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驱动机构及重型搬运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70837发布日期:2019-03-08 23:18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驱动机构及重型搬运车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夹具工装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驱动机构及重型搬运车。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发展,各种大型设备装配中的运输过程越来越频繁,如大型飞机的组装、高铁车箱的组装、船泊的组装、大型国防武器的组装等等,为满足这些需求,人们对重型搬运车的要求越来越高。

现有技术中,由于重型搬运车本身载重非常大,同时由于现有技术中缺乏专门针对重型搬运车的驱动机构,为确保重型搬运车运行的安全性,常规重型搬运车的轨道轮一般嵌装在直线轨道内,轨道沿装配现场铺设,车辆的运输路线只能限制在轨道的铺设路径之内,因此,车辆的灵活性较差,这给搬运过程带来非常大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通过其结构设计,能方便的实现重型搬运车的直行与转向。

一种驱动机构,包括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下方设置有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前端与所述第二支撑架相铰接,所述第一支撑架后端与所述第二支撑架之间设置有伸缩油缸,其中,

所述第二支撑架左侧设置有第一电机、连接在所述第一电机上的第一半轴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半轴上的第一驱动轮;

所述第二支撑架右侧设置有第二电机、连接在所述第二电机上的第二半轴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二半轴上的第二驱动轮。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上方设置有用于与外部车体相连的安装板。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安装板之间设置有回转支承轴承。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上设置有位置传感器。

优选地,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第一半轴之间设置有第一减速器,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二半轴之间设置有第二减速器。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前端设置有中轴线沿左右方向水平布置的第一销轴,所述第一销轴外套设有可以旋转的套筒,所述套筒上安装有连杆,所述连杆与所述第二支撑架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伸缩油缸上端与第一支撑架之间设置有第三销轴。

优选地,所述伸缩油缸下端与第二支撑架之间设置有中轴线沿左右方向水平布置的第二销轴,且所述伸缩油缸下端设置有关节轴承,所述关节轴承可绕所述第二销轴旋转。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重型搬运车,所述重型搬运车底部安装有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驱动机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驱动机构具体实施时,只需控制第一驱动轮与第二驱动轮的转向和速度,就能方便的实现重型搬运车的直行与转向。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左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a-a向剖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一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二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伸缩油缸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方”、“下方”、“前端”、“后端”、“左侧”、“右侧”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本方案中出现的术语前端、后端以车辆行驶方向作为参照基准。本发明提供的实施例中,前方为图1的左方,后方为图1的右方。

参见图1至图6,图1至图6提供了一种驱动机构的具体实施例,其中,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主视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左视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驱动机构的a-a向剖视图;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一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第二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伸缩油缸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至图6所示,本发明提供的该驱动机构采用双轮驱动,尤其适用于重型搬运车的驱动,当然,也可以适应在其他的车辆上。该本发明提供的该驱动机构能方便、有效的实现车辆的直行与转向控制。本发明提供的该驱动机构包括第一支撑架1,第二支撑架2,伸缩油缸3,第一电机4,第一半轴5,第一驱动轮6,第二电机7,第二半轴8,第二驱动轮9,安装板10,回转支承轴承11,传感器12,第一减速器13,第二减速器14,第一销轴15,套筒16,连杆17,关节轴承18,第二销轴19,,第三销轴20。

本方案中,该驱动机构包括第一支撑架1,第一支撑架1一般安装在重型搬运车底部。具体地,重型搬运车至少会在前左、前右、后左、后右四个底角处均安装上述第一支撑架1。

第一支撑架1下方设置有第二支撑架2,所述第一支撑架1前端与所述第二支撑架2相铰接,所述第一支撑架1后端与所述第二支撑架2之间设置有伸缩油缸3。如此,伸缩油缸3伸缩时,可以实现第一支撑架1后端与第二支撑架2后端之间距离的变化,但是第一支撑架1前端与第二支撑架2前端之间的距离保持不变。

