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67824发布日期:2020-04-03 18:37阅读:637来源:国知局
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机械加工装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角钢加工设备,具体是指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力系统、桥梁、电讯、地质及建筑等等行业中,经常用到角钢加工成的支架、框架机构,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对角钢进行折角加工,为了对角钢折角,通常先要角钢需要折角位置处的一个侧面先加工出直角缺口,然后在该缺口处进行手动折弯。

现有的角钢折角加工设备中,可以利用冲床对角钢冲切出直角缺口,但后续的折角还是需要人工进行手工折角,因此存在加工效率低、质量不可靠且劳动强度大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在一台机器上即可完成切角和折角的角钢折角加工装置,具有加工效率高、质量稳定可靠且大大降低劳动强度的优点。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包括机座和剪切油缸,所述的机座上放料方向的一端设有定位销,所述定位销在进料方向位置是锁死的且在于进料方向垂直的方向是可活动的,所述的剪切油缸通过设有支架固定于机座上,所述的剪切油缸的压头固定安装有上刀座,所述的上刀座具有与支架滑动配合的滑轨,所述上刀座固设有剪切上刀,上刀座的下方的机座上还固设有相对应的下刀座,所述的下刀座固设有剪切下刀,所述下刀座的内侧还设有定位油缸,所述的定位油缸的压头伸出后顶压在上刀座的底面上并把上刀座往上顶出一个角钢厚度的距离,所述下刀座的外侧还设有折角油缸,所述的折角油缸的缸体固定机座上,所述折角油缸的压头固设有折角凹模,所述的下刀座外侧具有与折角凹模相配的折角凸面。

采用以上方案后,本发明在进行角钢折角加工时,先将角钢放置到机座上的下刀座上并利用定位销进行定位,然后剪切油缸带动上刀座往下运动,下刀座不动,此时角钢的一个底面由于剪切上刀与剪切下刀的相互作用而被剪切出一个直角缺口,剪切完成后,剪切油缸释压并启动定位油缸,定位油缸的压头往上顶出并把上刀座往上顶出一个角钢厚度的距离,由于折角油缸上设有折角凹模,而上刀座的外侧面具有折角凹模相配的折角凸面,启动折角油缸后,折角位置处的角钢的侧面由于受到折角凹模的推压,在折角凹模与折角凸面的限位作用而被折成相应的角度。

作为优选,所述的定位油缸为行程可调式油缸。本优选方案根据角钢的厚度对定位油缸的行程进行调整,适用性强。

作为优选,所述的定位销在机座的在进料方向上的位置可调并具有锁死机构。本优选方案可对定位料的位置进行调整以适应折角位置不同或不同长度角钢的折角加工,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适用范围。

综上所述,本发明用一个设备在切角后同时完成了折角的工作,提高了加工效率,具有质量稳定可靠且劳动强度低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上刀座与折角凹模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

1、机座,2、剪切油缸,3、支架,4、上刀座,5、剪切上刀,6、下刀座,7、剪切下刀,8、定位油缸,9、折角油缸,10、折角凹模。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发明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一步阐述。

如图1和图2中所示,一种角钢折角加工装置,包括机座1和剪切油缸2,所述的机座1上放料方向的一端设有定位销,所述定位销在进料方向位置是锁死的且在于进料方向垂直的方向是可活动的,所述的剪切油缸2通过设有支架3固定于机座1上,所述的剪切油缸2的压头固定安装有上刀座4,所述的上刀座4具有与支架3滑动配合的滑轨,所述上刀座4固设有剪切上刀5,上刀座4的下方的机座1上还固设有相对应的下刀座6,所述的下刀座6固设有剪切下刀7,所述下刀座6的内侧还设有定位油缸8,所述的定位油缸8的压头伸出后顶压在上刀座6的底面上并把上刀座往上顶出一个角钢厚度的距离,所述下刀座6的外侧还设有折角油缸9,所述的折角油缸9的缸体固定机座1上,所述折角油缸9的压头固设有折角凹模10,所述的下刀座4外侧具有与折角凹模10相配的折角凸面。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定位油缸8为行程可调式油缸,所述的定位销在机座1的在进料方向上的位置可调并具有锁死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技术方案的实现,如所述的剪切油缸2、定位油缸8和折角油缸9离不开相对应的控制器驱动和控制,由于所用到的控制器的具体硬件结构和软件部分可直接采用现有技术根据定位及机械原件动作过程和原理来进行设计和制造,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对控制器具体电路结构及控制流程不再详述。

最后,还应说明,上述举例和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例,本发明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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