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591242发布日期:2021-11-25 13:08阅读: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支架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


背景技术:

2.光伏支架是指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太阳能面板而设计的金属支架,一般材质为铝合金、碳钢及不锈钢,光伏支架一般由加工成截面为c型的型钢和紧固组件组成,而型钢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经过开卷、矫平、成型、切割和冲孔等工序,其中开卷工序一般在带钢开卷机上进行。
3.现有专利授权公告号为cn212285373u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开卷机,涉及c型钢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包括台座,台座上长度方向一侧固定有固定板,固定板中部位置转动连接有转动管,转动管沿台座的长度方向贯穿固定板,转动管远离固定板一侧固定有转动圆板,转动圆板远离固定板一侧设有四个呈环形设置的张紧板,台座上设有驱动各张紧板在转动圆板上径向滑动的驱动组件;转动圆板上水平架设有沿转动圆板的径向方向滑移的连杆及驱动连杆运动的连接组件,连杆位于各张紧板相互背离的一侧,连杆远离台座一侧设有沿连杆长度方向滑移的挡板及驱动挡板移动的滑移组件。
4.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对带钢进行开卷作业,并减少带钢的横向偏移,但由于带钢在开卷机上长时间放置后,松散的带钢卷易受重力影响变形,使带钢两侧向下偏移,形成塔形卷,影响带钢的正常开卷。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可以对松散状态的带钢卷进行限位承托,减少带钢在开卷机上放置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变形。
6.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7.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包括开卷基架,所述开卷基架中部套设有限位滑架,所述限位滑架上分别设置有承托机构和定位机构;所述承托机构包括两个带钢承托辊,两个所述带钢承托辊对称设置于限位滑架上端的两侧,且两个所述带钢承托辊在限位滑架上水平转动设置;所述定位机构包括两个方形滑座,所述限位滑架中部开设有两个横动滑轨,两个所述方形滑座滑动连接于横动滑轨内,所述方形滑座中间转动连接有贴边压辊,所述贴边压辊与限位滑架侧边贴合滚动,所述限位滑架中间设置有用于调节两个方形滑座移动的移位机构。
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调节两个方形滑座的移动,改变贴边压辊与开卷基架侧边的接触位置,从而调节带钢承托辊在开卷基架上的高度,改变限位滑架对开卷基架上的带钢卷的承托状态,减少带钢卷在开卷基架上闲置后出现的不良变形。
9.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移位机构包括连动齿条和中转齿轮,所述连动齿条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连动齿条分别固定连接于两个方形滑座互相靠近一端,所述中转齿轮转动连
接于限位滑架中部,所述中转齿轮分别与两个连动齿条啮合连接,所述限位滑架中部转动设置有用于调节中转齿轮转动的限转组件。
1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移位机构这种的中转齿轮转动时,分别带动两侧的连动齿条啮合移动,进而带动两个方形滑座在横动滑轨内相向滑动,同步对限位滑架上的贴边压辊进行调节。
11.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限转组件包括从转蜗轮和调节蜗杆,所述从转蜗轮与中转齿轮同轴固定连接,所述调节蜗杆纵向转动连接于限位滑架中部,所述调节蜗杆与从转蜗轮螺纹连接,限位滑架所述限位滑架上部固定连接有用于驱动调节蜗杆转动的电动机。
1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电动机工作时,电动机的输出端带动调节蜗杆的转动,进而控从转蜗轮和中转齿轮的转动,完成对两个方形滑座相向移动的调节。
13.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限位滑架中部开设有两个齿条滑孔,所述齿条滑孔横向贯穿设置于限位滑架中部,所述连动齿条贴合于齿条滑孔内壁滑动。
1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连动齿条在受中转齿轮转动牵引而移动时,保持连动齿条在齿条滑孔内部的滑移,从而提高连动齿条和方形滑座在横向移动时的稳定性。
15.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横动滑轨内侧底部开设有内凹滑槽,所述方形滑座下端与内凹滑槽相卡接匹配,所述方形滑座下端贴合内凹滑槽内壁滑动。
1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方形滑座可以嵌合于内凹滑槽内壁滑动,减少方形滑座在受牵引移动过程中的晃动。
17.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凹滑槽两侧分别粘接设置有橡胶条,所述橡胶条分别设置于横动滑轨内壁的两侧。