第二支撑架2左侧设置有第一电机4、连接在所述第一电机4上的第一半轴5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一半轴5上的第一驱动轮6。具体地,第一电机4驱动第一半轴5旋转,第一半轴5进而带动第一驱动轮6旋转。

第二支撑架2右侧设置有第二电机7、连接在所述第二电机7上的第二半轴8以及连接在所述第二半轴8上的第二驱动轮9。具体地,第二电机7驱动第二半轴8旋转,第二半轴8进而带动第二驱动轮9旋转。

下面就该驱动机构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举例说明。

前行:当重型搬运车需要向前行驶时,通过第一电机4与第二电机7的分别控制,使第一驱动轮6与第二驱动轮9旋转方向都向前,同时控制第一驱动轮6与第二驱动轮9转速相同。

右转:当重型搬运车需要向右前方转向行驶时,通过第一电机4与第二电机7的分别控制,使第一驱动轮6与第二驱动轮9旋转方向都向前,但是,控制第一驱动轮6的旋转速度大于第二驱动轮9。

左转:当重型搬运车需要向左前方转向行驶时,通过第一电机4与第二电机7的分别控制,使第一驱动轮6与第二驱动轮9旋转方向都向前,但是,控制第二驱动轮9的旋转速度大于第一驱动轮6。

原地不动:当重型搬运车原地不动需要调整行驶方向时,通过第一电机4与第二电机7的分别控制,使第一驱动轮6的旋转速度等于第二驱动轮9的旋转速度,但是控制第一驱动轮6与第二驱动轮9的旋转方向一个向前另一个向后。

过坑:当车辆行驶时遇到坑洼路面时,第一驱动轮6和第二驱动轮9可以通过伸缩油缸3的伸缩而上下移动,从而使驱动轮与地面形成合适的抓地力,加强重型搬运车的动力输出。

本发明提供的该新型驱动单元与传统的独立驱动单元相比,省略了传统设计中专门用于转向动力输出的昂贵的转向电机,而是直接将动力作用在驱动轮上,节约了制造成本,同时减小了能耗。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该驱动机构与外部待驱动设备之间的连接,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1上方设置有用于与外部车体相连的安装板10。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该驱动机构整体的转向控制,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1与所述安装板10之间设置有回转支承轴承11。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第一支撑架1旋转位置的检测,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撑架1上设置有位置传感器12。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电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控制,优选地,所述第一电机4与所述第一半轴4之间设置有第一减速器13,所述第二电机7与所述第二半轴8之间设置有第二减速器14。与同类型驱动单元相比,本方案通过第一减速器13与第二减速器14的变速齿轮传动替代传统的皮带传动,传动效率更高,控制精度更好且噪音小,维护方便,可靠性强。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第一支撑架1与第二支撑架2之间的铰接,同时方便第一支撑架1能以第二支撑架2为基准上升或下降,所述第一支撑架1前端设置有中轴线沿左右方向水平布置的第一销轴15,所述第一销轴15外套设有可以旋转的套筒16,所述套筒16上安装有连杆17,所述连杆17与所述第二支撑架2固定连接。具体地,套筒16与连杆17可以一体设置,也可以分开设置。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伸缩油缸3与第一支撑架1之间的连接,同时方便伸缩油缸3对第一支撑架1的升降控制,优选地,所述伸缩油缸3上端与第一支撑架1之间设置有第三销轴20。

本实施例中,为进一步方便伸缩油缸3与第二支撑架2之间的连接,所述伸缩油缸3下端与第二支撑架2之间设置有中轴线沿左右方向水平布置的第二销轴19,且所述伸缩油缸3下端设置有关节轴承18,关节轴承18可绕所述第二销轴19旋转。其中,伸缩油缸3下端的安装孔一般直接套在第二销轴19外且两者之间留有旋转间隙。

本方案中,第二支撑架2可沿第二销轴19和连杆17左右摆动,从而可以使两侧驱动轮承载均匀,避免车轮承载过大。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重型搬运车,所述重型搬运车底部安装有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驱动机构。

以上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驱动机构及重型搬运车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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