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35726发布日期:2021-08-03 13:22阅读:63来源:国知局
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件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



背景技术:

机床加工指靠机床保证刀具与卡具的相对运动关系,同时用刀具(或者其他工具)加工安装在卡具上的工件的过程。但是这一过程并不一定是切削加工,也可能是压力加工。比如在车床上进行滚花或者旋压。

工艺柱用于将待加工的工件固定在机床加工平台上,现有的工艺柱类型单一,调节性比较差,从而导致工件的加工质量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调节适配性强,根据工件的结构特征,能够选择不同高度的工艺柱和加高柱以将工件支撑固定在机床加工平台上,将工件的待加工部分调整至预设方位,并且减弱工件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的加工质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包括:

多个工艺柱,所有工艺柱的高度按照第一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每个工艺柱在高度方向上具有支撑底部和支撑顶部,支撑底部的端面上开设有底部螺纹孔,底部螺纹孔与一机床加工平台上的固定螺钉相适配,支撑顶部的端面上开设有顶部螺纹孔和减震环形槽,工艺柱内设有沿工艺柱高度方向延伸并且将底部螺纹孔和顶部螺纹孔连通的减震通孔,工艺柱的外周壁上开设有供一开口扳手夹持的旋拧槽;

多个加高柱,所有加高柱的高度按照第二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第二高度公差小于第一高度公差,每个加高柱在高度方向上具有抵接底部和抵接顶部,加高柱上开设有从抵接底部贯通至抵接顶部的连接通孔;

多个双头螺丝,每个双头螺丝包括下螺纹段和上螺纹段,下螺纹段与工艺柱的顶部螺纹孔或加高柱的连接通孔相适配,上螺纹段与工艺柱的底部螺纹孔、加高柱的连接通孔、工件上的固定孔其中的一个相适配。

优选地,当所述双头螺丝的下螺纹段与工艺柱的顶部螺纹孔螺纹配合时,下螺纹段的外周壁上开设有锁定槽,工艺柱的外周壁上开设有垂直贯通至顶部螺纹孔的横向螺纹孔,横向螺纹孔内设有紧定螺钉,紧定螺钉与锁定槽锁定配合。

优选地,所述加高柱的外周壁上具有供开口扳手夹持的旋拧平壁。

优选地,所述双头螺丝的两端面上均开设有供一l型棒状扳手插设的旋拧孔。

优选地,所述l型棒状扳手为内六角扳手,所述旋拧孔的横截面呈正六边形。

优选地,所述下螺纹段的直径和上螺纹段的直径不同。

优选地,所述加高柱的直径不大于工艺柱的直径。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在本实用新型中,所有工艺柱的高度按照第一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所有加高柱的高度按照第二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第二高度公差小于第一高度公差,双头螺丝包括下螺纹段和上螺纹段,下螺纹段与工艺柱的顶部螺纹孔或加高柱的连接通孔相适配,上螺纹段与工艺柱的底部螺纹孔、加高柱的连接通孔、工件上的固定孔其中的一个相适配。如此设置,其中一个工艺柱通过双头螺丝能够与另一个工艺柱同轴连接,其中一个工艺柱通过双头螺丝能够与加高柱同轴连接,其中一个工艺柱通过双头螺丝能够与工件连接,其中一个加高柱通过双头螺丝能够与工件连接。如果加高柱的高度较小时,加高柱通过自身的连接通孔可套设在双头螺丝上。此外,减震环形槽和减震通孔能够减弱工件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的加工质量。因此,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调节适配性强,根据工件的结构特征,能够选择不同高度的工艺柱和加高柱以将工件支撑固定在机床加工平台上,能够将工件的待加工部分调整至预设方位,并且减弱工件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的加工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的第一使用状态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的第二使用状态图;

图3显示为工艺柱、双头螺丝以及紧定螺钉的装配图;

图4显示为图3所示工艺柱、双头螺丝以及紧定螺钉的剖视图;

图5显示为加高柱和双头螺丝的装配图;

图6显示为双头螺丝的立体图。

元件标号说明

1工艺柱

11支撑底部

111底部螺纹孔

12支撑顶部

121顶部螺纹孔

122减震环形槽

13减震通孔

14旋拧槽

2加高柱

21抵接底部

22抵接顶部

23连接通孔

24旋拧平壁

3双头螺丝

31下螺纹段

311锁定槽

32上螺纹段

33旋拧孔

4紧定螺钉

5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中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包括:

