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1535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具体涉及一种根据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摩托车防盗装置之间的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摩托车由于体积小、便于移动、价格昂贵等原因经常被盗窃者偷盗。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场上出现了较多的摩托车防盗装置,例如防盗锁,将摩托车车轮锁在一固定体上等等,这种机械防盗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决防盗问题,盗窃者能够采用各种方式解除机械防盗锁,从而盗走摩托车,不能彻底防止摩托车被盗。因此,迫切需要一种能够真正实现防盗功能的摩托车防盗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原理简单巧妙、能够真正实现摩托车防盗的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包括设于摩托车上的摩托车防盗装置以及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通讯连接的用户侧电子设备;

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包括:

处理单元;

点火锁;

电击器;

第一通讯模块;

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以及

设于点火锁的锁芯内的第一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点火钥匙是否插入摩托车点火锁的锁芯内,并将检测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处理单元;

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点火锁的点火信号以及所述第一检测模块检测到的点火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的锁芯内的检测信号;还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点火锁的点火信号后,判断是否接收到与点火锁相匹配的钥匙插入点火锁的锁芯内的检测信号,若未接收到第一检测模块发送的检测信号,则视为该点火为非正常点火,发出第一控制信号至所述电击器;

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当处理分析得到当前点火为非正常点火时,判断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之间的通讯是否为近距离通讯,若为近距离通讯,则计算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所在的摩托车位置之间的实时距离,当计算得到的实时距离在预设的距离阈值范围内,则不发出第二级警示信号至用户侧电子设备;若未在预设的距离阈值范围内,则通过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将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若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之间的通讯为远距离通讯,则通过第一通讯模块发出第二级警示信号至用户侧电子设备;

所述电击器接收到所述控制信号后,根据所述第一控制信号释放出高电压低电流的电击;

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包括用于与所述第一通讯模块通讯连接的第二通讯模块、用于与所述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通讯连接的第二近距离通讯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电击器的电击输出端为所述摩托车把手的金属表面。

本发明的根据用户距离而智能化传输信号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其防盗装置仅需要设置一个处理单元(用于写入控制逻辑程序)、在锁芯内设置一个传感器、设置一个电击器,关键之处在于将方向把手设置为电击器的电击输出部即可实现真正防盗功能,只要处理模块检测到点火为非正常点火(即当前点火不是用配备的点火钥匙点火,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传统点火钥匙、RFID点火钥匙等等),则控制电击器持续发送高电压、低电流的强电击,使得盗窃者不能将摩托车盗走。其结构原理简单且巧妙,不浪费任何器件的情况下,利用写入的软件控制程序来作为电击器的触发,从而从根本上达到真正的防盗目的。并且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能够主动判断识别用户侧电子设备是否在该摩托车防盗装置识别范围内,从而根据该范围来改变传输策略并且根据传输方式来决定是否将警示信息发送至相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减少远距离通讯费用,还能够提升传输速度。还能够根据自动计算出的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摩托车防盗装置的距离,来确定用户与摩托车防盗装置的距离,从而来判定当产生警示信号时,用户的目视范围是否能够观察到盗窃者的盗窃行为,据此智能判断是否需要将相应的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装置一实施例的方框图。

图2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一实施例的方框图。

图3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二实施例的方框图。

图4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三实施例的方框图。

图5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四实施例的方框图。

图6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五实施例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见图1,本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装置10包括:

处理单元101;

点火锁102;

电击器103;

设于点火锁102的锁芯内的第一检测模块104,用于检测点火钥匙是否插入摩托车点火锁102的锁芯内,并将检测到的信号传输至所述处理单元101;

所述处理单元101用于接收所述点火锁102的点火信号以及所述第一检测模块104检测到的点火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102的锁芯内的检测信号;还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点火锁102的点火信号后,判断是否接收到与点火锁102相匹配的钥匙插入点火锁102的锁芯内的检测信号,若未接收到第一检测模块104发送的检测信号,则视为该点火为非正常点火,发出第一控制信号至所述电击器103;

所述电击器103接收到所述控制信号后,根据所述第一控制信号释放出高电压低电流的电击,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击器103根据接收到的第一控制信号持续产生高电压、低电流的强电击。

