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01020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原蛋白生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



背景技术:

胶原蛋白是肌体自然蛋白,对皮肤表面的蛋白质分子具有较大的亲和力、较弱的抗原性、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生物降解安全性,可降解吸收,粘着力好。由胶原制成的手术缝合线既有与天然丝一样的高强度,又有可吸收性,在使用时既有优良的血小板凝聚性能,止血效果好,又有较好的平滑性和弹性,缝合结头不易松散,操作过程中不易损伤机体组织,对创面有很好的黏附性,一般情况下只需较短时间的压迫就可达到满意的止血效果。所以胶原蛋白可以制成粉状、扁状及海绵状的止血剂。同时用合成材料或胶原蛋白在血浆代用品、人造皮肤、人工血管、骨的修复和人工骨和固定化酶的载体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方面都十分的广泛。由于胶原是细胞外间质成分,在体内以不溶性大分子结构存在,并与蛋白多糖、糖蛋白等结合在一起,因此胶原的制备包括材料的选择、预处理、酸碱酶盐水法提取、不同类型胶原的分离和纯化。目前很多的整容手术之后都需要使用具有修复效果的胶原蛋白,因此设计了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通过一体化的设计,使得生产设备具有更好的实用性能,可以实时监测胶原蛋白生产的环境参数,大大提高了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效率,增加了设备的机动性能,降低了生产占地面积,值得推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它包括盐水清洗罐与酶解反应罐,所述酶解反应罐设置在盐水清洗罐下端,所述盐水清洗罐内壁上设置有清洗水管,所述清洗水管上设置有喷淋头,所述喷淋水管连接有生理盐水箱,所述盐水清洗罐与酶解反应罐之间设置有过滤网,所述酶解反应罐内壁上设置有电加热板,所述酶解反应罐内设置有搅拌器,所述酶解反应罐下端设置有过滤器,所述过滤器内设置有立式滤叶,所述搅拌器包括主轴,所述主轴上端设置有酸碱酶添加箱,所述主轴外侧设置有搅拌叶片,所述搅拌叶片上设置有中空穿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加热板上设置有温度传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立式滤叶上设置有过滤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过滤器下端设置有干燥风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一体化的设计,使得生产设备具有更好的实用性能,可以实时监测胶原蛋白生产的环境参数,大大提高了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效率,增加了设备的机动性能,降低了生产占地面积,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搅拌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盐水清洗罐,2-酶解反应罐,3-清洗水管,4-喷淋头,5-生理盐水箱,6-过滤网,7-电加热板,8-搅拌器,9-过滤器,10-立式滤叶,11-主轴,12-酸碱酶添加箱,13-搅拌叶片,14-中空穿孔,15-温度传感器,16-过滤纹路,17-干燥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设备,它包括盐水清洗罐1与酶解反应罐2,酶解反应罐2设置在盐水清洗罐1下端,盐水清洗罐1内壁上设置有清洗水管3,清洗水管3上设置有喷淋头4,喷淋水管3连接有生理盐水箱5,通过浓度为5%的生理盐水,经过清洗水管3后进入喷淋头4喷洒到盐水清洗罐1内,有效的清洗掉破碎的脂肪颗粒,盐水清洗罐1与酶解反应罐2之间设置有过滤网6,过滤初步清洗的残渣,酶解反应罐2内壁上设置有电加热板7,对酶解反应提供恒温环境,酶解反应罐2内设置有搅拌器8,酶解反应罐2下端设置有过滤器9,过滤器9内设置有立式滤叶10,垂直设立在过滤器9内,增加过滤接触面积,搅拌器8包括主轴11,主轴11上端设置有酸碱酶添加箱12,内部装有酸碱酶,在主轴11转动的时候撒到酶解反应罐2内,主轴11外侧设置有搅拌叶片13,搅拌叶片13上设置有中空穿孔14,增加原料与酸碱酶接触面积,使得酶解效果更加均匀,电加热板7上设置有温度传感器15,监测内部温度,立式滤叶10上设置有过滤纹路16,过滤器9下端设置有干燥风扇17,进一步干燥成品。

通过一体化的设计,使得生产设备具有更好的实用性能,可以实时监测胶原蛋白生产的环境参数,大大提高了修复型胶原蛋白的生产效率,增加了设备的机动性能,降低了生产占地面积,值得推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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