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包括活化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燃烧所述活化炉排出的活化尾气的焚烧炉、用于接收所述焚烧炉排出的活化尾气的余热锅炉以及用于处理所述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的尾气净化装置,所述余热锅炉的蒸汽出口处设置有延伸至所述活化炉的第一管道以及可延伸至其他蒸汽利用装置的第二管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上安装有蒸汽喷射器和活化蒸汽供应调节阀。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内设有活化室,所述活化室底部设置有下料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加热所述余热锅炉中的水的活性焦冷却器,所述下料口与所述活性焦冷却器连通,所述活性焦冷却器具有供活性焦排出的活性焦出口。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室有两个,且两个所述活化室的下料口均与所述活性焦冷却器连通。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还设有第一蓄热室和第二蓄热室,所述炉体下部设有活化炉地下烟道,所述第一蓄热室通过第三管道与所述活化炉地下烟道连通,所述第二蓄热室通过第四管道与所述活化炉地下烟道连通;所述活化炉地下烟道的输出端与所述焚烧炉连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管道安装有第一蓄热室蒸汽调节阀,所述第四管道安装有第二蓄热室蒸汽调节阀。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净化装置为湿法净化装置、半干法净化装置或干法净化装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具有供氨气喷入的进气口。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斯列普活化炉余热高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烟囱,所述烟囱与所述尾气净化装置的出气口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