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安置有太阳能发生器的机动车棚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31296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外部安置有太阳能发生器的机动车棚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方面涉及一个机动车棚顶,其具有一个在外部固定安置在一固定棚顶蒙皮上的太阳能发生器,以产生用于机动车的太阳能电流。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涉及一个如此的机动车棚顶,其具有一个在外部安置在一固定棚顶蒙皮上的,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部件。
从DE19647730C1的文献中公知了一种用于一带有一可折叠的盖件的折叠棚顶,其设有(一些)沿机动车纵向相互以间距安置的横置镜体,在它们之间并于盖件的表面上设置了平面的加强元件,其至少部分地被太阳能单元所覆盖。这样产生的太阳能电流用于一鼓风机的运转和/或电池的充电。
在DE3830484A1中也公开了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移动式棚顶,其中,该移动式盖件设有太阳能单元,并且可沿着起止于棚顶开口两侧的安置在一固定棚顶蒙皮上的导引轨道移动地被支承。按照它的位置,该盖件可封闭所述棚顶开口或使其至少部分地自由敞开。这样产生的太阳能电流通过一个在导引轨道之一中设置的电流母线(轨)并借助一导体接点输送给机动车。
从DE3733751C2中也公知了一个用于安装在一卧室挂车的棚顶上的机动箱,其在它的静止状态时包括4个作为一正方形的周边件安置的纵向排列(延伸)的太阳能组件。这些太阳能组件在静止状态时是被相互上下叠置的,并被一个可移动的盖件从上方覆盖住。太阳能组件的工作侧面为此指向上方。太阳能组件被如此构造,即它们可以在箱体的盖件打开之后从所描述的静止的状态被垂直向上地折转,从而它们在俯视图中又构成一正方形的周边结构。太阳能组件的工作表面在该工作位置时总是指向侧方,为的是,工作表面在工作状态时于棚顶表面上的投影(面积)要明显小于在静止状态时的投影面积。
在DE3524026A1的文献中也公开了一个具有太阳能组件的机动车,该太阳能组件被安置在后窗玻璃板区域或侧窗玻璃板区域中,并在静止位置的折合在一起的状态中可以被保管在机动车内部的一个存放空间内,而同时,它又可以从这个静止位置中被展开到一工作位置,因此它在工作位置时同样位于机动车内部。
另外,在DE4003399C2中也公开了一个在一机动车内部安置的太阳能组件,它被组合在前边的太阳挡板中。同时,该太阳能挡板是两构件式可折叠的结构,为的是,在太阳挡板被折页式展开的状态中,太阳能组件的工作面被扩大。该太阳能组件被安置在机动车内部。
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机动车棚顶,它可提供尽可能高的太阳能产生的功率,又能实现一增长不多的制造成本,同时,在机动车内厢中不设有太阳能发生器。
这一任务,按照发明要求是通过如权利要求1限定的一机动车棚顶以及如权利要求15所限定的一机动车棚顶解决的。
在按照权利要求1的解决方案中,有利的方式是,该太阳能发生器在两个位置的范围内是柔性的,即在两个位置之间是可被选择操作的,一个是空间上紧凑的位置,此时,产生的太阳能功率较小;另一个是紧凑性较差的位置,此时,产生的太阳能功率较大。
最好是,该太阳能发生器如此构造,以使第一位置适合于行驶运行,而第二位置适合于稳定运行。因为在第二位置时相对第一位置附加建立的太阳能发生器表面不必满足高速行驶的要求,故这个发生器部件,相对于所产生的功率而言,就可以比在第一位置有效工作的太阳能发生器表面为明显简单的结构并因此为成本低廉的构造。
作为优选,在外部于固定的棚顶蒙皮上安置一个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部件,其在第二位置时至少起到用于太阳能发生器的固定作用。同时,最好涉及一个相应改型的棚顶栏杆。这样的优点是,不必设置附加的并非本来已存在的固定部件。
最好是,该太阳能发生器包括多个平面的太阳能元件,其中,至少一个太阳能元件是可调节的并且在第一位置时太阳能元件基本上为上、下叠置的,而在第二位置时为基本上平面地并排安置的。为此,太阳能发生器最好包括一个壳体,它被构造为扁平箱体的结构并在太阳能发生器的第一位置时容装所有的太阳能元件。
所述固定部件最好包括两个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平行的导引轨道,在它们之间,该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可被导引到第一位置的外部,其中,该导引轨道可被构造为接触轨用于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在第二位置时的电接通。
最好是,太阳能元件在第二位置时位于固定的棚顶蒙皮上方如此之远,即能实现一个太阳能元件的后部通风作用。
在按照权利要求15的本发明解决方案中,有利的是,该太阳能发生器可以为特别简单的结构,因为它不必永久地安置在固定的棚顶蒙皮上。
为了允许一个尽可能简单的太阳能发生器结构方案,该太阳能发生器被如此构置,以使它在工作位置时被配置得只适用于机动车的稳定运行状态。
作为优选,该太阳能发生器包括多个平面式太阳能元件,它们在工作位置时以平面形式并排地安置,其中,该固定部件最好被构造为改型的棚顶栏杆结构,沿着它们该太阳能元件可被导引。
借助附图,以示例方式详细描述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其附图表示

图1是一本发明机动车棚顶具有处于一静止位置的太阳能发生器的透视图;图2是如图1的视图,但其中表明了太阳能发生器处在一工作位置上;图3是沿图1中剖示线III-III获取的截面图;和图4是沿图2中剖示线IV-IV获取的截面图。
