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定位功能的模箱翻转滚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86579发布日期:2018-08-17 19:02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模箱翻转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定位功能的模箱翻转滚筒。



背景技术:

由于需要比较准确定位的原因,传统的模箱翻转滚筒传动机构均采用齿轮齿条进行传动,大直径的齿轮加工麻烦,价格昂贵,给使用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而且定位也不够精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定位功能的模箱翻转滚筒以克服上述技术问题。

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定位功能的模箱翻转滚筒,包括滚筒、设于滚筒下方两侧对滚筒进行支撑的滚轮机构、与滚筒活动连接使滚筒在滚轮机构上转动的传动机以及用以支撑滚轮机构与传动机的支撑架,所述滚筒沿外周圆弧上设有具有凹槽的导向块,所述支撑架上连接有能卡合在所述凹槽内的精确定位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精确定位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支撑架上驱动机以及固定在驱动机上用于卡合在所述凹槽内的定位块。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块上的凹槽设置方向沿滚筒径向向外设置,呈喇叭状。

进一步地,所述滚筒上沿滚筒外周圆弧设有与滚轮机构接触的外凸滚道。

进一步地,所述滚筒与传动机之间通过链条连接,所述滚筒上沿外周圆弧设有用于使链条与滚筒接触的无齿链槽。

进一步地,所述滚筒上设有用于固定链条两端的链条固定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导向块沿滚筒外周圆弧可在任意位置布置,以达到适应不同工位要求,并通过精确定位机构对导向块的定位,完成对滚筒的精确定位;采用滚轮机构限制滚筒轴向位移,解决滚筒转动过程中偏移问题;通过无齿链槽使滚筒与链条连成一体,链条通过链条固定孔与无齿链槽连接,带动滚筒在180°内转动;本装置结构简单、制作简单、不需要大链轮、成本低、性价比高、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向块与驱动机构连接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左视图;

其中:1、滚筒;2、传动机;3、滚轮机构;4、支撑架;5、导向块;6、精确定位机构;61、驱动机;62、定位块;7、外凸滚道;8、无齿链槽;9、链条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结构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下优选方式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的模箱翻转滚筒,包括滚筒1、设置在滚筒下方两侧用于支撑滚筒的滚轮机构3、通过链条与滚筒连接并使滚筒在滚轮机构上转动的传动机2以及用于支撑滚轮机构与传动机的支撑架4;如图2所示,所述导向块5沿滚筒外周圆弧可在任意位置布置,以达到适应不同工位的要求,所述导向块上设有凹槽,凹槽的设置方向沿滚筒径向向外设置,所述凹槽呈喇叭口状,在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精确定位机构6,所述精确定位机构包括驱动机61与定位块62,所述驱动机固定在所述支撑架上,所述定位块连接在驱动机的上端,通过驱动机的作用所述定位块能卡合在所述导向块的凹槽内;所述滚轮机构3由凹槽滚轮、滚轮轴、轴承及轴承座组成,凹槽滚轮与设置在滚筒上的外凸滚道7配合,限制滚筒在轴向位移,本实用新型根据滚轮机构的数量,外凸滚道设有两个,在滚筒该沿滚筒中心线方向的两侧各设置一个。

如图3所示,传动机与滚筒之间通过链条连接,所述链条与转动机上的主动链轮连接并通过设置在滚筒上的无齿链槽8与滚筒接触,链条的两端通过与滚筒上的链条固定孔9进行连接固定,传动机的传动力矩通过传动机上的主动链轮带动链条,因无齿链槽与链条固定孔的作用可使滚筒在180°内进行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所述导向块设有多个,并优选均匀分布在整个外周圆弧上,实现滚筒转动到对应的任意角度时,均可对滚筒进行精确定位,在一个滚筒上满足所有工位的需要,可操作性更高。

使用过程:通过传动机使滚筒在滚轮机构上进行转动,由控制传动机的行程开关进行预设角度,传动机转动至预设角度时停止转动,此时传动机虽然停止,但滚筒在惯性下依旧会继续转动,此时通过驱动机的作用下将定位块推入凹槽内使定位块卡合在导向块内,使滚筒停止转动,从而实现滚筒的准确定位,可根据不同工位的需要,将导向块设置在相对应的位置上。当模箱送入到滚筒中后,驱动机退回,传动机带动滚筒翻转至预定的位置并送入下一道工序,反向复位滚筒,迎接下一模箱,并按上述过程周而复始,直至完成所有模箱的翻转。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简洁明了,本实用新型用以上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仅仅用于描述本实用新型,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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