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5386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



背景技术:

土壤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农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加剧,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与农产品的品质安全,污染农地的修复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土壤调理剂可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土壤盐碱危害、调节土壤酸碱度、改善土壤水分状况、修复污染土壤等,对解决障碍土壤生产力水平有着明显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壤调理剂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常见的方法是通过化学药剂和方法对土壤进行修复,主要基于重金属螯合剂,如壳聚糖,来使得土壤中的可交换态的重金属转变为稳定态的重金属,降低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量,从而起到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效果。土壤修复剂只能在短时间内交换重金属,不能持续改善土壤结构,而缓释型土壤调理剂就能够达到这样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缓释调理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得:阴离子聚丙烯酰胺20-40份、过硫酸钠12-20份、腐植酸20-30份、膨润土5-20份、七水硫酸镁20-25份、过磷酸钙3-8份、七水硫酸锌1-2份、硼酸2-3份、微生物菌0.1-1份。

所述缓释调理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得:阴离子聚丙烯酰胺30份、过硫酸钠16份、腐植酸25份、膨润土15份、七水硫酸镁22份、过磷酸钙6份、七水硫酸锌1.5份、硼酸2.5份、微生物菌0.5份。

所述微生物菌以草炭土为固定化载体,包括酵母菌、根瘤菌、微杆菌、放线菌、芽孢杆菌、红球菌、玫瑰单胞菌。

所述腐植酸中有机质含量≥7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缓释调理剂以草炭土为微生物菌固定化载体,具有缓释性能;含有阴离子聚丙烯酰胺、腐植酸,能够打破土壤板结,长时间疏松土壤、提高土壤透气性、降低土壤容重,促进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强土壤肥水渗透力;增加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增加土壤的离子交换能力,促进微量元素更好的被植物根系吸收,有利于植物对铁、镁、锌、铜的螯合,减少盐分吸收土壤中的Na+。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得:阴离子聚丙烯酰胺30份、过硫酸钠16份、腐植酸25份、膨润土15份、七水硫酸镁22份、过磷酸钙6份、七水硫酸锌1.5份、硼酸2.5份、微生物菌0.5份。

微生物菌以草炭土为固定化载体,包括酵母菌、根瘤菌、微杆菌、放线菌、芽孢杆菌、红球菌、玫瑰单胞菌。

腐植酸中有机质含量≥70%。

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按常规方法制备得到。

将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施入土壤中,亩使用量80kg,间隔使用2个种植季,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再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微量元素全面补充土壤养分,使作物养分营养均衡,以草炭土为固定载体的微生物菌缓慢释放到土壤中,修复土壤微生物环境,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有明显增加,增幅为12%。

实施例2

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得:阴离子聚丙烯酰胺20份、过硫酸钠12份、腐植酸20份、膨润土8份、七水硫酸镁20份、过磷酸钙3份、七水硫酸锌1份、硼酸2份、微生物菌0.2份。

微生物菌以草炭土为固定化载体,包括酵母菌、根瘤菌、微杆菌、放线菌、芽孢杆菌、红球菌、玫瑰单胞菌。

腐植酸中有机质含量≥70%。

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按常规方法制备得到。

将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施入土壤中,亩使用量100kg,间隔使用2个种植季,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再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微量元素全面补充土壤养分,使作物养分营养均衡,以草炭土为固定载体的微生物菌缓慢释放到土壤中,修复土壤微生物环境,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有明显增加,增幅为10%。

实施例3

一种土壤修复治理用缓释调理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得:阴离子聚丙烯酰胺40份、过硫酸钠20份、腐植酸30份、膨润土20份、七水硫酸镁25份、过磷酸钙8份、七水硫酸锌2份、硼酸3份、微生物菌1份。

微生物菌以草炭土为固定化载体,包括酵母菌、根瘤菌、微杆菌、放线菌、芽孢杆菌、红球菌、玫瑰单胞菌。

腐植酸中有机质含量≥70%。

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按常规方法制备得到。

将本发明缓释调理剂施入土壤中,亩使用量60kg,间隔使用2个种植季,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再使用1个种植季,停止使用1个种植季,微量元素全面补充土壤养分,使作物养分营养均衡,以草炭土为固定载体的微生物菌缓慢释放到土壤中,修复土壤微生物环境,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有明显增加,增幅为16%。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发明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发明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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