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高效取件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13075发布日期:2018-09-11 21:33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自动高效取件模具。



背景技术:

模具冲压加工中,工件冲压完成后需要进行取件,现有技术中,对于体积较小的工件一般使用磁力吸手进行取件,自动化程度低,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自动高效取件模具,通过在所述模具本体上设置所述喷气装置和所述集料装置,实现自动取料,尤其适合体积较小的工件加工时使用,提高了自动化程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自动高效取件模具,包括:

模具本体;

喷气装置,其可拆卸地铰设在所述模具本体的一侧,所述喷气装置上设有能将被加工工件吹离所述模具本体的喷气口,所述喷气口对准所述模具本体的加工区域;

用于收集被吹离工件的集料装置,所述集料装置包括集料槽,所述集料槽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模具本体另一侧与所述喷气装置相对设置,所述集料槽上设有供被吹离的工件滑离的滑道。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喷气装置包括气枪、气源和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气枪和所述气源连接并控制所述气枪开启或关闭。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喷气装置的喷气方向与水平面成20°。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集料装置还包括用于收集滑离的工件的集料桶,所述集料桶设置在所述滑道的出口处下方。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集料桶为圆桶状。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喷气装置为可调节喷气压力的可调式喷气装置。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包括用于防止工件飞溅到人工操作区域的防护罩,所述防护罩设置在所述模具本体的前方及后方。

如上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所述集料装置的材料为不锈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如下优点:

1、通过在所述模具本体上设置所述喷气装置和所述集料装置,实现自动取料,尤其适合体积较小的工件加工时使用,提高了自动化程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2、通过在所述模具本体前方和后方设置防护罩,在保证高效的同时提升了操作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隐藏所述模具本体的上模后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自动高效取件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模具本体1,所述模具本体1包括上模和下模;喷气装置2,其可拆卸地铰设在所述模具本体1的一侧,所述喷气装置2上设有能将被加工工件吹离所述模具本体1的喷气口,所述喷气口对准所述模具本体1的加工区域;用于收集被吹离工件的集料装置3,所述集料装置3包括集料槽31,所述集料槽31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模具本体1另一侧与所述喷气装置2相对设置,所述集料槽31上设有供被吹离的工件滑离的滑道。具体地,所述集料装置3的材料为不锈钢。通过在模具本体1上设置喷气装置2和集料装置3,实现自动取料,尤其适合体积较小的工件加工时使用,提高了自动化程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进一步地,所述喷气装置2包括气枪、气源和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气枪和所述气源连接并控制所述气枪开启或关闭。

更进一步地,铰设的所述喷气装置2角度可调,优选地,所述喷气装置2的喷气方向与水平面成20°,经过实际操作,将所述喷气装置2的喷气方向设置成与水平面成20°更有助于工件脱离模具落到集料装置3内。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集料装置3还包括用于收集滑离的工件的集料桶32,所述集料桶32设置在所述滑道的出口处下方。具体地,所述集料桶32为圆桶状。

优选地,所述喷气装置2为可调节喷气压力的可调式喷气装置。

另外,所述的自动高效取件模具包括用于防止工件飞溅到人工操作区域的防护罩,所述防护罩设置在所述模具本体1的前方及后方。通过在模具本体1前方和后方设置防护罩,在保证高效的同时提升了操作的安全性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结构上的改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在模具本体1上设置喷气装置2和集料装置3,实现自动取料,尤其适合体积较小的工件加工时使用,提高了自动化程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2、通过在模具本体1前方和后方设置防护罩,在保证高效的同时提升了操作的安全性能。

如上所述是结合具体内容提供的一种或多种实施方式,并不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凡与本实用新型的方法、结构等近似、雷同,或是对于本实用新型构思前提下做出若干技术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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