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林机械运输用拖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4172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林机械运输用拖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业机械,特别是一种农林机械运输用拖车。



背景技术:

农田果林水利设备在田间地头使用时,由于田间地头都是不平的小路,汽车往往无法进入,科研或者其他操作带的物品设备比较多的话,人力背运太重,但是普通小型拖车又会因为颠簸和路面倾斜而造成的设备的损坏甚至导致车身倾倒。通过把底盘降低增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车身平衡,以防止倾倒,可是较低的底盘和较宽的车身,林间或者垄间进不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行走平稳防倾倒农林机械运输用拖车。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农林机械运输用拖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车轮和轮架;每个车轮分别安装在一个轮架的下端,车轮所在的轮轴穿过轮架的下端水平孔;所述的轮架位于车体的侧边,车体上设有限制轮架运动的限位机构;轮架上端设有一号弹簧,一号弹簧上端顶在车体上;所述的轮架内侧面上设有凹槽结构,轮架内侧面上位于凹槽结构前后两侧的位置上分别设有一组棘齿结构,该棘齿结构上齿面为向内下方倾斜的斜面,下齿面为水平面;所述的两组棘齿结构之间设有控制块,所述的控制块中间位置与车体相铰接,车体上与控制块相铰接的结构是车体本体上向控制块中间处延伸的延伸部;铰接处设有扭簧,通过扭簧的作用,给控制块下端向外侧方向的弹力;自然状态时控制块内侧面形成外下方至内上方走向的斜面;控制块下端分别向前后两侧延伸形成与所述的棘齿结构相匹配的棘爪,棘爪位于棘齿结构的齿槽中;控制块上端是向外侧突出的顶针结构;所述的控制块下方设有水槽,水槽内盛有水或者其他液体介质,车体上各水槽之间通过水管相连通,水槽内有浮子,浮子上端从水槽上开口伸出;所述的轮架凹槽内设有竖直板,所述的竖直板下端与轮架相铰接;轮架设有水平孔,水平孔内穿过水平轴,水平轴的内端顶在竖直板的外侧面上,水平轴中间位置设有套在水平轴上的套筒,套筒结构的外侧面上设有齿轮,套筒与水平轴之间为间隙配合,套筒可以在水平轴上自由运动,齿轮可围绕套筒自由旋转;齿轮的前侧设有固定在车体上的齿条,该齿条与齿轮相啮合;齿轮的外侧设有第一链轮,第一链轮通过轴承套在水平轴上,轴承的内圈和外圈分别与水平轴和第一链轮过盈配合;轴承与套筒之间设有二号弹簧,二号弹簧套在水平轴上;齿轮的外侧面上和第一链轮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能够相互嵌合的齿,形成一对牙嵌离合器;齿轮和第一链轮的周边设有u形架,u形架的两端与轮架固定连接,u形架的内侧面上设有水平盲孔,水平盲孔的底端设有三号弹簧,所述的水平轴的外端位于盲孔内,并顶在三号弹簧上;靠近轮架外侧面上的位置设有竖直顶杆,竖直顶杆上设有竖直的条形孔,所述的水平轴从条形孔内穿过竖直顶杆位于轮架与套筒之间,竖直顶杆沿内外方向的厚度为上小下大;竖直顶杆的下端设有四号弹簧;所述的轮轴上固定连接第二链轮,第二链轮与第一链轮通过链条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具有行走平稳防倾倒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3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1中车轮附属结构侧视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1中图1a-a向剖视图。

图4是实施例1中竖直架和控制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实施例1中竖直顶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实施例2、4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7是实施例3中图1a-a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发明进一步说明。为便于叙述,在下文中“内”、“外”是指整个设备的中间方向和外侧方向,在实施例1和实施例3中的“前”、“后”是指整个设备的前进方向和后退方向。

实施例1中,如图1-5所示,发明包括车体1、车轮13和轮架10。所述的车体1前方有牵挂钩,用于与动力装置连接,所述的动力装置可以为双轮摩托车之类的窄距机动车,但不仅限于此。

所述的车轮13和轮架10为四个,每个车轮13分别安装在一个轮架10的下端,车轮13所在的轮轴19穿过轮架10的下端水平孔,与轮架10形成转动连接。所述的轮架10位于车体1的侧边,两侧对称排布,车体1上设有限制轮架10运动的限位机构,通过该限位机构限制轮架10仅能够沿上下方向运动。该限位机构可以是包围在轮架10四周的结构,以防止轮架10向水平方运动和旋转;该机构也可以是沿竖直方向的导轨,以限制轮架10只能够沿竖直方向运动;该限位机构也可以是现有技术中其他能够实现该功能的结构。