按照图1,一机动车棚顶的固定棚顶蒙皮10设有一棚顶开口,它被一个盖件12所封闭。在机动车棚顶的每个侧边上,一个改型的棚顶栏之轨道14或16从外部固定安置在该固定的棚顶蒙皮上。在轨道14、16之后端附近,一位于这两个轨道14、16之间的太阳能发生器18被固定安置在这些轨道上。该太阳能发生器18包括一个壳体20,它被构造成偏平箱体的结构。在图1和图3描述的太阳能发生器的静止位置中,三个可调节的平面式太阳能元件22是上下叠置地被接纳在壳体20中的。另外,在壳体20中设置一个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其固定地安置在一个透明的壳体20的盖件26的下方,并位于所述上下叠置的可调节太阳能元件22的上方。
轨道14、16被构造为用于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22的导向轨道,因此,该可调节太阳能元件22可以从在图1或3所表示的紧凑位置被带至图2或4所示的工作位置,在此时,它们基本上是相互并排地平面式安置,并基本上覆盖了该整个的棚顶表面。在这个工作位置中,该太阳能发生器总体在空间上是紧凑性较差的,然而,该太阳能发生器18的有效工作的、在棚顶平面上投影的太阳能表面要明显大于在图1或图3所示静止位置时只有该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是有效工作的情况。与之对应,在工作位置时,所有的太阳能元件22及24都是有效工作的。该导引轨道14、16也被设置为用于可调节太阳能元件22的接触轨,因此,它们在所述工作位置时就与相应的电导线形成一相应的电接通,这样,被可调太阳能元件22产生的太阳能电流就可以被利用并附加到被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所产生的太阳能电流上。这样产生的太阳能电流例如就可能被用于驱动一个机动车厢内部的通风装置和/或用于为机动车电池充电。
按照图4,该导引轨道14、16被如此构造,即,可调的太阳能元件22在工作位置时,位于该固定的棚顶蒙皮10的上方几厘米,为的是,该太阳能元件22可被从后部通风,所以,该太阳能元件22和24一方面很少被强烈加热。除了它们被安置在一个封闭的棚顶表面内的情况,另一方面,该太阳能元件22和24还避免了太阳直接照射在固定的棚顶蒙皮10上及盖件12上。进而减少了对机动车厢内部的加热作用。
太阳能发生器18的壳体20是如此设置结构的,即,在图1及图3的静止位置时,它能满足一高速行驶的要求。另一方面该太阳能发生器18要这样构造,以便它在图2及图4表示的工作位置时只可以在基本上停止的机动车情况下被利用。依此,这个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22就可以被设置为简单和成本低廉的结构,因为排除了它们被固定安置并依此必需满足高速行驶的条件的问题。
太阳能发生器18在工作和静止位置之间的或相反方式的调节可以借助一个电驱动装置或手工操作来实现。在电动调节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一个用于控制的与机动车空调部件的连接。
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结构方案在于,没有设置用于机动车运行的固定的太阳能元件,因此,太阳能发生器在静止位置时不必固定地安装在机动车棚顶上。同时,该太阳能发生器如此构置,即它在静止位置时,例如在折合在一起、或推合在一起的状态中,例如被保管在箱体空间内或机动车厢内,而在需要时它被手工地推入到一个于外部安置在该固定的棚顶蒙皮上的并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元件上,以便在这样得到的工作位置中生产太阳能电流。
按照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该太阳能发生器和固定元件被设置为与图1至图4描述的实施形式相类似的结构,也就是说,多个在工作位置中平面方式并排安置的可调节太阳能元件22可以被推入一变型棚顶栏杆的轨道14、16中。其中,该轨道14、16被构造为导引轨道,其同时又被构造成接触轨(母线),用于在工作位置时形成一电接通,以将产生的太阳能电流输送出去。相对于图1至图4所示的结构方案的区别在于,该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被一个可调节的第四太阳能元件22所代替,同时,在轨道14、16上不需要固定的壳体20。
太阳能元件22最为基本上相同地被构造为独立的部件,它们在需要时被单独地依次推入轨道14、16中,并分别单独地通过轨道14、16形成相应的电接通。为此,可以想到,按照需要,不是所有四个太阳能元件22,而是只有一个或两个或3个太阳能元件22被推入轨道14、16中,以便构成一个工作位置。这些单个的太阳能元件22可以当它们正将不需要用于工作位置时,例如被保管在机动车的箱子空间内或者也可以保管在机动车之外的例如一车库中。优选方式是,该太阳能元件22如此设置,即它们在工作位置时只适合于机动车的稳定运行状态,这样,它们就可相应地设置为简单和成本低廉的结构。
该太阳能元件22和24最好设置为箔状组件结构,其中总是多个通过相应的连接件形成电气连接的太阳能单元28被埋置在一个粘接箔状层30中,该状箔层又被一保护层32及34从上及下方保护住。该上面的保护层是透明的结构,其可以为塑料或玻璃。在图4中可看出,在太阳能元件22的侧边是电接点36,其分别与一个母线38形成一电接通,而母线38被构置在导引轨道14、16中。该接点36最好被构造为弹性的簧式接点。
尽管在两个实施例中太阳能元件22以优选方式被构造为,它们仅适合于在停立的机动车情况下的一种运行,但是原则上可能的是,该太阳能发生器的太阳能元件被相应地如此结构设置,即,它们也适合于在行驶的机动车情况下的一种运行。
参考标号表10 固定的棚顶蒙皮12盖件14、16 导引轨道 18太阳能发生器20 壳体 22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24 固定的太阳能元件 26壳体20的盖件28 太阳能单元30粘接层32 上保护层 34下保护层36 接点 38母线
权利要求
