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491349发布日期:2022-09-10 09:12阅读:74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钢筋折弯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


背景技术:

2.在建筑工地上,一般都是放置用于折弯钢筋的工作台,一般的工作台是以三个焊接的凸台作为基准点和支点,其中一个是活动的、另一个是固定的,但是操作这种装置所需的力量较大,因此长时间进行时增大了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这种情况下折弯的钢筋,其圆角大小是固定的。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以两个零件作为支点,通过齿轮传动的方式进行减速,从而起到提高驱动力、降低操作难度的技术目的,通过更换不同规格的弧形水滴式折弯爪,能够改变折弯圆角的大小,有效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的钢筋折弯装置操作费力和圆角大小无法改变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包括压合形变机构、旋转支承机构、主体基座和手动驱动机构,所述压合形变机构转动设于旋转支承机构上,所述旋转支承机构设于主体基座上,所述手动驱动机构设于主体基座上;所述压合形变机构包括偏心式驱动圆盘、弧形水滴式折弯爪和从动弧形齿圈,所述偏心式驱动圆盘上设有圆盘弧形槽,所述偏心式驱动圆盘的底部设有圆盘底部圆台,所述弧形水滴式折弯爪固接于偏心式驱动圆盘上,所述弧形水滴式折弯爪上设有折弯爪内凹部,所述从动弧形齿圈固接于偏心式驱动圆盘的外边缘。
5.进一步地,所述旋转支承机构包括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折弯转盘支撑轴承和凸台支点,所述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固接于主体基座上,所述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上设有基准架主轴,所述折弯转盘支撑轴承卡合设于基准架主轴上,所述偏心式驱动圆盘通过圆盘底部圆台卡合设于折弯转盘支撑轴承上,所述凸台支点固接于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上,所述凸台支点位于圆盘弧形槽中。
6.进一步地,所述主体基座包括方形底板和摇把转动基座,所述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设于方形底板上,所述摇把转动基座设于方形底板上,所述摇把转动基座上设有基座凹槽。
7.进一步地,所述手动驱动机构包括摇把本体和驱动齿轮,所述摇把本体转动设于基座凹槽中,所述驱动齿轮卡合设于摇把本体上。
8.进一步地,所述驱动齿轮和从动弧形齿圈啮合连接。
9.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以两个零件作为支点,通过齿轮传动的方式进行减速,从而起到提高驱动力、降低操作难度的技术目的,通过更换不同规格的弧形水滴式折弯爪,能够改变折弯圆角的大小,有效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的钢筋折弯装置操作费力和圆角大小无法改变的问题。
附图说明
1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立体图;
11.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爆炸视图;
1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主视图;
13.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的俯视图;
14.图5为图4中沿着剖切线a-a的剖视图;
15.图6为图5中的ⅰ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16.其中,1、压合形变机构,2、旋转支承机构,3、主体基座,4、手动驱动机构,5、偏心式驱动圆盘,6、弧形水滴式折弯爪,7、从动弧形齿圈,8、圆盘弧形槽,9、圆盘底部圆台,10、折弯爪内凹部,11、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2、折弯转盘支撑轴承,13、基准架主轴,14、方形底板,15、摇把转动基座,16、基座凹槽,17、摇把本体,18、驱动齿轮,19、凸台支点。
17.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如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机械工作台,包括压合形变机构1、旋转支承机构2、主体基座3和手动驱动机构4,压合形变机构1转动设于旋转支承机构2上,旋转支承机构2设于主体基座3上,手动驱动机构4设于主体基座3上;压合形变机构1包括偏心式驱动圆盘5、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和从动弧形齿圈7,偏心式驱动圆盘5上设有圆盘弧形槽8,偏心式驱动圆盘5的底部设有圆盘底部圆台9,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固接于偏心式驱动圆盘5上,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上设有折弯爪内凹部10,从动弧形齿圈7固接于偏心式驱动圆盘5的外边缘。
20.旋转支承机构2包括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1、折弯转盘支撑轴承12和凸台支点19,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1固接于主体基座3上,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1上设有基准架主轴13,折弯转盘支撑轴承12卡合设于基准架主轴13上,偏心式驱动圆盘5通过圆盘底部圆台9卡合设于折弯转盘支撑轴承12上,凸台支点19固接于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1上,凸台支点19位于圆盘弧形槽8中。
21.主体基座3包括方形底板14和摇把转动基座15,折弯转盘旋转基准架11设于方形底板14上,摇把转动基座15设于方形底板14上,摇把转动基座15上设有基座凹槽16。
22.手动驱动机构4包括摇把本体17和驱动齿轮18,摇把本体17转动设于基座凹槽16中,驱动齿轮18卡合设于摇把本体17上。
23.驱动齿轮18和从动弧形齿圈7啮合连接。
24.具体使用时,用户首先将待折弯的钢筋放置在凸台支点19和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之间,然后旋转摇把本体17,通过驱动齿轮18和从动弧形齿圈7的啮合传动,带着偏心式驱动圆盘5在旋转支承机构2的支承下旋转,通过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和凸台支点19之间的距
离变化实现对钢筋折弯,钢筋的折弯圆角落在折弯爪内凹部10中,通过更换不同规格的弧形水滴式折弯爪6,能够改变折弯圆角的大小,以上便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的工作流程,下次使用时重复此步骤即可。
2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26.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27.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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