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871704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由轿车旅行架(1)、可拆卸横梁(2)和置于轿车旅行架(1)及可拆卸横梁(2)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3)组成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轿车旅行架(1)和可拆卸横梁(2)通过活动螺栓(6)连接。分别拉动下沿杆(5),置于轿车旅行架(1)及可拆卸横梁(2)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3)就会向四方伸出,达到需要长度可用真空吸盘(4)固定。这样,只需固定或收起真空吸盘(4)就可以遮挡阳光,使用、收藏更为方便。
【专利说明】便携式轿车遮阳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轿车遮阳器,尤其是由轿车旅行架、可拆卸横梁和置于轿车旅行架及可拆卸横梁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组成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
【背景技术】:
[0002]轿车在烈日的炙烤下车内会产生很高的温度。为了给轿车降温,出现了轿车遮阳产品。目前在市场上最常见的轿车遮阳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于遮挡在轿车外部的轿车遮阳罩,这种遮阳罩不仅使用时十分麻烦,而且体积比较大不利于收藏。另一种是用于遮挡在轿车内部的轿车遮阳板或遮阳窗帘,使用时虽然比较方便,但是由于安装在轿车内部降温效果不明显,另外安装遮阳窗帘如果不专业,很容易遮挡后视镜带来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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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收藏更方便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不仅自动伸缩遮阳帘与轿车旅行架合成一体,而且在不用时自动伸缩遮阳帘可缩回轿车旅行架收藏方便。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由轿车旅行架、可拆卸横梁和置于轿车旅行架及可拆卸横梁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组成,轿车旅行架和可拆卸横梁通过活动螺栓连接;自动伸缩遮阳帘分别安装在轿车旅行架及可拆卸横梁内,并可通过开口自由向外伸缩;自动伸缩遮阳帘另一侧安有下沿杆和真空吸盘。
[0005]采用这种结构后,由于自动伸缩遮阳帘置于轿车旅行架及可拆卸横梁内,符合安全要求;又由于伸缩遮阳帘另一侧安有下沿杆和真空吸盘,使用时分别拉动四周下沿杆到合适距离、贴上真空吸盘,就可以为轿车遮挡阳光了。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图1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俯视图;
[0007]图2是本实用新型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图1所示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俯视图由轿车旅行架(I)、可拆卸横梁(2)和置于轿车旅行架(I)及可拆卸横梁(2)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3)组成,轿车旅行架(I)和可拆卸横梁(2)通过活动螺栓(6)连接,且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可拆卸横梁(2)位于轿车顶部的位置。自动伸缩遮阳帘(3)可以分别收缩于轿车旅行架(I)及可拆卸横梁(2)内。自动伸缩遮阳帘(3)的另一端安装下沿杆(5)和真空吸盘(4),且自动伸缩遮阳帘(3)收缩时下沿杆(5)和真空吸盘(4)裸露在外。
[0009]图2所示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的侧视图由轿车旅行架(I)、可拆卸横梁(2)和置于轿车旅行架⑴及可拆卸横梁⑵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⑶组成,开口(7)处有和下沿杆(5)相匹配的凹槽,下沿杆(5)可以嵌入凹槽内。
[0010]使用时,将轿车旅行架(I)用胶或螺栓固定在轿车顶部,根据轿车大小将可拆卸横梁(2)通过活动螺栓(6)与轿车旅行架(I)连接,分别拉动四周下沿杆(5)到合适距离、贴上真空吸盘(4),就可以为轿车遮挡阳光了。收藏时分别取下四周真空吸盘(4),自动伸缩遮阳帘(3)便会通过开口(7)缩回轿车旅行架(I)及可拆卸横梁(2)内,下沿杆(5)嵌入凹槽内。
[0011]当然,此便携式轿车遮阳器还可以采用其他结构,如采用两根可拆卸横梁和轿车旅行架组成“口”形。同样,轿车旅行架、可拆卸横梁横截面式样不局限于圆形;自动伸缩遮阳帘材质可以多样;下沿杆还可以采用其它方式固定。这些变换均落实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轿车遮阳器,由轿车旅行架(I)、可拆卸横梁⑵和置于轿车旅行架(I)及可拆卸横梁(2)内的自动伸缩遮阳帘(3)组成,轿车旅行架(I)和可拆卸横梁(2)通过活动螺栓(6)连接,其特征在于:自动伸缩遮阳帘(3)置于轿车旅行架(I)及可拆卸横梁(2)内,可自由伸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其特征在于:轿车旅行架(I)和可拆卸横梁(2)通过活动螺栓(6)连接,且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可拆卸横梁(2)位于轿车顶部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其特征在于:自动伸缩遮阳帘(3)上下沿杆(5)采用真空吸盘(4)固定,可固定在车上任何光滑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轿车遮阳器,其特征在于:自动伸缩遮阳帘⑶采用反光帘布能有效阻挡紫外线。
【文档编号】B60J11/04GK203401930SQ201320441132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19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19日
【发明者】阳超 申请人: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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