轮架10上端设有一号弹簧2,一号弹簧2上端顶在车体1上,通过两组轮架10上的两个一号弹簧2将车体1托起。

所述的轮架10内侧面上设有凹槽结构29,轮架10内侧面上位于凹槽结构29前后两侧的位置上分别设有一组棘齿结构30,该棘齿结构30上齿面为向内下方倾斜的斜面,下齿面为水平面,从而该棘齿30与棘爪32配合时使轮架10能够自由向下运动而不能向上运动。所述的两组棘齿结构30之间设有控制块15,所述的控制块15中间位置与车体1相铰接,车体1上与控制块15相铰接的结构是车体1本体上向控制块15中间处延伸的延伸部(图中未示出)。铰接处设有扭簧(图中未示出),通过扭簧的作用,给控制块15下端向外侧方向的弹力。自然状态时控制块15内侧面形成外下方至内上方走向的斜面。控制块15下端分别向前后两侧延伸形成与所述的棘齿结构30相匹配的棘爪32,棘爪32位于棘齿结构30的齿槽中。控制块15上端是向外侧突出的顶针结构31。

所述的控制块15下方设有水槽17,水槽17内盛有水或者其他液体介质,车体1上各水槽17之间通过水管相连通,水槽17内有浮子18,浮子18上端从水槽17上开口伸出,拖车平衡状态时浮子18上端位于控制块15内侧面的下方,当拖车倾斜时,位于下侧的水槽17内水面上升,浮子18随之上升,浮子18上端能够顶住控制块15内侧面上,并推动控制块15旋转一定角度。

所述的轮架10凹槽29内设有竖直板14,所述的竖直板14下端与轮架10相铰接。轮架10设有水平孔,水平孔内穿过水平轴27,水平轴27的内端顶在竖直板14的外侧面上,水平轴27中间位置设有套在水平轴27上的套筒22,套筒22结构的外侧面上设有齿轮21,套筒22与水平轴27之间为间隙配合,套筒22可以在水平轴27上自由运动,齿轮21可围绕套筒22自由旋转。齿轮21的前侧设有固定在车体1上的齿条3,该齿条3与齿轮21相啮合。齿轮21的外侧设有第一链轮4,第一链轮4通过轴承25套在水平轴27上,轴承25的内圈和外圈分别与水平轴27和第一链轮4过盈配合,以使其能够固定连接。轴承25与套筒22之间设有二号弹簧24,二号弹簧24套在水平轴27上。齿轮21的外侧面上和第一链轮4的内侧面上分别设有能够相互嵌合的齿23,形成一对牙嵌离合器。齿轮21和第一链轮4的周边设有u形架5,u形架5的两端与轮架10固定连接,u形架5的内侧面上设有水平盲孔,水平盲孔的底端设有三号弹簧26,所述的水平轴27的外端位于盲孔内,并顶在三号弹簧26上。靠近轮架10外侧面上的位置设有竖直顶杆6,竖直顶杆6上设有竖直的条形孔28,所述的水平轴27从条形孔28内穿过竖直顶杆6位于轮架10与套筒22之间,竖直顶杆6沿内外方向的厚度为上小下大,因此当竖直顶杆6上升时,能够将套筒22向外侧方向顶出,竖直顶杆6下落后,在二号弹簧24的作用下,能够推动套筒22向内侧方向移动。竖直顶杆6的下端设有四号弹簧7。

