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63719发布日期:2018-11-24 12:27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路面的保温隔热材料,特别涉及一种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

背景技术

城市热岛效应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其危害不仅仅表现在会导致的夏季天气酷热上,还表现在危害市民的健康、家具大气污染、造成局部地区的自然灾害、导致气候与物候失常、加剧能源危机。沥青路面以其行驶舒适性好、噪音低、施工周期短、造价低等特点成为国内外道路铺装的主要形式,但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一个显著缺点就是对太阳辐射的吸收能力较强。新建的沥青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太阳辐射能量的吸收率可达0.95,再使用中的车轮荷载作用下,包裹石料的表层沥青被磨耗掉后露出石料,可以使路面吸收率降低,但仍达到0.80-0.85。由于具有较高的太阳辐射能量吸收率,导致大量的热量再道路结构中蓄积,不但提高了路面自身的温度,还向周围环境大量放热。而过高的路面温度是造成沥青路面车辙病害和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原因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采用热反射与热阻技术手段“主动地”降低过高的路面温度,再不增加或少增加公路造价的基础上,降低路面结构的工作温度,控制车辙病害,同时改善城市铺装的热物理特性,可以有效地缓解日益严重的城市热岛效应,为城市居民提供较为适宜的居住环境,减少由于城市热岛效应带来的制冷用电量,从而起到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作用。

本发明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0-40份聚乙烯醇、10-2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0-20份纯丙乳液、2-6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9份苯丙乳液、1-5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5-10份膨胀珍珠岩、2-6份十二醇酯、1-3份羟乙基纤维素、5-10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2-6份近红外反射材料、2-6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1-3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50-60℃的温度下水浴1-2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600℃-900℃下热处理4-6小时;

进一步,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5份聚乙烯醇、15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5份纯丙乳液、4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7份苯丙乳液、3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7份膨胀珍珠岩、4份十二醇酯、2份羟乙基纤维素、8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4份近红外反射材料、4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2份分散剂;

进一步;于55℃的温度下水浴1.5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750℃下热处理5小时;

进一步,所述zn(no3)2·6h2o和ni((no3)2·9h2o中,zn:ni=0.85:0.15;

进一步,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采用热反射与热阻技术手段“主动地”降低过高的路面温度,再不增加或少增加公路造价的基础上,降低路面结构的工作温度,控制车辙病害,同时改善城市铺装的热物理特性,可以有效地缓解日益严重的城市热岛效应,为城市居民提供较为适宜的居住环境,减少由于城市热岛效应带来的制冷用电量,从而起到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作用。本发明的阻热材料,不但能阻热,还能将太阳光中波长400-750nm左右的可见光吸收和降低量的反射出去,可将波长750-2500nm的不可见光大部分的反射回去,有效反射率可达80-90%,从而达到降温的目的,降温幅度可达10-18℃,从根本上降低路表面的温度,也可减少路体的蓄热量,从而减少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车辙破坏,延长路面使用寿命,提高行车安全,同时可提高路面的耐久性,抗车辙能力。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0份聚乙烯醇、1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0份纯丙乳液、2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份苯丙乳液、1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5份膨胀珍珠岩、2份十二醇酯、1份羟乙基纤维素、5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2份近红外反射材料、2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1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50℃的温度下水浴1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600℃下热处理4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40份聚乙烯醇、2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20份纯丙乳液、6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9份苯丙乳液、5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10份膨胀珍珠岩、6份十二醇酯、3份羟乙基纤维素、10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6份近红外反射材料、6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3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60℃的温度下水浴2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900℃下热处理6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0份聚乙烯醇、2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0份纯丙乳液、6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份苯丙乳液、5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5份膨胀珍珠岩、6份十二醇酯、1份羟乙基纤维素、10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2份近红外反射材料、6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1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60℃的温度下水浴1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900℃下热处理4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实施例四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40份聚乙烯醇、1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20份纯丙乳液、2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9份苯丙乳液、1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10份膨胀珍珠岩、2份十二醇酯、3份羟乙基纤维素、5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6份近红外反射材料、2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3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50℃的温度下水浴2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600℃下热处理6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实施例五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5份聚乙烯醇、15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0份纯丙乳液、6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8份苯丙乳液、4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5份膨胀珍珠岩、6份十二醇酯、2份羟乙基纤维素、5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6份近红外反射材料、3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2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58℃的温度下水浴1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700℃下热处理4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实施例六

本实施例的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阻热材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35份聚乙烯醇、15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5份纯丙乳液、4份3-缩水甘油醚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6份苯丙乳液、3份金红石型二氧化钛、8份膨胀珍珠岩、4份十二醇酯、2份羟乙基纤维素、8份纳米空心玻璃纤维、4份近红外反射材料、4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2份分散剂;所述近红外反射材料通过下述方式制得:

将zn(no3)2·6h2o和ni((no3)2·9h2o(zn:ni=0.85:0.15)溶于去离子水中,按照摩尔比p/zn=1.7的比例加入磷酸溶液,于55℃的温度下水浴1.5小时并搅拌,然后加入碳酸钠溶液搅拌均匀并调节ph=7,经沉淀、抽滤、洗涤和烘干获得前驱体,将前驱体在温度为700℃下热处理5小时;所述分散剂为n,n-乙烯二异硬脂酸酰胺和接枝聚丁二烯的混合物。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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