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包括缓冲元件,其特征在于缓冲元件包括可以用来组建张拉整体结构的刚性件、张拉件或它们的组合,安装在载具上,或佩戴在被保护对象身上,或设置在被保护对象的运动路线上,可以在外力或自身弹力的作用下摆动、移动、旋转、变形、回弹、展开或绷紧而形成张拉整体承力结构,或者在撤销外力的约束后可以回弹形成张拉整体承力结构,结构因为缓冲元件本身有弹性或者连接有弹力部件而具有缓冲作用;系统带有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伺服电机或储气罐的驱动装置来驱动缓冲作用,或者,缓冲元件以载具的动力装置来驱动,或者,缓冲元件以受保护对象的动量作驱动力,或者,前述驱动方式的两种以上结合使用;缓冲元件的状态包括常开状态,或者,系统带有控制装置来控制缓冲元件的启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长杆,启动时多个单元由折叠收束状态沿着纵向运动并以辐射状展开把张拉件绷紧,形成占据有非密闭空间的缓冲屏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长杆,启动后其两端可以相向运动,使中段部位弯曲或对折而外拱形成缓冲屏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薄片材料,可以在自然状态下保持平展的形状,而在驱动力的作用下能变形而形成缓冲屏障,或者,在约束力的作用下保持平展的形状,撤销约束力后能自动回卷形成缓冲屏障,屏障区域的形状包括但不限于圆筒状、半圆筒状、拱桥状、蛋壳状或它们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带有曲线轮廓的曲杆、环状构件、片状构件、异形构件或回旋弹簧状构件,多个单元叠加排列,可以伏倒收束、外翻展开,或者可以在排列方向以平移或伸缩方式收束或展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缓冲元件包括收束成细长条的长杆或拉带,启动后可以在横向展开、并在纵向绷紧,阻挡在被保护对象碰撞后可能的运动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长杆组合成的伸缩臂,一端固定,另一端可以纵向伸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刚性件包括串联子,多个串联子在张拉件的作用下可以在轴向串联组合成直杆或拱形杆。
9.根据权利要求1、2、4、5、6、7或8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带有抗刺层来预防缓冲元件意外散乱或把人扎伤,或者,缓冲元件的末端向内弯曲隐藏或带有防护帽。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张拉整体结构碰撞安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同时还具有遮阳或装饰功能,或作为可穿戴装备,有佩戴装置来佩戴在使用者或被保护物体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