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黄檀种植的专用有机肥,由原材料经发酵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材料包括以下质量份数比的组分:油菜枯10~30份、家畜粪便20~30份、蚕沙10~20份、茶叶残渣5~10份、鸡蛋壳5~10份、秸秆15~2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黄檀种植的专用有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材料包括以下质量份数比的组分:油菜枯20份、家畜粪便25份、蚕沙15份、茶叶残渣5份、鸡蛋壳5份、秸秆2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黄檀种植的专用有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材料包括以下质量份数比的组分:油菜枯30份、家畜粪便20份、蚕沙20份、茶叶残渣6份、鸡蛋壳6份、秸秆15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黄檀种植的专用有机肥,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畜粪便为猪粪或牛粪。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黄檀种植的专用有机肥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备料:按照质量份数比取原材料的各组分备用;
家畜粪便发酵:将家畜粪便存放于发酵室内25~40℃条件下发酵2~5天;
第一次混合发酵:将发酵后的家畜粪便与鸡蛋壳、秸秆和茶叶残渣进行混合后,置于25~40℃的发酵罐内密封发酵3~6天;
第二次发酵:将油菜枯、蚕沙与第一次发酵后的混合物混合均匀,再置于25~40℃的发酵罐内进行第二次发酵,发酵时间为5~10天,即得有机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