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65965阅读:8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抛光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脲醛盖板的自动抛光设备。
背景技术
脲醛盖板,坚固耐磨,质感如陶瓷,是欧美国家的主流卫浴产品,但脲醛盖板生产工艺中压塑成型后,必须进行抛光处理,才能达到亮面效果,是此类产品的一个生产特点。以一家以生产脲醛盖板为主的企业为例,每天抛光产能需求是12000-16000件,每天产品种类将近30种。目前的加工方式是人工抛光,由于工作环境较差,又需要一定的技能,即使待遇高,也面临抛光人员断流的问题。所以业内继续开发一种能减少劳动力,具有自动抛光功能的设备。

发明内容为解决上诉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本实用新型由自动送料侧面抛光端面抛光自动出料,四大工位及自动修轮,自动上蜡、除尘等功能组合而成,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包括触摸屏、PLC控制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由PLC控制模块控制的机械手机构、抛光机构、自动除尘机构、自动上蜡机构以及自动修轮机构;所述机械手机构包括送料工位传递机构、出料工位传递机构、端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以及侧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所述抛光机构包括端面抛光机构和侧面抛光机构;所述端面抛光机构由X轴抛光机构、Y轴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所述侧面抛光机构由旋转运动抛光机构、直线进给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解决了脲醛盖板生产行业中抛光的工艺问题,提供了生产效率;2、本实用新型自动控制,操作简单;3、本实用新型适用性广,可适应各种形状的产品,通用性强,可适用于不同公司的不同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4、本实用新型自动控制具有自动除尘系统,环保卫生。

附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I所示,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包括触摸屏I、PLC控制模块2,还包括由PLC控制模块控制的机械手机构3、抛光机构4、自动除尘机构5、自动上蜡机构6以及自动修轮机构7 ;所述机械手机构3包括送料工位传递机构、出料工位传递机构、端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以及侧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所述抛光机构4包括端面抛光机构和侧面抛光机构;所述端面抛光机构由X轴抛光机构、Y轴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所述侧面抛光机构由旋转运动抛光机构、直线进给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在实施例中,操作人员通过触摸屏I对PLC控制模块2的操作进行设定,当脲醛盖板产品放置到进料区间后,即开始进入自动的抛光过程,PLC控制模块I控制送料工位传递机构传送产品进入抛光区间,然后进行侧面抛光和端面抛光,在抛光的过程中,端面抛光机构中的X轴抛光机构和Y轴抛光机构对产品进行端面抛光,由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控制其抛光力度;侧面抛光机构中的旋转运动抛光机构和直线进给抛光机构对产品进行侧面抛光,由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控制其抛光力度;端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和侧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进行抛光时的工件传递工作;当产品抛光完成之后出料工位传递机构将产品传送到出料区间,抛光完成之后由自动上蜡机构进行上蜡工作,以及由自动修轮机构进行修轮工作。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自动除尘机构进行粉尘的处理,减少环境污染。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 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例的思路,在具体实施方式
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权利要求1.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包括触摸屏、PLC控制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由PLC控制模块控制的机械手机构、抛光机构、自动除尘机构、自动上蜡机构以及自动修轮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手机构包括送料工位传递机构、出料工位传递机构、端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以及侧面抛光工件传递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构包括端面抛光机构和侧面抛光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面抛光机构由X轴抛光机构、Y轴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抛光机构由旋转运动抛光机构、直线进给抛光机构以及抛光力自动调整机构组成。
专利摘要脲醛盖板自动抛光设备,包括触摸屏、PLC控制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由PLC控制模块控制的机械手机构、抛光机构、自动除尘机构、自动上蜡机构以及自动修轮机构。本实用新型由自动送料—侧面抛光—端面抛光—自动出料,四大工位及自动修轮,自动上蜡、除尘等功能组合而成,自动控制,操作简单。
文档编号B24B29/02GK202491161SQ20122007633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4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4日
发明者兰杭明, 朱之光 申请人:厦门市蓝天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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