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35863发布日期:2019-05-11 00:23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精密加工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条形金属条在加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多道抛光打磨,从而保证其表面达到加工要求,而对于一些只有1mm左右的条形金属条,其抛光打磨时,一般手握持时,容易将条形金属条折弯,影响总体质量,而采用螺栓等压块固定,压块压靠的金属板的部分也容易压制变形,影响表面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它可以将薄型的条形金属条吸附固定并进行自动抛光,其抛光效果好,精度高,保证条形金属条的表面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措施如下:

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包括机架,所述机架的顶板的底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有升降电机,升降电机的输出轴穿过机架的顶板的顶面并通过联轴器连接有竖直螺杆,竖直螺套螺接在竖直螺杆上,上固定板固定在两个竖直螺套的顶面上,上固定板的顶面固定有多个缓冲弹簧,缓冲弹簧的顶端均固定在上电磁铁板的底面上,上电磁铁板的顶面吸附有条形金属条;

所述机架的顶板的顶面固定有上支撑架,上支撑架的顶板的底面左右两侧固定有抛光支撑板,横向传动螺杆的两端通过轴承铰接在两个抛光支撑板上,其中一个抛光支撑板的外侧壁上固定有移动电机,移动电机的输出轴为花键轴,花键轴插套在横向传动螺杆的一端具有的花键孔中,移动块螺接在横向传动螺杆上,移动块的底面固定有下支撑架,下支撑架的底板的顶面固定有抛光电机,抛光电机的输出轴穿过下支撑架的底板的底面并固定有抛光轮,抛光轮的底面固定有抛光毛绒层,抛光毛绒层的底面紧贴条形金属条。

所述移动块的顶面固定有上自润滑板,上自润滑板紧贴上支撑架的顶板的底面。

所述上电磁铁板的底面固定有多个定位柱,定位柱插套在上固定板的顶面固定有的定位套中。

所述上电磁铁板的顶面固定有弹性防护层。

所述上固定板的底面固定有多个下导向柱,下导向柱插套在机架的顶板的顶面上固定有的导向套体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它可以将薄型的条形金属条吸附固定并进行自动抛光,其抛光效果好,精度高,保证条形金属条的表面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图1至图2所示,一种条形金属条吸附抛光机构,包括机架10,所述机架10的顶板的底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有升降电机11,升降电机11的输出轴穿过机架10的顶板的顶面并通过联轴器连接有竖直螺杆12,竖直螺套13螺接在竖直螺杆12上,上固定板14固定在两个竖直螺套13的顶面上,上固定板14的顶面固定有多个缓冲弹簧15,缓冲弹簧15的顶端均固定在上电磁铁板16的底面上,上电磁铁板16的顶面吸附有条形金属条100;

所述机架10的顶板的顶面固定有上支撑架17,上支撑架17的顶板的底面左右两侧固定有抛光支撑板171,横向传动螺杆172的两端通过轴承铰接在两个抛光支撑板171上,其中一个抛光支撑板171的外侧壁上固定有移动电机173,移动电机173的输出轴为花键轴,花键轴插套在横向传动螺杆172的一端具有的花键孔中,移动块174螺接在横向传动螺杆172上,移动块174的底面固定有下支撑架18,下支撑架18的底板的顶面固定有抛光电机181,抛光电机181的输出轴穿过下支撑架18的底板的底面并固定有抛光轮182,抛光轮182的底面固定有抛光毛绒层183,抛光毛绒层183的底面紧贴条形金属条100。

进一步的说,所述移动块174的顶面固定有上自润滑板175,上自润滑板175紧贴上支撑架17的顶板的底面。

进一步的说,所述上电磁铁板16的底面固定有多个定位柱161,定位柱161插套在上固定板14的顶面固定有的定位套141中。

进一步的说,所述上电磁铁板16的顶面固定有弹性防护层162。

进一步的说,所述上固定板14的底面固定有多个下导向柱142,下导向柱142插套在机架10的顶板的顶面上固定有的导向套体19中。

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将条形金属条100平放在弹性防护层162上,通过上电磁铁板16开启从而将条形金属条100吸附固定,然后,开启抛光电机181,通过升降电机11运行,将条形金属条100提升并紧贴抛光电机181的抛光轮182底面的抛光毛绒层183上,通过抛光轮182旋转,从而使得抛光毛绒层183在条形金属条100的顶面进行抛光,然后,通过移动电机173运行,使得抛光轮182沿着条形金属条100进行横向移动实现抛光,其中,通过缓冲弹簧15的作用可以防止抛光轮182与条形金属条100实现硬碰撞而使得两者均受损,保证抛光的正常运行和抛光效果。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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