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04813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撑机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使用越来越普遍,汽车在行驶一段时间后需要定期保养,汽车在损坏后需要及时维修,才能保持汽车的安全性。在汽车维修时,需要使用到很多不同的工具和设备,在需要对汽车的底部元件进行维修时,就需要将汽车升举支撑起来,然后维修工作人员站在汽车底盘下方进行维修,传统的支撑机构是将汽车停放到指定位置后,启动开关,升举装置用链传动或齿轮传动,这种方式升举速度慢,噪音大,影响维修工作效率,并且升举不稳定,安全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外壁开设有竖直设置的螺纹通孔,且底座顶部焊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为中空结构,且支撑杆内壁焊接有液压油缸,所述液压油缸顶部焊接有横梁,所述横梁底部外壁焊接有稳固杆,且稳固杆远离横梁的一侧与液压油缸焊接,所述横梁远离支撑杆的一端通过连杆分别焊接有第一轴承、第二轴承,所述第一轴承外壁焊接有第一置物杆,所述第二轴承外壁焊接有第二置物杆,且第一置物杆的顶部外壁和第二置物杆顶部外壁均通过螺栓连接有垫片,所述支撑杆远离第一轴承的一侧外壁通过螺栓连接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远离支撑杆的一侧外壁焊接依次焊接有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和启动开关。

优选的,所述液压油缸的大小与支撑杆内壁的大小相适配,且液压油缸通过导线分别与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和启动开关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置物杆和第二置物杆处于同一水平面,且第一置物杆的长度和第二置物杆的长度相等。

优选的,所述螺纹通孔的数量共有四个,且四个螺纹通孔分别开设在底座的四角。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靠近第一轴承的一侧外壁开设有水平设置的通孔,且通孔与横梁配合。

优选的,所述控制开关和启动开关均通过导线连接有控制器,且控制器型号为DATA-731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使用液压油缸对汽车支撑装置进行升举,避免了传统方法中用链传动或齿轮传动产生的噪音,并且液压油缸工作稳定,对汽车支撑装置进行升举时不会抖动,提高维修工作的安全性,液压油缸升举速度也较快,提高维修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的横梁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螺纹通孔、3启动开关、4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5控制箱、6支撑杆、7垫片、8第一轴承、9第二轴承、10第二置物杆、11第一置物杆、12横梁、13稳固杆、14液压油缸。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支撑机构,包括底座1,底座1顶部外壁开设有竖直设置的螺纹通孔2,且底座1顶部焊接有支撑杆6,支撑杆6为中空结构,且支撑杆6内壁焊接有液压油缸14,液压油缸14顶部焊接有横梁12,横梁12底部外壁焊接有稳固杆13,且稳固杆13远离横梁12的一侧与液压油缸14焊接,横梁12远离支撑杆6的一端通过连杆分别焊接有第一轴承8、第二轴承9,第一轴承8外壁焊接有第一置物杆11,第二轴承外壁焊接有第二置物杆10,且第一置物杆11的顶部外壁和第二置物杆10顶部外壁均通过螺栓连接有垫片7,支撑杆6远离第一轴承8的一侧外壁通过螺栓连接有控制箱5,控制箱5远离支撑杆6的一侧外壁焊接依次焊接有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4和启动开关3。

本实用新型中,液压油缸14的大小与支撑杆6内壁的大小相适配,且液压油缸14通过导线分别与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4和启动开关3连接,第一置物杆11和第二置物杆10处于同一水平面,且第一置物杆11的长度和第二置物杆10的长度相等,螺纹通孔2的数量共有四个,且四个螺纹通孔2分别开设在底座1的四角,支撑杆6靠近第一轴承8的一侧外壁开设有水平设置的通孔,且通孔与横梁12配合,控制开关4和启动开关3均通过导线连接有控制器,且控制器型号为DATA-7311。

工作原理:先用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4控制液压油缸14的方向向下,然后启动开关3控制液压油缸14工作,液压油缸14处于最短时,将需要维修的汽车通过爬板停放在指定位置,然后调整第一置物杆11和第二置物杆10的位置,再用液压油缸方向控制开关4控制液压油缸14方向向上,然后启动开关3控制液压油缸14工作,直到需要维修的汽车到达所需高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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