所述的轮轴19上固定连接第二链轮11,第二链轮11与第一链轮4通过链条12相连接。

当拖车在水平路面上行驶时,轮架位于车体1上较高的位置,水平轴27位于竖直顶杆6条形孔28靠上的位置,如图3所示通过二号弹簧24的作用,所述的第一链轮4与齿轮21相分离。控制块15的下端延伸部形成的棘爪32结构位于棘齿30上,将棘齿30卡住,轮架处于固定的位置。当拖车行驶到倾斜的路面上时,拖车一侧高一侧低,拖车低侧水槽17的水面相对上升,通过浮力将浮子18顶起,浮子18顶住控制块15,控制块15上端向外侧转动,控制块15下端向内侧转动,控制块15上端通过竖直板14将水平轴27向外侧顶出,第一链轮4随水平轴27向外侧移动,从而防止第一链轮4与齿轮21相啮合,控制块15下端延伸部形成的棘爪32结构从棘齿30上脱离,通过一号弹簧2的作用将轮架向下方弹出,从而将该侧车体1托起,使车体1趋于水平状态,能够防止拖车发生倾斜。当拖车行驶至水平路面上后,水槽17内水面下降,浮子18下降,控制块15复位,此时轮架10还位于较低的位置,通过四号弹簧7的作用,始终将竖直顶杆6上端顶在车体上,此时所述的套筒22顶在竖直顶杆6靠下较厚的位置上,竖直顶杆6将套筒22向外侧顶出一段距离,由于此时控制块15的上端不再顶在竖直板14上,因此通过三号弹簧26的作用将水平轴27和第一链轮4同时向内侧推动一段距离,从而第一链轮4与齿轮21能够相啮合,由于此时拖车正在向前行进,车轮13正在转动,轮轴19通过第二链轮11和链条12带动第一链轮4旋转,第一链轮4带动齿轮21旋转,由于齿轮21与所述的齿条3相啮合,因此沿齿条3向上运动,同时通过水平轴27带动轮架向上移动,当轮架复位后,拖车完全恢复水平,轮架上升的过程中所述的车体1将竖直顶杆向下推动,竖直顶杆6向下运动的过程中套筒22与竖直顶杆6接触的位置厚度逐渐减小,通过二号弹簧24的作用将套筒22和齿轮21向内侧推动,而水平轴27由于受到控制块15和竖直板14的阻挡不能继续向内侧移动,从而链轮与齿轮21相分离,齿轮21与轮架停止运动。

本发明中的拖车在行走至倾斜的路面上时能够自动调节车身的平衡,防止拖车倾倒。

如图1所示,实施例1适用于大量物品的农林间转移,车体1前后间距长,需要4个车轮13前进,4个车轮13分别具有自动调节平衡的能力。

如图6所示,实施例2用于单人手动牵引,机动性强。传统的手推车车轮在前,车把在后,放在地上时车体前高后低,抬起车把后车体前低后高,车体上放置麻袋等柱形物体或形状不规则物体或放置的物品过高时,车体上的物品容易向前或向后翻滚或倾倒,对于双轮推拉车来说,路面左右高低不平时,车体上的物品容易向左或向右翻滚或倾倒,严重的影响了其载货能力。

在本实施例和实施例4中的手动拖车可推可拉,为便于叙述,在本实施例和实施例4中设定车轮13所在的方向为前,手拉拖杆51所在的方向为后。

在实施例1的技术方案基础上,所述的车轮13和轮架10为两个,分别位于车体1两侧靠前的位置,还包括手拉拖杆51和支腿53,所述的手拉拖杆51和支腿53各有两个,分别位于车体1的后端的两侧。两个手拉拖杆51之间和两个支腿53之间各通过一个横杆相固定连接,从而使两个手拉拖杆51和两个支腿53分别能够同步运动。所述的手拉拖杆51前端与车体1相铰接,车体1上位于手拉拖杆51上方的位置具有限位结构,该限位结构能够限制手拉拖杆51只能够上抬至水平状态。所述的支腿53中间或中间偏上的位置与车体1铰接,支腿53的上端顶在手拉拖杆51上,支腿53上端对手拉拖杆51起到限位作用,能够限制手拉拖杆51向下旋转的角度。手拉拖杆51上位于支腿53上端前侧的位置设有突起结构50,通过突起结构50能够挡住支腿53上端,以限制支腿53上端向前转动。支腿53上端与其前下方的车体1的位置之间通过五号弹簧54连接,所述的手拉拖杆51与其下方的车体1的位置之间通过六号弹簧52连接。

通过手拉拖杆51的作用实现人工拉动或推动车体1,使用时,首先抬起手拉拖杆51,手拉拖杆51抬起后,支腿53上端脱离了突起结构50的限制,通过五号弹簧54的作用将支腿53拉动至水平状态,从而将支腿53收起,以便于对拖车进行推拉,并且可以保持在推拉过程中车体1始终水平。行驶至目的地驻车时通过脚踏的方式将支腿53放下,放下手拉拖杆51后通过突起结构50将支腿53的位置锁定。

手动拖车的其他的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

通过本实施例中的手动拖车可以使行进时和驻车时车身前后始终保持水平,同样在左右高低不平的路面上行驶时,左右两侧也能够保持水平,从而可以提高车体1上物品的稳定性。

实施例3中,如图1、7所示,本实施例包括机身1、车轮13、轮架10、水槽17、浮子18、竖直轴20和锥齿轮。所述的车体1前方有牵挂钩,用于与动力装置连接,所述的动力装置可以为双轮摩托车之类的窄距机动车,但不仅限于此。

