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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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于玻璃工件CNC加工的底座包括了底座板和与底座板一体的几个模块,其一般为亚克力板通过铣刀整体雕刻而成,在一个底座板上具有一个总的气道和与总的气道、每个模块连通的分气道,分气道端口通过负压吸附玻璃工件于底座上加工;由于底座为一个整体,因此每次切换加工产品种类时,需将整个底座更换,还要重新定位底座的位置,相当耗费人力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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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该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有利于节省了更换底座的时间。
本实用新型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在CNC加工台上的加工治具底座和螺丝锁定在底座上的多个可拆活动模块,所述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个独立的通气道,各个通气道连接独立的负压气管,所述可拆活动模块上设有与通气道连通的负压气孔,以由负压气孔产生的负压气吸附玻璃工件在可拆活动模块上。
进一步的,上述可拆活动模块上均设有四个螺钉穿孔,所述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组与每个可拆活动模块四个螺钉穿孔配合的螺钉孔。
进一步的,上述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个与CNC加工台T型槽中T型螺栓相配的螺栓孔。
进一步的,在底座表面设有与可拆活动模块上的定位销孔对应配合的定位销钉。
进一步的,上述负压气孔设有密封圈以提高气密性。
进一步的,上述可拆活动模块上设有与玻璃工件边缘相配合的定位边沿。
进一步的,上述可拆活动模块上与玻璃工件接触的位置由塑胶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的工作原理,通过在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个可拆活动模块和多个独立的通气道,并且多个独立的通气道与独立的负压气管连接,每个可拆活动模块使用单独的通气道,在使用过程中一个模块故障不影响到其它模块的正常工作,因而降低了加工中的故障率;将加工所需的可拆活动模块置于底座上面,加工时只需将每个可拆活动模块的坐标输入加工程序,而不需要每次将底座整体换下,因而节省了更换底座的时间以及每次更换后重新定位坐标的麻烦,避免了每次更换底座造成的误差,提高加工精度并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因切换玻璃型号所需的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于此同时由于可拆活动模块加工比整体的底座费用低廉,时间缩短,大幅度的降低了生产成本,极大的提高经济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构造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局部剖面构造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方法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本实施例所公开的技术内容。
本实用新型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包括设在CNC加工台K上的加工治具底座1和螺丝锁定在底座1上的多个可拆活动模块2,所述加工治具底座1上设有多个独立的通气道3,各个通气道3连接独立的负压气管4,所述可拆活动模块2上设有与通气道连通的负压气孔9,以由负压气孔产生的负压气吸附玻璃工件5在可拆活动模块上。
其中一种实施例,上述可拆活动模块2上均设有四个螺钉穿孔6,所述加工治具底座1上设有多组与每个可拆活动模块四个螺钉穿孔配合的螺钉孔7。
其中一种实施例,上述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个与CNC加工台T型槽中T型螺栓相配的螺栓孔8。
其中一种实施例,为了提高装配效率,在底座表面设有与可拆活动模块上的定位销孔对应配合的定位销钉,每次制作时,底座上定位销钉的位置及精度都是确定的,而每个可拆活动模块上的定位销孔的位置和精度也是确定的,因此,在使用时,只要将可拆活动模块上的定位销孔套入底座上的定位销钉,然后用螺丝锁紧即可,在CNC中调出相应型号的程序即可加工,也节省了调刀的时间。另外可以在负压气孔3设有密封圈以提高气密性。
其中一种实施例,为了有利于玻璃工件的限位,可拆活动模块上设有与玻璃工件边缘相配合的定位边沿,不同型号的玻璃工件即采用不同尺寸的定位边沿。
其中一种实施例,为了避免玻璃工件表面的磨损,可拆活动模块上与玻璃工件接触的位置由塑胶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用于玻璃CNC产品加工的模块化底座板治具的工作原理,通过在加工治具底座上设有多个可拆活动模块和多个独立的通气道,并且多个独立的通气道与独立的负压气管连接,每个可拆活动模块使用单独的通气道,在使用过程中一个模块故障不影响到其它模块的正常工作,因而降低了加工中的故障率;将加工所需的可拆活动模块置于底座上面,加工时只需将每个可拆活动模块的坐标输入加工程序,而不需要每次将底座整体换下,因而节省了更换底座的时间以及每次更换后重新定位坐标的麻烦,避免了每次更换底座造成的误差,提高加工精度并减少了生产过程中因切换玻璃型号所需的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于此同时由于可拆活动模块加工比整体的底座费用低廉,时间缩短,大幅度的降低了生产成本,极大的提高经济实用价值。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