所述电击器103的原理与市售的电击器103原理相同或相似,所述高电压低电流范围可以参见市售的电击器103的安全范围,例如数万伏、数十万伏的高电压,低电流例如微安级电流,此处不作过多限制。

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击器103的电路结构可以设于所述摩托车车头位置处,所述电击器103的强电击输出端为所述摩托车把手的金属表面。采用这种结构和原理,当盗窃者把握方向把手时,即接触到强电击,该强电击持续产生,从而使得盗窃者不可能骑行摩托车。

本实施例中,还包括设于所述锁芯内的第二检测模块105以及声光报警装置106,所述第二检测模块105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点火锁102被损坏时发送相应的检测信号至所述处理单元101;所述处理单元101还用于接收该检测信号并根据该检测信号发送第二控制信号至所述声光报警装置106;所述声光报警装置106根据该第二控制信号进行声光报警。采用这种方式,在盗窃者实施盗窃行为时,也就是说在点火锁102被撬时即能够检测到该行为,通过声光报警器报警从而来提示周围的人群或者位于附近的车主,能够避免点火锁102被真正损坏,还能够即时制止盗窃行为以及抓住盗窃者。所述声光报警器的声音报警例如可以是语音提示报警,这样可以使报警提示更明确,能够让周围人群均明了的发现盗窃者的实施行为,即时抓住盗窃者。

本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单元101还用于在发出第一控制信号至所述电击器103后,发送第三控制信号至所述声光报警装置106,所述声光报警装置106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三控制信号进行声光报警。这样的好处是,通过一个声光报警器即可以实现不同实施行为的报警行为,两次声音报警均可采用语音提示报警,报警内容可以出厂时设定或用户自行设定。

可理解的,所述电击器103的电击输出部不限于上述方向手把,只要摩托车上能够直接与人体接触的部分均可以设计为电击器103的电击输出部,例如摩托车座、脚踏板、车架、车身等等。

本发明的摩托车报警装置,仅需要设置一个处理单元101(用于写入控制逻辑程序)、在锁芯内设置一个传感器、设置一个电击器103,关键之处在于将方向把手设置为电击器103的电击输出部即可实现真正防盗功能,只要处理模块检测到点火为非正常点火(即当前点火不是用配备的点火钥匙点火,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传统点火钥匙、RFID点火钥匙等等),则控制电击器103持续发送高电压、低电流的强电击,使得盗窃者不能将摩托车盗走。其结构原理简单且巧妙,不浪费任何器件的情况下,利用写入的软件控制程序来作为电击器103的触发,从而从根本上达到真正的防盗目的。

请参见图2,图2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一实施例方框图。本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包括上述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装置20以及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20通讯连接的用户侧电子设备2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20还包括第一通讯模块201,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22具有与所述第一通讯模块201通讯连接的第二通讯模块221,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22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手机、平板电脑、PDA、移动电脑、台式电脑等等一切具有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其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用户侧电子设备22。

所述第一通讯模块201和第二通讯模块221相互匹配,它们可以为远距离通讯模块,例如GPRS模块、3G、4G等网络模块等等,此处不作过多限制。

所述第一通讯模块201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20的处理单元电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当接收到第二检测模块发送过来的检测信号时(例如检测到点火锁正在被破坏),通过第一通讯模块201发出第一级警示信号至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22;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当判断得到当前点火为非正常点火时,通过第一通讯模块201发出第二级警示信号至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22。所述第二级警示信号的紧急提示性级别高于第一级警示信号的级别,例如当用户侧电子设备22接收到第一级警示信号时,点亮显示屏并弹出警示窗口显示警示文字;当用户侧电子设备22接收到第二级警示信号时,点亮显示屏、弹出警示窗口、显示警示文字以及机身震动响铃或震动语音警示。该功能可以通过APP来实现。

本发明实施方式,当盗窃者正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能够即时发出警示信号至用户侧电子设备,用户收到该警示信息后能够即时赶到摩托车所在位置,阻盗窃者继续实施盗窃行为,进一步降低摩托车被盗的机率,能够方便用户实时监控摩托车。