1.机动车棚顶,具有一个在外部固定安置在一固定棚顶蒙皮(10)上的太阳能发生器(18),用于产生机动车用的太阳能电流,其中,该太阳能发生器可在一个空间上紧凑的第一位置和一个空间上不很紧凑的第二位置之间被调节,在第二位置上,它的有效工作的、在棚顶平面上投影的太阳能表面大于在第一位置上的情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于外部在固定的棚顶蒙皮(10)上安置一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部件(14、16),它至少在第二位置上起到用于太阳能发生器(18)的固定作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发生器(18)包括多个平面式太阳能元件(22、24),其中,至少一个太阳能元件(22)是可调节的;这些太阳能元件在第一位置上基本上为上下叠置,而在第二位置上基本为平面地相互并排安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发生器(18)的至少一个平面的太阳能元件被构造为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它的位置与太阳能发生器的位置无关。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发生器(18)包括一个壳体(20),它在太阳能发生器的第一位置上容纳所有的太阳能元件(22、2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壳体(20)是扁平箱体的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壳体(20)在其上侧面设有一透明的盖件(26),在该盖件(26)下安置了该固定的太阳能元件(24)。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壳体(20)被固定在固定部件(14、16)上。
9.根据权利要求3至8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件(14、16)对于太阳能发生器(18)的两个位置之间的过渡起到用于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的导引结构作用。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件包括两个在棚顶的纵向上延伸、并平行的导引轨道(14、16),在它们之间,这些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22)在第一位置之外被导向。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导引轨道(14、16)被构造为接触轨,用于可调节的太阳能元件(22)在第二位置上的电接通。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件(14、16)涉及一个相应的改型棚顶栏杆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3至12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元件(22、24)在第二位置上如此远地位于固定棚顶蒙皮(10)之上,即,实现太阳能元件的后部通风。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太阳能发生器(18)被如此构造,以使第一位置适合于行驶运行状态,而第二位置适合于稳定状态。
15.机动车棚顶,具有一个于外部安置在一固定棚顶蒙皮(10)上的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部件(14、16),它被这样构造,即,一个可移动的平面式太阳能发生器(太阳能元件22)可被推入到该固定部件中,并在一个用于产生太阳能电流的工作位置上被该固定部件所固定。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太阳能发生器包括多个平面式太阳能元件(22),它们在工作位置上平面地相互并排安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件包括两个沿棚顶纵向延伸并平行的导引轨道(14、16),在它们之间,每个太阳能元件(22)可被导引。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导引轨道(14、16)被构造为接触轨以用于太阳能元件(22)在工作位置时的电接通。
19.根据权利要求15至18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件(14、16)涉及一相应改型的棚顶栏杆结构。
20.根据权利要求15或19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元件(22)在工作位置中如此远地位于固定棚顶蒙皮(10)上方,即,实现太阳能元件的后部通风。
21.根据权利要求15至20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棚顶,其特征在于太阳能发生器(太阳能元件22)在工作位置中被配置得只用于机动车的稳定状态。
全文摘要
一种机动车棚顶,具有于外部固定安置在固定棚顶蒙皮上的太阳能发生器,它可在空间紧凑的第一位置和空间上不很紧凑的第二位置之间调节,在第二位置上,它的有效工作的在棚顶平面上投影的太阳能表面大于第一位置上的情况。本发明还涉及带有于外部安置在固定棚顶蒙皮上、沿棚顶纵向延伸的固定部件的机动车棚顶,一可移动的平面形太阳能发生器可被推入该固定部件中,并被它保持在一工作位置中,产生太阳能电流。
文档编号B60J7/04GK1343581SQ0012457
公开日2002年4月10日 申请日期2000年9月20日 优先权日2000年9月20日
发明者维尔纳·佩茨, 托马斯·甘斯, 赫尔穆特·特施纳, 赖因哈德·韦克 申请人:维巴斯特车辆系统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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