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15003发布日期:2018-12-25 21: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包括两台木地板抛光机和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传输装置主要由第一传送带、翻转架和第二传送带组成,第一传送带起点位于第一木地板抛光机,第一传送带末端位于翻转架左侧,第二传送带起点位于翻转架右侧,第二传送带末端位于第二木地板抛光机,第一传送带与第二传送带互相平行,第一传送带、翻转架和第二传送带呈阶梯状;

翻转架包括机架、驱动装置、减速器、翻转开关、转轴和支撑架,驱动装置位于机架下方,减速器位于机架上方,减速器通过链条与驱动装置链接起来,转轴由减速器驱动转动,转轴上两端分别设有一组支撑架,单个支撑架为三角形,每组支撑架由5-10个三角形支撑架围绕转轴均匀分布,每个三角支撑架其中一条与转轴连接的长边向外延长,另外一条与转轴连接的短边端点处设有皮垫;

靠近第二传送带一侧,翻转架的机架上设有两组传输带,两组传输带位于两组支撑架之间,第一传送带末端设有限位挡板,挡板内侧安装翻转开关,翻转开关接入到翻转架的驱动装置和传输带的控制器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送带和第二传送带滚轴倾斜安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上均匀设有三组支撑架,两组传输带分别位于相邻两组支撑架之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上均匀设有三组支撑架,两组传输带分别位于相邻两组支撑架之间。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架上方设有吹气罩,且下方设有吸气罩。

6.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带靠近第二传送带末端设有下压开关,下压开关上设有滚轮与木板运动方向一致。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木地板加工正反抛光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带靠近第二传送带末端设有下压开关,下压开关上设有滚轮与木板运动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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