请参见图3,图3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二实施例方框图。在本实施例中,防盗系统能够根据用户距离而进行智能化传输信号。

本实施例中,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30在以上实施例的基础上还增设一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301,用于与具有相应的第二近距离通讯模块321的用户侧电子设备32进行自动配对通讯,例如红外模块、蓝牙模块等等,当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30与相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32通讯连接成功之后通知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处理单元,或者利用一检测模块来检测它们的通讯情况,若成功配对通讯,则通知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处理单元以及对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32。如此,用户侧电子设备32可以随时根据与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301的连接状态来改变传输策略,利用近距离通讯技术来传输数据,例如通过近距离传输方式来传输一切可以传输的数据、例如车载音乐、车载电话、车载视频图像等等。

与现有技术不相同的,在此基础上,所述摩托车防盗系统还可以实现下述功能:

当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301识别到用户侧电子设备32开始进入该模块识别范围(用户侧电子设备3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距离处于能够识别的最大距离、对应信号强度),然后随着用户侧电子设备3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301距离越来越近(天线信号强度越来越强),根据在识别的最大范围的信号强度和距离、当前的越来越强的信号强度来计算用户侧电子设备3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距离,从而来实现当产生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时,是否将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32。

具体的,当处理单元根据第二检测模块的检测信号分析得到盗窃者正在实施盗窃行为而产生的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者根据第一检测模块的检测信号分析得到当前点火为非正常点火而产生的第二级警示信号时,判断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之间的通讯是否为近距离通讯,若为近距离通讯,则计算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所在的摩托车位置之间的实时距离,当计算得到的实时距离在预设的距离阈值范围内(例如在米级范围内),则不将对应的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32,若未在距离阈值范围内(例如大于设定的距离阈值),则通过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将对应的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32。

若用户侧电子设备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之间的通讯为远距离通讯,处理单元则通过第一通讯模块发出第二级警示信号至用户侧电子设备;

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摩托车防盗系统包括上述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装置30以及用户侧电子设备32。在该实施例中,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30能够主动判断识别用户侧电子设备32是否在该摩托车防盗装置30识别范围内,从而根据该范围来改变传输策略并且根据传输方式来决定是否将警示信息发送至相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32,减少远距离通讯费用,还能够提升传输速度。

根据自动计算出的用户侧电子设备3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距离,来确定用户与摩托车防盗装置30的距离,从而来判定当产生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时,用户的目视范围是否能够观察到盗窃者的盗窃行为,据此智能判断是否需要将相应的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32。

请参见图4,图4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三实施例方框图。本实施例包括摩托车防盗装置40以及用户侧电子设备42,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40包括与第二实施例结构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第一近距离通讯模块,用于与具有相对应的第二近距离通讯模块的用户侧电子设备42通讯连接,还包括第一定位模块401,用于定位摩托车的当前位置。本实施例实现的功能与第三实施例的功能相同,处理单元获取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40之间的通讯方式,然后根据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40之间的距离来判断是否需要将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第二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是通过摩托车防盗装置内的第一定位模块401和用户侧电子设备42内的第二定位模块421获取的定位数据来计算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40之间的距离,从而来实现当产生了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时,是否需要将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42。具体地:

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42还包括一处理模块以及一第二定位模块421。所述处理模块用于获取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40的通讯状态,若获取到的通讯状态为近距离通讯状态,则开启第二定位模块421,并将第二定位模块421定位到的当前位置通过所述第二近距离通讯模块实时传输至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40。

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40的处理单元除了具有上述实施例的功能外,还用于接收用户侧电子设备42发送过来的用户侧电子设备42所在的实时定位数据。

当所述处理单元根据第二检测模块的检测信号分析得到盗窃者正在实施盗窃行为而产生的第一级警示信号时、和/或者根据第一检测模块的检测信号分析得到当前点火为非正常点火而产生的第二级警示信号时,将接收到的用户侧电子设备42所在的实时定位数据与自身所在的第一定位模块401定位到的当前位置数据进行处理分析,以计算得到用户侧电子设备42与摩托车防盗装置40所在的当前位置的距离,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判断计算得到的距离是否在预设的距离阈值内,若在预设的距离阈值内,则不将对应的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42;若判断到计算的距离未在预设的距离阈值内,则发送至用户侧电子设备42。

