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54318发布日期:2021-04-13 20:43阅读:8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提取液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了一种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2.提取液是指提取某种物质所用的溶液,常见的植物蛋白提取液,一般含有细胞裂解的成分,和抑制蛋白酶的成分,以及一定的ph值,化妆品中通常会添加很多的植物提取液,以增强化妆品的功效。
3.但是现有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产出的提取液中会含有一些植物的杂质,并且带有某些植物的异味,而且加工装置不方便清洗,会导致在加工其他类型的化妆品提取液时,会出现提取液混杂的情况,严重影响到化妆品的品质,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具备双重过滤、便于清洗等优点,解决了普通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容易出现杂质的问题。
5.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包括加工箱,所述加工箱内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顶部的中央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内部活动插接有过滤筒,所述底座左右两侧的中央均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内部设有加固机构,所述过滤筒左右两侧的中央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均开设有插槽,所述加工箱内壁顶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输出轴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挤压板,所述加工箱正面的中央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开设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的内部活动插接有杂质过滤板,所述加工箱正面的底部且靠近中央的位置开设有第四凹槽,所述第四凹槽的内部活动插接有活性炭过滤板,所述加工箱底部的中央固定连接的出液管。
6.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第一凹槽内部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轴承,所述轴承的内环与电机输出轴外壁的顶部相固定连接,该结构设置,使得电机的输出轴在转动时更加稳定,不会出现晃动。
7.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加固机构包括弹簧,所述弹簧远离底座中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靠近底座中央一侧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插杆,所述插杆靠近底座中央的一侧活动插接在插槽内,该结构设置,使得过滤筒和底座的连接更加稳定,提高了稳定性。
8.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连接块远离底座中央的一侧与第二凹槽远离底座中央的一侧处于同一平面,所述连接块远离底座中央一侧的中央开设有指槽,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能方便的拉取连接块,从而对过滤筒进行快速的拆
卸。
9.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挤压板的中央与过滤筒的中央处于同一平面,所述挤压板的直径与过滤筒的内径相同,该结构设置,使得挤压板能稳定的进入过滤筒内,对其中的植物碎叶进行挤压。
10.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底座的底部以底座的中心为原点环形等距离开设有四个通槽,所述通槽位于杂质过滤板的上方,该结构设置,使得过滤筒内底部的液体不会被碎叶阻挡,能通过通槽流出。
11.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杂质过滤板顶部的正面和活性炭过滤板顶部的正面均固定连接有挡板,所述挡板的正面与加工箱的正面处于同一平面,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在抽取杂质过滤板和活性炭过滤板时,其上的废液和杂质都能被取出而不会被加工箱的内壁阻挡。
12.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其中加工箱的正面且靠近顶部的位置铰接有箱门,所述箱门正面的中央且靠近右侧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把手,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能方便的对过滤筒进行拿取和放置,并且方便的对加工箱的内部进行冲洗。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4.1、本发明通过设置的底座,配合插接的过滤筒,使得工作人员可将化妆品所需提取液的植物碎叶放置在过滤筒中,然后开启电机和液压缸对其进行挤压和甩动,使得植物碎叶产生的液体都被从过滤筒中甩出,而碎叶留在了过滤筒内,使得工作人员方便对化妆品所需的不同种类的植物进行提取,以及对过滤筒进行清洗,配合设置的加固装置,使得过滤筒和底座的连接更加稳定,提高了稳定性。
15.2、本发明通过插接的杂质过滤板,配合插接的活性炭过滤板,使得从过滤筒中甩出的液体都经过了双重过滤,其中的杂质和气味都被去除,提高了化妆品提取液的品质,并且通过插接的方式,使得杂质过滤板和活性炭过滤板都便于安装和拆卸清洗,不会有残留废液和废渣对下一批的过滤造成影响。
