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驾驶员防护结构的翻斗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04613发布日期:2018-06-30 03:07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三轮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驾驶员防护结构的翻斗车。



背景技术:

目前电动三轮车行业中翻斗车型大都为一体式车厢结构,所谓一体式车厢结构也即,包括前门板和后门板以及侧门板,一体式车厢结构的前门板作为驾驶员的靠背使用,当进行翻斗操作时,前门板随车厢一起动作,当车厢翻斗完毕后进行下降时,驾驶员必须身体前倾或者离开驾驶位,避免前门板在下降时砸中驾驶员头部,传统的升降车厢时无防护结构,在车厢降落时很容易造成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解决翻斗车型在升降车厢时无防护结构,存在风险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提供一种具有驾驶员防护结构的翻斗车。

其技术方案是:包括可翻转的车厢,还包括驾驶位,所述车厢包括前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门板与驾驶位之间设有防护门,所述防护门与驾驶位位于一直线上,所述防护门下端与车体固定连接,所述防护门上端超出驾驶员头部。

优选地,所述防护门包括前防护门框架和位于前防护门框架上端的靠背,所述防护门与车厢前门板之间设有缝隙,形成前门板随车厢翻转时的让位结构。

优选地,所述前防护门框架包括上边框、下边框,上边框包括弧形的上顶框,上顶框两侧分别向下延伸形成侧边框,侧边框的未端分别与下边框固定连接形成封闭的结构,前防护门框架内靠近下边框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横支撑管,横支撑管与下边框之间固定有竖支撑管,靠背两侧通过靠背连接管固定连接在前防护门框架上,前防护门框架底端左右两侧分别设有螺栓孔。

优选地,上边框、下边框、横支撑管和竖支撑管均为钢材质制成的矩形管。

优选地,侧边框的未端分别与下边框焊接形成封闭的结构。

优选地,横支撑管通过焊接固定在前防护门框架内。

优选地,横支撑管与下边框之间通过焊接固定有两条竖支撑管。

优选地,靠背两侧通过靠背连接管焊接固定在所述前防护门框架上。

优选地,靠背、上边框和靠背连接管围成的封闭结构内安装有靠背网,靠背网为两个,分别位于靠背左右两侧。

优选地,竖支撑管靠近侧边框的一侧固定有工具箱安装支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大大提高翻斗车型安全性的前防护门结构,在翻斗车型升降车厢的前面再加一道防护门,避免在车厢降落时驾驶员及他人有被砸伤,提高翻斗车型的安全性。同时在前防护门框架底端设有螺栓孔,将这道防护门经螺栓孔装配在车架底盘上,使得该防护门结构可拆御的安装于车架底盘,使得该防护门结构使用灵活,而且安装方便。

附图说明

图1 为护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防护门框架、2靠背、3下边框、4上顶框、5侧边框、6横支撑管、7靠背连接管、8竖支撑管、9工具箱安装支耳、10靠背网、11螺栓孔。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为简化的示意图, 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图1 本实用新型提供防护门结构示意图。

实施例一、

参见图1,具有驾驶员防护结构的翻斗车,包括可翻转的车厢,车厢后端与车架底部铰接,车厢底部与车架之间连接有可伸缩的推杆,形成车厢可相对车架进行翻转卸货的结构,处于非卸货状态下的前门板与驾驶位之间设有防护门,所述防护门下端与车体固定连接,防护门与驾驶正对,当驾驶员坐于驾驶位时,防护门刚好与驾驶员正对,且防护门上端超出驾驶员的头部,当进行卸货操作时,驾驶员倚靠防护门,形成通过防护门限制驾驶员位置的结构,进而保护驾驶员。

优选地,所述防护门包括前防护门框架和位于前防护门框架上端的靠背,所述防护门与车厢前门板之间设有缝隙,形成前门板随车厢翻转时的让位结构。

前防护门框架1包括上边框、下边框3。上边框包括弧形的上顶框4,上顶框4两侧分别向下延伸形成侧边框5。侧边框5的未端分别与下边框3焊接形成封闭的结构。

前防护门框架1内靠近下边框4的位置焊接有横支撑管6,横支撑管6与下边框3之间焊接固定有竖支撑管8。增加前防护门结构的牢固性。

靠背2两侧通过靠背连接管7焊接固定连接在前防护门框架1上。使靠背2较为牢固的安装于防护门框架1内。

前防护门框架1底端左右两侧分别设有螺栓孔11,使得该防护门结构可拆御的安装于车架底盘,使得该防护门结构使用灵活,而且采用螺栓连接安装也较为方便。

上边框、下边框3、横支撑管6和竖支撑管8均为的矩形管,且为强度高,塑性、韧性好的钢材质制成。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在靠背2、上边框和靠背连接管7围成的封闭结构内安装有靠背网10,靠背网10为两个,分别位于靠背2左右两侧。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在竖支撑管8靠近侧边框5的一侧固定有工具箱安装支耳9。方便工具的存放。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 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由此所引伸出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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