请参见图5,图5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四实施例的方框图。本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包括与上述任何一实施例结构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至少一摩托车防盗装置50以及与其对应的至少一用户侧电子设备52,还包括云服务器54。

本实施例中,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50的第一通讯模块以及用户侧电子设备52的第二通讯模块均与云服务器54通讯连接,当摩托车防盗装置50产生第一级警示信号和/或第二级警示信号时,发送至所述云服务器54,所述云服务器54接收后转发至对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52。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50在发送数据至云服务器54时,携带有能够标识该摩托车防盗装置50唯一身份的唯一标识,云服务器54内存储有与该摩托车防盗装置50对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52的唯一标识,如此,云服务器54在接收到对应的摩托车防盗装置50时,即可根据存储的映射关系将相关数据发送至对应的用户侧电子设备52。

当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50为上述第三实施例或第四实施例所述的摩托车防盗装置时,当用户侧电子设备52的距离范围能够被摩托车防盗装置识别连接到时,则它们之间的传输方式采用近距离传输,其传输策略与上述第三实施例或第四实施例相同或相似,此处便不再一一赘述。

本实施例中,所述摩托车防盗装置50还包括设于所述摩托车车头部分的广角摄像装置。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当判断得到当前点火为非正常点火时或者根据第二检测模块发送过来的检测信号处理得到点火锁被破坏时,发出第四控制信号至所述广角摄像装置拍摄作案人员,并将采集到的作案人员的图像信息发送至所述云服务器54。如此,即使当盗窃者逃跑,车主也可通过用户侧电子设备52登录至云服务器54查看盗窃者图像信息,进而便于车主采取后续相关措施。

请参见图6,图6是本发明摩托车防盗系统第五实施例的方框图。本实施例的摩托车防盗系统包括与第四实施例结构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至少一摩托车防盗装置、云服务器以及至少一用户侧电子设备,还包括与服务器通讯的公安系统服务平台60。

当所述服务器接收到摩托车防盗装置发送的盗窃者的图像信息后,将该图像信息发送至所述公安系统服务平台60,或者根据用户侧电子设备的指令将图像信息发送至公安服务平台。所述用户侧电子设备的指令可以根据摩托车是否被盗走的状态而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报案指令、备案指令等等。当摩托车被盗窃者盗走时,可以发送报案指令至云服务器,当摩托车未被盗走时,则发送备案指令。

所述报案指令及备案指令均携带有用户侧电子设备的唯一标识。所述报案指令包括报案请求、报案时间、所在区域、报案类型等。当所述云服务器接收到所述报案指令时,根据用户侧电子设备的报案指令所携带的唯一标识匹配摩托车防盗装置,从而将该匹配的摩托车防盗装置拍摄的图像信息以及报案指令发送至所述公安系统服务平台60。

所述公安系统云服务在接收到云服务平台发送的报案指令后,根据接收到的报案指令发送分派指令至报案指令中携带的区域所对应的派出所或公安局的终端62上,所述分派指令中具有根据报案时间而限定对应派出所或公安局的处理时间,根据报案类型而指派的处理人员数量、物资种类及数量等等。

当所述云服务器接收到的指令为备案指令时,云服务器根据备案指令携带的唯一标识查找到对应摩托车防盗装置对应的盗窃者图像信息,将所述盗窃者图像信息发送至所述公安系统服务平台60,以作备案用。

本发明实施方式,当车主未即时抓住盗窃者时,还可根据用户侧电子设备发送报案指令即时进行报案,与传统的技术相比,车主无需再花费较多时间去邻近的派出所报案,极大的节约了派出所及报案人员双方时间,简化报案流程,提高报案及处理效率。以拍摄到的图像为依据,来判定报案的真实性,即在用户侧电子设备报案之前的预定时间内,是否拍摄到盗窃者的图像信息为依据,来判定报案真实性,极大的解决了报假案的问题。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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