1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橡胶条阻隔于方形滑座和横动滑轨内壁之间,减轻方形滑座快速移动过程中与横动滑轨内壁的碰撞。
19.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开卷基架侧边固定连接有两个横置底座,两个所述横置底座位于限位滑架下侧。
2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横置底座可以在开卷基架靠近带钢卷一侧进行支撑,从而减轻限位滑架承托带钢卷时的晃动。
21.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22.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限位滑架的移动,使限位滑架上的带钢承托辊可以对闲置状态的带钢卷进行承托,从而减少因带钢卷放置于开卷基架的绕卷轴上过久而产生的不良变形。
附图说明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轴测图,主要用于表现开卷基架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立体图,主要用于表现限位滑架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25.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后视图,主要用于表现中转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26.附图标记:1、开卷基架;2、横置底座;3、限位滑架;4、带钢承托辊;5、横动滑轨;6、方形滑座;7、贴边压辊;8、连动齿条;9、中转齿轮;10、从转蜗轮;11、调节蜗杆;12、电动机;13、内凹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9.参照图1和图2,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带有限位机构的带钢开卷机,包括开卷基架1,开卷基架1中部套设有限位滑架3,开卷基架1侧边固定连接有两个横置底座2,两个横置底座2位于限位滑架3下侧,使横置底座2可以在开卷基架1靠近带钢卷一侧进行支撑,从而减轻限位滑架3承托带钢卷时的晃动。限位滑架3上分别设置有承托机构和定位机构;承托机构包括两个带钢承托辊4,两个带钢承托辊4对称设置于限位滑架3上端的两侧,且两个带钢承托辊4在限位滑架3上水平转动设置;定位机构包括两个方形滑座6,限位滑架3中部开设有两个横动滑轨5,两个方形滑座6滑动连接于横动滑轨5内,方形滑座6中间转动连接有贴边压辊7,贴边压辊7与限位滑架3侧边贴合滚动。
30.请参阅图2和图3,限位滑架3中间设置有用于调节两个方形滑座6移动的移位机构,使调节两个方形滑座6的移动,改变贴边压辊7与开卷基架1侧边的接触位置,从而调节带钢承托辊4在开卷基架1上的高度,改变限位滑架3对开卷基架1上的带钢卷的承托状态,减少带钢卷在开卷基架1上闲置后出现的不良变形。
31.请参阅图3,移位机构包括连动齿条8和中转齿轮9,连动齿条8设置为两个,两个连动齿条8分别固定连接于两个方形滑座6互相靠近一端,中转齿轮9转动连接于限位滑架3中部,中转齿轮9分别与两个连动齿条8啮合连接,限位滑架3中部转动设置有用于调节中转齿轮9转动的限转组件,在移位机构这种的中转齿轮9转动时,分别带动两侧的连动齿条8啮合移动,进而带动两个方形滑座6在横动滑轨5内相向滑动,同步对限位滑架3上的贴边压辊7进行调节。限位滑架3中部开设有两个齿条滑孔,齿条滑孔横向贯穿设置于限位滑架3中部,连动齿条8贴合于齿条滑孔内壁滑动,使连动齿条8在受中转齿轮9转动牵引而移动时,保持连动齿条8在齿条滑孔内部的滑移,从而提高连动齿条8和方形滑座6在横向移动时的稳定性。
32.请参阅图3,限转组件包括从转蜗轮10和调节蜗杆11,从转蜗轮10与中转齿轮9同轴固定连接,调节蜗杆11纵向转动连接于限位滑架3中部,调节蜗杆11与从转蜗轮10螺纹连接,33上部固定连接有用于驱动调节蜗杆11转动的电动机12,在电动机12工作时,电动机12的输出端带动调节蜗杆11的转动,进而控从转蜗轮10和中转齿轮9的转动,完成对两个方形滑座6相向移动的调节。
33.请参阅图1和图2,横动滑轨5内侧底部开设有内凹滑槽13,方形滑座6下端与内凹滑槽13相卡接匹配,方形滑座6下端贴合内凹滑槽13内壁滑动,使方形滑座6可以嵌合于内凹滑槽13内壁滑动,减少方形滑座6在受牵引移动过程中的晃动。内凹滑槽13两侧分别粘接设置有橡胶条,橡胶条分别设置于横动滑轨5内壁的两侧,使橡胶条阻隔于方形滑座6和横
动滑轨5内壁之间,减轻方形滑座6快速移动过程中与横动滑轨5内壁的碰撞。
3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有益效果为:
35.在需要开卷基架1上装载的带钢卷未受牵引而处于闲置状态时,限位滑架3位于开卷基架1下部,启动限位滑架3上的电动机12,使电动机12的输出端带动调节蜗杆11的转动,经由调节蜗杆11与从转蜗轮10的螺纹传动带动从转蜗轮10和中转齿轮9的同轴转动,进而在中转齿轮9转动牵引下,两个方形滑座6向互相靠近一侧移动,在两个贴边压辊7间距缩小状态下,贴边压辊7在开卷基架1侧边滚动,并带动限位滑架3向上移动,使限位滑架3与开卷基架1的接触位置上移,限位滑架3上移至限位滑架3上部的带钢承托辊4对带钢卷进行辅助承托,使带钢卷的压力由开卷基架1的绕卷轴分担至两个带钢承托辊4上,从而减少因带钢卷放置于开卷基架1的绕卷轴上过久而产生的变形。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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