所述的车轮13和轮架10为四个,每个车轮13所在的轮轴19各安装在一个轮架10的下端,轮轴19与轮架10之间是可旋转连接。轮架10竖直安装在机身1上,机身1上设有限制轮架10运动的限位机构,通过该限位机构限制轮架10仅能够沿上下方向运动。该限位机构可以是包围在轮架10四周的结构,以防止轮架10水平方运动和旋转;该限位机构也可以是沿竖直方向的导轨,以限制轮架10只能够沿竖直方向运动;该限位机构也可以是现有技术中其他能够实现该功能的结构。

每个轮架10的内侧各设有一个竖直轴20,轮架10上设有与竖直轴20连接的固定块8,所述的固定块8与轮架10固定连接,固定块8上设有竖直孔,所述的竖直轴20穿过该竖直孔,竖直轴20上位于固定块8两端的位置分别设有凸缘,从而将固定块8位于竖直轴20的位置固定住。

竖直轴20的上端设有螺纹9,该段形成丝杠结构,机身1上位于竖直轴20上端的位置设有与竖直轴20上端相匹配的螺纹孔37,竖直轴20上端位于该螺纹孔37内。当竖直轴20旋转时,通过螺纹9的作用能够使竖直轴20上下运动。

所述的竖直轴20上位于固定块8下方的位置设有齿轮筒34,齿轮筒34的中间设有竖直孔,通过该竖直孔齿轮筒34套在竖直轴20上,竖直轴20上位于齿轮筒34的位置设有竖直条16,齿轮筒34竖直孔的内壁上设有与所述的竖直条16相适应的竖直槽,通过竖直条16与竖直槽的作用可以使齿轮筒34与竖直轴20之间可以沿上下方向自由相对运动,而不能相对转动。

所述的齿轮筒34上设有上下两个竖直锥齿轮35,所述的两个竖直锥齿轮35规格相同,两个竖直锥齿轮35的轴心与竖直轴20的轴心相重合,两个竖直锥齿轮35中在上的锥齿轮35齿面朝下,在下的锥齿轮齿面朝上。所述的轮轴19内端设有水平锥齿轮33,所述的水平锥齿轮33的轴心与轮轴19的轴心相重合,水平锥齿轮33位于两个竖直锥齿轮35中间,并且能够与一个竖直锥齿轮35相啮合。

所述的齿轮筒34上设有圆筒36,所述的圆筒36套在齿轮筒34某一段的外侧,齿轮筒34上位于圆筒36两端的位置各设有凸缘,通过凸缘限制圆筒36只能够转动而不能相对于齿轮筒34上下运动。每个竖直轴20的内侧方向各设有一个水槽17,水槽17固定在机身1上,水槽17内设有浮子18,浮子18上端从水槽17内伸出,水槽17内盛有水或其他液体,通过水的浮力将浮子18浮起,各水槽17之间分别通过水管相互连通。

所述的水槽17和竖直轴20之间设有齿轮杆组,所述的齿轮杆组包括竖直的齿轮杆41和两个齿轮,机身1与齿轮杆41之间设有相互匹配的滑轨、滑槽结构40,通过滑轨滑槽结构40限制齿轮杆41只能够沿竖直方向运动。所述的齿轮杆41上分别设有一号齿轮43和二号齿轮44,所述的固定块8与圆筒36上分别固定设有一号齿条39和二号齿条46,其中一号齿条39与二号齿条46之间设有相互匹配的滑轨和滑槽38,通过该组滑轨滑槽38的作用,使二号齿条46和圆筒36能够不会发生旋转,而只能够做竖直运动。机身1与浮子18上分别设有三号齿条42和四号齿条45,其中一号齿条39与二号齿条46位于齿轮杆41的外侧,三号齿条42和四号齿条45位于齿轮杆41的内侧,并且一号齿条39和三号齿条42分别与一号齿轮43相啮合,二号齿条46和四号齿条45分别与二号齿轮44相啮合。

