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联夹送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03789发布日期:2019-12-13 19:46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双联夹送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夹送辊,特别涉及直条钢筋生产中用于调整钢筋收集工段钢筋行进速度的双联夹送辊,属于冷轧生产线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直条钢筋生产技术中,生产线速度极高(500m/min),线材冷轧完成通过转辙器在经过飞剪系统剪断(如中国专利号2016210774889所述)后交替进入不同的导槽流向钢筋收集工段,在目前的生产中,飞剪切断钢筋后,仅靠导槽底部电机带动导轮对该钢筋增减速,未形成夹送,不能对钢筋行进的速度进行有效控制,在生产线速度很高时,钢筋依然以高速撞击钢筋收集工段后端的挡板开关,致使钢筋头部弯曲,造成钢筋不合格,且撞击噪音极大。如果线材速度过慢,钢筋对后端的挡板开关撞击力会很小,不能触发挡板开关,形成有效的控制信号,容易导致控制失误,造成钢筋在翻钢机中积累,容易造成生产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的直条钢筋生产中钢筋剪断后速度无法控制导致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双联夹送辊。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了下述的技术方案:双联夹送辊,包括底座,在底座上左右分布设置有两套调速夹送装置,所述的调速夹送装置包括主动轮,主动轮设置在底座的上方并通过伺服电机驱动,与主动轮配合设置有被动轮,所述的被动轮通过轴转动连接在摆臂一的一端,摆臂一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转轴一端,转轴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摆臂二,摆臂二的另一端与气缸的缸杆之间铰接,气缸的尾端铰接在机架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调速夹送装置前后的机架上分别设置有进料导管和出料导管,进料导管和出料导管的前端均为喇叭状。

进一步的;所述的两套调速夹送装置面对面设置。

进一步的;在气缸的缸杆上固定连接有感应头,在缸杆伸出和缩回后感应头相对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感应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有益技术效果在于:本双联夹送辊,利用上下轮夹送钢筋,并用伺服电机控制,可准确控制钢筋出夹送辊时速度,有效避免钢筋在剪断后速度过快或者过慢导致的各种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是调速夹送装置的部分示意图。

图3是调速夹送装置的示意图。

图4是两个摆臂处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充分的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提供本实用新型的实施实例。这些实施实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阐述,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的解释,附图中各标记为:1:底座;2:伺服电机;3:进料导管;4:出料导管;5:机箱;6:主动轮;7:被动轮;8:摆臂一;9:转轴;10:摆臂二;11:气缸;12:气缸的缸杆。

如附图所示,双联夹送辊,包括底座1,在底座上左右分布设置有两套调速夹送装置,所述的两套调速夹送装置面对面设置,面对面设置指两套调速夹送装置的主动轮、被动轮端部相邻,所述的调速夹送装置前后的机架上分别设置有进料导管3和出料导管4,进料导管和出料导管的前端均为喇叭状。本申请中,前后方向定义为从进料导管向出料导管的方向,所述的调速夹送装置包括主动轮6,主动轮6设置在底座上方并通过伺服电机2驱动,与主动轮配合设置有被动轮,7所示为被动轮,所述的被动轮7通过轴转动连接在摆臂一8一端,摆臂一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转轴9一端,转轴9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摆臂二10,摆臂二10的另一端与气缸的缸杆12之间铰接,气缸11的尾端铰接在机架上,在气缸的缸杆上固定连接有感应头,在缸杆伸出和缩回后感应头相对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感应开关,感应开关可采用接近开关,感应头可采用接近体,主动轮、被动轮气缸及摆臂都位于机箱5内。

本申请中,气缸的缸杆12伸出时,被动轮抬起,气缸的缸杆12缩回时,被动轮压下,图2、图3中所示的状态均为气缸缩回时的状态。

本双联夹送辊设置在飞剪之后,用以使被飞剪切断的钢筋按设定的速度出夹送辊。

本装置安装在直条钢筋生产线剪断系统的后部,连续生产时,当飞剪切断钢筋同时,其中一套调速夹送装置的被动轮在气缸及连杆作用下下压到位(被动轮驱动已提前动作),伺服电机带动主动轮动作,开始夹送。若此时钢筋实际运行速度高于设定速度,调速夹送装置对钢筋减速;若此时钢筋实际运行速度低于设定速度,调速夹送装置对钢筋增速;夹送完成后,气缸伸出,被动轮上抬。飞剪切断钢筋之前,转辙器已转动(见中国专利号2016210774889中的剪断系统描述),下一根钢筋将进入另一套调速夹送装置,待飞剪切断钢筋同时,夹送调速夹送装置辊开始夹送。两套调速夹送装置动作交替进行,完成对钢筋速度的调整,避免了钢筋速度过快造成钢筋头部弯曲以及速度过慢导致的不能形成有效触发。

在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后,熟悉该项技术的人士可清楚地了解,在不脱离上述申请专利范围与精神下可进行各种变化与修改,凡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且本实用新型亦不受限于说明书中所举实例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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