多个工艺柱1,所有工艺柱1的高度按照第一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每个工艺柱1在高度方向上具有支撑底部11和支撑顶部12,支撑底部11的端面上开设有底部螺纹孔111,底部螺纹孔111与一机床加工平台上的固定螺钉相适配,支撑顶部12的端面上开设有顶部螺纹孔121和减震环形槽122,工艺柱1内设有沿工艺柱1高度方向延伸并且将底部螺纹孔111和顶部螺纹孔121连通的减震通孔13,工艺柱1的外周壁上开设有供一开口扳手夹持的旋拧槽14;

多个加高柱2,所有加高柱2的高度按照第二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第二高度公差小于第一高度公差,每个加高柱2在高度方向上具有抵接底部21和抵接顶部22,加高柱2上开设有从抵接底部22贯通至抵接顶部21的连接通孔23;

多个双头螺丝3,每个双头螺丝3包括下螺纹段31和上螺纹段32,下螺纹段31与工艺柱1的顶部螺纹孔121或加高柱2的连接通孔23相适配,上螺纹段32与工艺柱1的底部螺纹孔111、加高柱2的连接通孔23、工件5上的固定孔其中的一个相适配。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有工艺柱1的高度按照第一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所有加高柱2的高度按照第二高度公差呈等差数列设置,第二高度公差小于第一高度公差,双头螺丝3包括下螺纹段31和上螺纹段32,下螺纹段31与工艺柱1的顶部螺纹孔121或加高柱2的连接通孔23相适配,上螺纹段32与工艺柱1的底部螺纹孔111、加高柱2的连接通孔23、工件5上的固定孔其中的一个相适配。如此设置,其中一个工艺柱1通过双头螺丝3能够与另一个工艺柱1同轴连接,其中一个工艺柱1通过双头螺丝3能够与加高柱2同轴连接,其中一个工艺柱1通过双头螺丝3能够与工件5连接,其中一个加高柱2通过双头螺丝3能够与工件5连接。如果加高柱2的高度较小时,加高柱2通过自身的连接通孔23可套设在双头螺丝3上。此外,减震环形槽122和减震通孔13能够减弱工件5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5的加工质量。因此,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调节适配性强,根据工件5的结构特征,能够选择不同高度的工艺柱1和加高柱2以将工件5支撑固定在机床加工平台上,能够将工件5的待加工部分调整至预设方位,并且减弱工件5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5的加工质量。

作为上述多个工艺柱1的一种实施例:上述第一高度公差为50mm,工艺柱1的最小高度为50mm,工艺柱1的最大高度为500mm。所有工艺柱1的直径均为60mm。

作为上述多个加高柱2的一种实施例:上述第二高度公差为5mm,加高柱2的最小高度为10mm,加高柱2的最大高度为45mm。

如图3和图4所示,当上述双头螺丝3的下螺纹段31与工艺柱1的顶部螺纹孔121螺纹配合时,下螺纹段31的外周壁上开设有锁定槽311,工艺柱1的外周壁上开设有垂直贯通至顶部螺纹孔121的横向螺纹孔,横向螺纹孔内设有紧定螺钉4,紧定螺钉4与锁定槽311锁定配合,这样能够避免紧定螺钉4卡死在下螺纹段31的螺牙上。

如图5所示,为了便于转动上述加高柱2,加高柱2的外周壁上具有供开口扳手夹持的旋拧平壁24。

如图6所示,为了便于转动上述双头螺丝3,上述双头螺丝3的两端面上均开设有供一l型棒状扳手插设的旋拧孔33。进一步的,上述l型棒状扳手为内六角扳手,上述旋拧孔33的横截面呈正六边形。

由于上述底部螺纹孔111的孔径、顶部螺纹孔121的孔径、连接通孔23的孔径以及工件5上的固定孔的孔径有可能不同,上述下螺纹段31的直径和上螺纹段32的直径不同。

上述加高柱2的直径不大于工艺柱1的直径。例如加高柱2的直径可以是60mm,也可以是40mm。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工件的加工支撑系统调节适配性强,根据工件的结构特征,能够选择不同高度的工艺柱和加高柱以将工件支撑固定在机床加工平台上,将工件的待加工部分调整至预设方位,并且减弱工件在加工过程中的震动,从而提高工件的加工质量。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