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17582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2.3-6.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2.5-4.7份、异丙醇1.2-3.5份、白乳胶5-10份、恶唑烷1.2-2.6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5-4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0.5-1.7份。本发明与现有的产品相比,本发明无毒、不含甲醛,对环境无污染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和白乳胶混合后的粘接性和热熔性能高,粘接效果好,使用寿命长久;本发明粘结性能高,力学性能好,具有防虫效果,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和恶唑烷的组合可以有效的防止白蚁侵蚀,降低了虫害的可能;本发明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易于推广。
【专利说明】 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属于建筑材料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白蚁是世界性的害虫,在我国40%的地区都有分布,尤其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更为普遍,具有隐蔽性、普遍性和严重性的特点。白蚁不仅给工农业带来很大危害,它也是主要的家居害虫之一,严重损害木材及其制品。木地板也容易受到白蚁、蠹虫等蛀蚀。如何有效地预防是我们必须面对及解决的问题。目前,建筑中广泛应用的粘合剂主要为水溶性聚乙烯缩甲醛类粘合剂和醛类粘合剂,它们的缺点在于都含有易挥发的甲醛,不仅污染环境,还损伤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研制出一种无甲醛释放的、可防虫的粘合剂是当前粘合剂领域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能够防虫,不含甲醛,符合人们对健康环境的要求。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2.3-6.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2.5-4.7份、异丙醇
1.2-3.5份、白乳胶5-10份、恶唑烷1.2-2.6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5-4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0.5-1.7份。
[0005]优化的,上述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4.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3.3份、异丙醇2.5份、白乳胶8份、恶唑烷1.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8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1.5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1.2份。
[0006]本发明与现有的产品相比,本发明无毒、不含甲醛,对环境无污染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和白乳胶混合后的粘接性和热熔性能高,粘接效果好,使用寿命长久;本发明粘结性能高,力学性能好,具有防虫效果,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和恶唑烷的组合可以有效的防止白蚁侵蚀,降低了虫害的可能;本发明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易于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0007]实施例1
本发明为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2.3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2.5份、异丙醇1.2份、白乳胶5份、恶唑烷1.2份、十二烷基硫酸钠
2.5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0.5份。
[0008]实施例2
本发明为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6.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4.7份、异丙醇3.5份、白乳胶10份、恶唑烷2.6份、十二烷基硫酸钠4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8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1.7份。
[0009]实施例3
本发明为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4.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3.3份、异丙醇2.5份、白乳胶8份、恶唑烷1.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
2.8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1.5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1.2份。
[0010]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改进的木质地板胶,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2.3-6.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2.5-4.7份、异丙醇1.2-3.5份、白乳胶5_10份、恶唑烷1.2-2.6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5-4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0.5-1.7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的木质地板胶,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丙烯酸丁酯4.5份、季戊四醇脂肪酸合成脂3.3份、异丙醇2.5份、白乳胶8份、恶唑烷.1.5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8份、烷基二甲基苄基铵盐1.2-1.81.5份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甲醛缩合物1.2份。
【文档编号】C09J4/02GK104449415SQ201410691694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27日
【发明者】王艳丽, 李洋 申请人:青岛崂乡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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