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动挂钩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牵引座,该牵引座被定位安装于车体上,其具有供拖钩进入的导向口以及延伸至该导向口内的销轴孔;
一牵引销,该牵引销被定位安装于车体上,其包括销轴套筒、销轴和压缩弹簧,所述压缩弹簧套接在销轴上并安装于销轴套筒内,所述销轴上具有防止销轴从销轴套筒中脱出的限位部,所述销轴的下端部具有一切口,所述销轴的下端部正对所述销轴孔;以及,
一定位块,该定位块枢接于牵引座上,所述定位块的下部延伸至导向口内,所述定位块上还具有一往销轴方向延伸的卡接部,所述卡接部的自由端能够卡在销轴的切口内,以限制销轴进入到导向口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软轴,所述软轴的一端与销轴上端部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固定于车体上的操作杆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回位弹簧,所述回位弹簧的一端固定于定位块的上端部,另一端固定于车体上,且该回位弹簧产生的弹力较回位弹簧的弹力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块和牵引座枢接的枢接处邻近定位块的上端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口的入口处的形状为从外往内逐渐缩小的喇叭口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牵引销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口包括在销轴的下端部上自上而下间隔设置的第一切口和第二切口,所述卡接部的自由端能够分别卡在销轴的第一切口和第二切口内。
7.一种车辆,包括车辆本体和固定安装在车辆本体上的牵引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机构为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牵引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