通过齿轮杆组的作用使固定块8与圆筒36之间的间距始终能够随着浮子18的位置变化而变化。通过一号齿条39、三号齿条42和一号齿轮43的作用,使齿轮杆组随轮架10的移动而移动,并且齿轮杆组的移动速度和距离是轮架10移动速度和距离的一半,当浮子18位置不动时,圆筒36相对于轮架10的位置不会变化,而无论轮架10的位置是否发生移动;当浮子18的位置发生变化时带动齿轮筒34相对于竖直轴20沿相反的方向上下运动,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不受竖直轴20上下运动的干扰。当齿轮筒34向上运动时,水平锥齿轮33与下方的竖直锥齿轮35相啮合;齿轮筒34向下运动时,水平锥齿轮33与上方的竖直锥齿轮35相啮合;当齿轮筒34位于中间位置时,水平锥齿轮33不与任何竖直锥齿轮35啮合。

竖直轴20上位于齿轮筒34下方的位置设有凸缘49,该凸缘49与齿轮筒34之间设有七号弹簧47,七号弹簧47套在竖直轴20上。通过七号弹簧47的作用将齿轮筒34顶起,抵消掉齿轮筒34的重量,使浮子18能够更容易带动齿轮筒34上下运动。

机身1上位于竖直轴20下端的位置设有竖直孔48,所述的竖直轴20下端位于该竖直孔48内。

当拖车在斜面上行走时,处于斜坡上方一端方向上的水槽17内的水通过水管流向下侧方向上的水槽17内,下侧方向上的水槽17内水位上升,通过浮力将浮子18向上顶起,浮子18通过连杆组驱动齿轮筒34相对于竖直轴20向下移动,水平锥齿轮33与上方的竖直锥齿轮35啮合,车轮13通过轮轴19驱动水平锥齿轮33旋转,水平锥齿轮33与上方的竖直锥齿轮35驱动竖直轴20正向旋转,通过竖直轴20上端与螺纹孔37的作用驱动竖直轴20向下运动,竖直轴20通过固定块8驱动轮架10向下运动,从而推动车轮13向下运动,从而将该侧机身1向上抬起;同时处于斜坡上侧方向上的水槽17内水位下降,浮子18随之下降,通过连杆组,驱动齿轮相对于竖直锥齿轮35向上运动,水平锥齿轮33与下方的竖直锥齿轮35啮合,水平锥齿轮33与下方的竖直锥齿轮35驱动竖直轴20反向旋转,竖直轴20向上运动,竖直轴20通过轮架10推动车轮13向上运动,从而该侧机身1相应下降,从而使倾斜的机身1恢复平衡,避免了拖车倾倒的危险。

实施例4中,如图6所示,在实施例3的技术方案基础上,所述的车轮13和轮架10为两个,分别位于车体1两侧靠前的位置,还包括手拉拖杆51和支腿53,所述的手拉拖杆51和支腿53各有两个,分别位于车体1的后端的两侧。两个手拉拖杆51之间和两个支腿53之间各通过一个横杆相固定连接,从而使两个手拉拖杆51和两个支腿53分别能够同步运动。所述的手拉拖杆51前端与车体1相铰接,车体1上位于手拉拖杆51上方的位置具有限位结构,该限位结构能够限制手拉拖杆51只能够上抬至水平状态。所述的支腿53中间或中间偏上的位置与车体1铰接,支腿53的上端顶在手拉拖杆51上,支腿53上端对手拉拖杆51起到限位作用,能够限制手拉拖杆51向下旋转的角度。手拉拖杆51上位于支腿53上端前侧的位置设有突起结构50,通过突起结构50能够挡住支腿53上端,以限制支腿53上端向前转动。支腿53上端与其前下方的车体1的位置之间通过五号弹簧54连接,所述的手拉拖杆51与其下方的车体1的位置之间通过六号弹簧52连接。

通过手拉拖杆51的作用实现人工拉动或推动车体1,使用时,首先抬起手拉拖杆51,手拉拖杆51抬起后,支腿53上端脱离了突起结构50的限制,通过五号弹簧54的作用将支腿53拉动至水平状态,从而将支腿53收起,以便于对拖车进行推拉,并且可以保持在推拉过程中车体1始终水平。行驶至目的地驻车时通过脚踏的方式将支腿53放下,放下手拉拖杆51后通过突起结构50将支腿53的位置锁定。

手动拖车的其他的结构与实施例3相同。

通过本实施例中的手动拖车可以使行进时和驻车时车身前后始终保持水平,同样在左右高低不平的路面上行驶时,左右两侧也能够保持水平,从而可以提高车体1上物品的稳定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特定实施方案已经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描述,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对它进行的各种显而易见的改变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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