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玻璃清洗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6779发布日期:2019-01-08 21:39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车窗玻璃清洗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清洗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车窗玻璃清洗管。



背景技术:

目前为了方便清洗车窗玻璃,会为汽车配置一套车窗清洗设备,该清洗设备通常由洗涤液罐、电机、洗涤液管路、喷嘴以及传统的雨刮器等组成,其中洗涤液管路是车窗清洗设备中重要的部件之一,通常使用的洗涤液管路有两种,一种是软质EPDM(Ethylene Propylene Diene Monomer,三元乙丙橡胶)光管,这种管在使用时容易发生弯折而堵塞洗涤液的传输,而且寿命短;另一种是由 PP(polypropylene,聚丙烯)材料制作成的波纹管,这种管具有寿命长、耐弯折等优点,但是这种管在密封性和可装配性上性能较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传统方法是在波纹管端部增加一段光滑部分,然而这样的解决方式需要特殊的机器设备、模具以及特殊的原材料,不但提高了生产成本,还降低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方法中为了保证管路的可装配性和密封性,在波纹管端部增加一段光滑部分从而导致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的问题,提供一种车窗玻璃清洗管。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车窗玻璃清洗管,包括波纹管、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一端熔接,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另一端熔接,所述第一接头部和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熔接处均设有与所述波纹管相配合的凹凸结构,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第二接头部均为热塑性弹性接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对配密封连接的拉脱力为150N。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分别包括衔接段与加长段,所述衔接段的直径大于所述加长段的直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衔接段的直径为6.8mm~7.4mm。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衔接段的直径为7.1mm。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加长段的直径为3.8mm~4.4mm。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加长段的直径为4.1mm。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耐压力泄露的压力值为14bar。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耐高温能力为在120℃高温下大于72小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包括波纹管、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一端熔接,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另一端熔接,所述第一接头部和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熔接处均设有与所述波纹管相配合的凹凸结构,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第二接头部均为热塑性弹性接头,这样制成的车窗玻璃清洗管在使用时,增大了波纹管分别与第一接头部以及第二接头部的对配密封拉脱力,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波纹管与第一接头部和/或第二接头部脱离,不仅有助于提高连接时的可装配性,还有助于加强密封性,减少了车窗玻璃清洗管工艺的复杂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窗玻璃清洗管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实用新型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车窗玻璃清洗管结构示意图,所述车窗玻璃清洗管包括波纹管20、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所述第一接头部11与所述波纹管20的一端熔接,所述第二接头部12与所述波纹管20 的另一端熔接,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所述第二接头部12与所述波纹管20熔接处均设有与所述波纹管20相配合的凹凸结构(111和121),该凹凸结构(111 和121)和与波纹管配合增大了波纹管分别与第一接头部以及第二接头部的对配密封拉脱力,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波纹管与第一接头部和/或第二接头部脱离。

所述第一接头部11与所述第二接头部12均为热塑性弹性接头。该热塑性弹性接头可以由聚烯烃合金热塑性弹性体制成,该聚烯烃合金热塑性弹性体主要成分是EPDM,是采用动态全硫化技术生产,即使在高温状态下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也不会产生异味。

所述波纹管20在放置时可以弯曲,且在弯曲后不会被挤压变扁,可以恢复至未被挤压前的形状,仍然可以保证流过的清洗液畅通流动,保持较为稳定的流量,进而保证足够的清洗压力对汽车车窗进行清洗。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波纹管20为全波纹型管,可以避免为了保证全波纹型管和其他零件的装配性和密封性,而在波纹管装配端部增加一段光滑部分的工序,从而节省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波纹管20通过挤塑技术成型,所述波纹管的成型温度选自:区间一Zone1(80℃100℃),区间二Zone2(230℃250℃),区间三Zone3 (230℃255℃),区间四Zone4(240℃260℃),区间五Zone5(240℃260℃),区间六Zone6(240℃260℃),区间七Zone7(245℃265℃),区间八Zone8(245℃ 265℃),区间九Zone9(240℃26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9段区间温度控制相较于通常使用的6-8段区间温度控制而言,温度控制更加稳定准确,避免温度过高造成波纹管烧焦或老化,以及温度过高时产生气孔、气泡、气眼以及定型不好等质量问题,还可以避免温度过低时波纹管20塑化不好。进一步地,所述波纹管20成型时,用于成型的挤塑技术成型机的螺杆转速为17-26U/min,挤出压力为280-450bar,马达电流为26-50A。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第二接头部通过注塑技术成型,在注塑过程中,所述波纹管置于用于注塑技术的机器旁,对波纹管进行注塑工艺,逐渐形成内部设有凹凸结构(111和121)的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另外,在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逐渐成型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所述第二接头部12分别与所述波纹管20的两端熔接。其中,所述第一接头部11与所述第二接头部12的成型温度选自:区间一Zone1(180℃200℃),区间二Zone2(180℃200℃),区间三Zone3(175℃195℃),区间四Zone4(167℃ 18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接头部11与所述第二接头部12成型时,用于成型的注塑技术中的注塑压力为11-21mpa,保压时间为4-6s,冷却时间为20s。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分别与所述波纹管20对配密封连接的拉脱力为150N。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分别包括衔接段(112 和122)与加长段(110和120),所述衔接段(112和122)的直径大于所述加长段(110和120)的直径,进一步地,所述衔接段(112和122)的直径范围为6.8mm~7.4mm。优选地,所述衔接段(112和122)的直径为7.1mm。进一步地,所述加长段(110和120)的直径范围为3.8mm~4.4mm。优选地,所述加长段(110和120)的直径为4.1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分别与所述波纹管20的耐压力泄露的压力值为14bar。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与所述波纹管20的耐高温能力为在120℃高温下大于72小时。

为了验证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的性能,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进行了试验测试,试验结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的接头部10与波纹管20对配密封连接的拉脱力大于120N,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 与波纹管20的耐压力泄露的压力值为14bar。

所述第一接头部11和第二接头部12与波纹管20的耐高温性能在120℃高温下大于72小时,在此试验条件下,车窗玻璃清洗管无破裂现象。

在-40℃/12h;80℃/12h,10个循环的温度交变试验中,车窗玻璃清洗管无开裂及泄露现象。

在洗涤泵开4秒关26秒,循环8000次的耐久试验中,车窗玻璃清洗管无开裂及泄露现象。具体地,所述循环8000次分开依次进行的四组循环试验,即,首先,常温下进行2000次循环试验,接着,65℃时进行2000次循环试验,然后,-12℃进行2000次循环试验,最后,常温下进行2000次循环试验。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窗玻璃清洗管包括波纹管、第一接头部和第二接头部,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一端熔接,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的另一端熔接,所述第一接头部和所述第二接头部与所述波纹管熔接处均设有与所述波纹管相配合的凹凸结构,所述第一接头部与所述第二接头部均为热塑性弹性体。这样制成的车窗玻璃清洗管增大了波纹管分别与第一接头部以及第二接头部的对配密封拉脱力,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波纹管与第一接头部和/或第二接头部脱离,不仅有助于提高连接时的可装配性,还有助于加强密封性,减少了车窗玻璃清洗管工艺的复杂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通过适当调节波纹管成型时的挤塑温度和第一接头部与第二接头部成型时的注塑温度,可以提高成型的第一接头部、第二接头部以及波纹管的成型质量。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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