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36481发布日期:2021-08-03 13:23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床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



背景技术:

申请号cn201821722870.x的现有专利公开一种立式双主轴加工中心,包括主轴一、主轴二、控制按钮、驱动机、底座、滑轨、调节螺母、转轴、安装座、螺旋叶、电动机、导热片、集热片、散热片和载板,主轴一与主轴二均通过滑轨对称滑动连接在在底座侧端面,且滑轨上设置有调节螺母,控制按钮设置在底座上,且驱动机设置在驱动腔内部,集热片设置在驱动腔内部左侧端面上,底座内部驱动腔左侧设置有散热腔,散热片设置在散热腔内部右侧端面,散热片通过导热片与集热片相接触,电动机设置在载板左端面,转轴与电动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安装座固定设置在转轴左端,螺旋叶安装于安装座上,该设计利用气流携带热量,最终排出加工中心内部,增加设备的使用寿命。然而,上述立式双主轴加工中心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散热机构的螺旋叶在电动机的带动下运转实现散热,但电动机的运行同样又会产生热量,即对驱动机进行散热的同时又带来了额外的热量,导致散热效果有限,并且增加了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能耗。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以解决现有立式双主轴加工中心散热机构的螺旋叶在电动机的带动下运转实现散热,但电动机的运行同样又会产生热量,即对驱动机进行散热的同时又带来了额外的热量,导致散热效果有限,并且增加了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能耗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包括:第一主轴、第二主轴、主轴安装箱体、底座、支脚、底座腔体以及驱动器,所述主轴安装箱体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主轴和所述第二主轴连接于所述主轴安装箱体两侧,所述支脚设置于所述底座底部,

所述底座内设置有底座腔体,所述底座腔体内设置有隔板,所述底座腔体内在所述隔板的一侧设置有驱动器,所述底座腔体内在所述隔板的另一侧设置有冷却室;

所述驱动器的外部设置有数圈导热片,所述数圈导热片之间连接有导热柱,所述导热片与所述驱动器接触,所述数圈导热片中位于最上方的导热片和位于最下方的导热片连接有导热板,所述导热板穿过所述隔板延伸至所述冷却室;

所述冷却室内设置有冷却剂容器,所述导热板与所述冷却剂容器连接,所述冷却室一侧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一进液管、第二进液管、第一出液管以及第二出液管,所述第一进液管、第二进液管、第一出液管以及第二出液管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底座的侧壁外部,所述第一进液管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冷却剂容器上方,所述第二进液管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冷却剂容器外壁侧部,所述第一出液管的另一端连通于所述冷却剂容器底部侧壁,所述第二进液管的另一端连通于所述冷却室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冷却室的前面设置有可视窗。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板与所述隔板之间设置有密封圈。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片、所述导热柱以及所述导热板的材料为铜。进

一步地,所述冷却剂容器为铜制容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主轴安装箱体设置于底座上,第一主轴和第二主轴连接于主轴安装箱体两侧,支脚设置于底座底部,底座内设置有底座腔体,底座腔体内设置有隔板,底座腔体内在隔板的一侧设置有驱动器,底座腔体内在隔板的另一侧设置有冷却室,可通过在冷却室以及冷却剂容器内分别填充冷却剂,使得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工作时驱动器产生的热量通过导热片、导热柱以及导热板传递至冷却室的冷却剂容器,从而热量被冷却室以及冷却剂容器内填充的冷却液吸收,从而加快驱动器的散热,本方案只需定期更换冷却剂即可,一方面节省能耗,另一方面不产生二次热量,提升了对驱动器的散热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底座腔体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的底座腔体内部结构的立体图。

图示说明:1-第一主轴;2-第二主轴;3-主轴安装箱体;4-底座;5-支脚;6-底座腔体;7-驱动器;8-导热片;9-导热柱;10-导热板;11-冷却室;12-密封圈;13-冷却剂容器;14-第一进液管;15-第二进液管;16-第一出液管;17-第二出液管;18-隔板;19-可视窗。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现在,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这些示例性实施方式可以由多种不同的形式来实施,并且不应当被解释为只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方式。应当理解的是,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使得本申请的公开彻底且完整,并且将这些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构思充分传达给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附图中,为了清楚起见,扩大了层和区域的厚度,并且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器件,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描述。

如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包括:第一主轴1、第二主轴2、主轴安装箱体3、底座4、支脚5、底座腔体6以及驱动器7,主轴安装箱体3设置于底座4上,第一主轴1和第二主轴2连接于主轴安装箱体3两侧,支脚5设置于底座4底部。第一主轴1、第二主轴2、主轴安装箱体3、支脚5以及驱动器7均可根据现有技术实现。

在本实施例中,底座4内设置有底座腔体6,底座腔体6内设置有隔板18,底座腔体6内在隔板18的一侧设置有驱动器7,底座腔体6内在隔板18的另一侧设置有冷却室11。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在工作时,驱动器7附近会产生大量的热量。

在本实施例中,驱动器7的外部设置有数圈导热片8,数圈导热片8之间连接有导热柱9,导热片8与驱动器7接触,数圈导热片8中位于最上方的导热片8和位于最下方的导热片8连接有导热板10,导热板10穿过隔板18延伸至冷却室11。导热片8、导热柱9以及导热板10的材料为铜,以具有良好的导热性。

在本实施例中,冷却室11内设置有冷却剂容器13,导热板10与冷却剂容器13连接,冷却室11一侧由上至下依次设置有第一进液管14、第二进液管15、第一出液管16以及第二出液管17,第一进液管14、第二进液管15、第一出液管16以及第二出液管17的一端延伸至底座4的侧壁外部,第一进液管14的另一端位于冷却剂容器13上方,第二进液管15的另一端位于冷却剂容器13外壁侧部,第一出液管16的另一端连通于冷却剂容器13底部侧壁,第二进液管15的另一端连通于冷却室11底部。

可通过第一进液管14向冷却剂容器13内注入冷却剂,通过第一出液管16排出冷却剂容器13内的冷却剂,通过第二进液管15向冷却室11内注入冷却剂,通过第二出液管17排出冷却室11内的冷却剂。冷却剂可采用轻水、重水和液态金属钠等。

进一步地,冷却室11的前面设置有可视窗19,以便观察冷却室11内状况。导热板10与隔板18之间设置有密封圈12,避免冷却剂渗入驱动器7所在腔室。冷却剂容器13为铜制容器。

本实用新型的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在工作时,双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工作时驱动器7产生的热量可通过导热片8、导热柱9以及导热板10传递至冷却室11的冷却剂容器13,从而热量被至冷却室11以及冷却剂容器13内填充的冷却液吸收,从而加快驱动器7的散热,本方案只需定期更换冷却剂即可,一方面节省能耗,另一方面不产生二次热量,提升了对驱动器的散热效率。此外,也可通过将第一进液管14、第二进液管15、第一出液管16以及第二出液管17通过管路与外部泵体连接,使得冷却液可以循环流动,进一步加快散热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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