附图说明
16.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发明整体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发明底座俯视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发明整体正面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加工箱;2、支架;21、第一凹槽;3、电机;4、轴承;5、底座;51、通槽;52、第二凹槽;6、过滤筒;61、插槽;7、弹簧;8、连接块;81、指槽;9、插杆;10、液压缸;11、挤压板;12、第三凹槽;13、杂质过滤板;14、第四凹槽;15、活性炭过滤板;16、挡板;17、出液管;18、箱门;181、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22.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发明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物上的细节
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物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发明。也就是说,在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物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23.另外,在本发明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4.请参阅图1

4,本发明的具有过滤结构的化妆品提取液加工装置,包括加工箱1,加工箱1内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支架2,支架2顶部的中央开设有第一凹槽21,第一凹槽21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机3,电机3输出轴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底座5,底座5的内部活动插接有过滤筒6,底座5左右两侧的中央均开设有第二凹槽52,第二凹槽52的内部设有加固机构,过滤筒6左右两侧的中央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均开设有插槽61,加工箱1内壁顶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液压缸10,液压缸10输出轴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挤压板11,加工箱1正面的中央且靠近底部的位置开设有第三凹槽12,第三凹槽12的内部活动插接有杂质过滤板13,加工箱1正面的底部且靠近中央的位置开设有第四凹槽14,第四凹槽14的内部活动插接有活性炭过滤板15,加工箱1底部的中央固定连接的出液管17。
25.第一凹槽21内部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轴承4,轴承4的内环与电机3输出轴外壁的顶部相固定连接,该结构设置,使得电机3的输出轴在转动时更加稳定,不会出现晃动。
26.加固机构包括弹簧7,弹簧7远离底座5中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8,连接块8靠近底座5中央一侧的中央固定连接有插杆9,插杆9靠近底座5中央的一侧活动插接在插槽61内,该结构设置,使得过滤筒6和底座5的连接更加稳定,提高了稳定性。
27.连接块8远离底座5中央的一侧与第二凹槽52远离底座5中央的一侧处于同一平面,连接块8远离底座5中央一侧的中央开设有指槽81,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能方便的拉取连接块8,从而对过滤筒6进行快速的拆卸。
28.挤压板11的中央与过滤筒6的中央处于同一平面,挤压板11的直径与过滤筒6的内径相同,该结构设置,使得挤压板11能稳定的进入过滤筒6内,对其中的植物碎叶进行挤压。
29.底座5的底部以底座5的中心为原点环形等距离开设有四个通槽51,通槽51位于杂质过滤板13的上方,该结构设置,使得过滤筒6内底部的液体不会被碎叶阻挡,能通过通槽51流出。
30.杂质过滤板13顶部的正面和活性炭过滤板15顶部的正面均固定连接有挡板16,挡板16的正面与加工箱1的正面处于同一平面,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在抽取杂质过滤板13和活性炭过滤板15时,其上的废液和杂质都能被取出而不会被加工箱1的内壁阻挡。
31.加工箱1的正面且靠近顶部的位置铰接有箱门18,箱门18正面的中央且靠近右侧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把手181,该结构设置,使得工作人员能方便的对过滤筒6进行拿取和放置,并且方便的对加工箱1的内部进行冲洗。
32.在使用本发明时,工作人员首先将化妆品提取液所需原料植物的碎叶放在过滤筒
6内,接着打开箱门18将过滤筒6插接进底座5内,此时插杆9插接进插槽61内保证过滤筒6的稳定性,随后工作人员关闭箱门18,然后开启电机3和液压缸10对过滤筒6内的碎叶进行挤压和甩动,使得植物碎叶产生的液体都被从过滤筒6中甩出,而甩出的液体经过杂质过滤板13和活性炭过滤板15的双重过滤后,除去了其中细小的杂质和植物的异味,最后工作人员在出液管17接取即可,当工作人员需要对加工箱1进行清洗时,只需通过指槽81向外拉动连接块8,然后取出过滤筒6,接着向前拉动杂质过滤板13和活性炭过滤板15,分别对它们进行清洗,之后再用水冲洗加工箱1内部即可完成清洗工作,避免在加工其他类型的化妆品提取液时,会出现提取液混杂的情况。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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