切削刃5加工时产生的废料通过螺旋槽2从孔中排出,当需要对平面进行加工时,将平面铣刀6通过连接孔12与切割组件4相连,通过将卡扣11固定在螺旋槽2的相应位置,进而将平面铣刀6固定在合适位置,切割组件4到达安装孔10后通过键进一步固定, 平面铣刀6固定后,通过底部安装的第二切削刃7对平面进行加工,进而可以不用将圆弧立铣刀从刀架上拆下,就可以安装切削面更大的平面铣刀6,进而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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