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49325发布日期:2019-07-24 09:36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遮阳帘,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



背景技术:

在车辆顶部开设天窗,可以改善车厢内的通风换气状况,保持车内新鲜空气的流通,同时还可以开阔视野,消除车厢内的压抑感。在开设天窗的车辆内一般都还配置有遮阳帘,以防有些暴晒天气状况下太阳光直接射入车内。

目前,由于卷帘轴的卷收力作用,遮阳帘在长度方向上具有较好的平整性,但在宽度方向上没有拉紧或支撑结构,因此缺少宽度方向上的张紧力。此外汽车滑块普遍是由一种材料制成,也无法从宽度方向对遮阳帘进行调节。将滑块装入天窗导轨后,遮阳帘在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极易发生形变,无论是松弛下垂还是产生褶皱,都会影响美观、不利于使用,且容易在行驶过程中发出噪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可以从宽度方向对遮阳帘进行调节,提高了遮阳帘的外观表现和使用寿命,适应温度变化以及恶劣的气候情况。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包括遮阳帘和连接在所述遮阳帘两侧的滑块,所述滑块可滑动地安装在天窗导轨中,所述滑块包括与所述遮阳帘相连接的主体部,和与所述主体部固定连接的弹性伸缩部,所述弹性伸缩部与所述天窗导轨的内侧壁相接触。

优选地,所述主体部由硬质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主体部由聚丙烯制成。

优选地,所述弹性伸缩部由TPE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弹性伸缩部呈波浪形。

优选地,所述遮阳帘的两侧设有弹片,所述弹片卡合在所述主体部的卡槽中。

优选地,所述滑块采用挤出成型制成。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在滑块上设置弹性伸缩部,可以从宽度方向对遮阳帘进行调节,不会使遮阳帘过松或者过紧,提高了遮阳帘的外观表现和使用寿命,从而适应温度变化以及恶劣的气候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滑块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汽车遮阳帘机构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滑块

11 主体部

12 弹性伸缩部

2 弹片

3 遮阳帘

4 天窗导轨

41 遮阳帘机构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遮阳帘机构,如图2所示,包括遮阳帘3和连接在遮阳帘3两侧的滑块1,滑块1可滑动地安装在天窗导轨4中,具体地是安装在天窗导轨4中的遮阳帘机构滑槽41中。

如图1和图2所示,滑块1包括与遮阳帘3相连接的主体部11,和与主体部11固定连接的弹性伸缩部12,弹性伸缩部12与天窗导轨4的内侧壁相接触。具体地,弹性伸缩部12可以固定连接在主体部11靠近遮阳帘3的一侧,也可以固定连接在主体部11的两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遮阳帘3的两侧设有弹片2,弹片2卡合在主体部11的卡槽中。优选地,主体部11由硬质材料制成,可采用聚丙烯,保证当遮阳帘3被拉动时,滑块1会沿遮阳帘机构滑槽41的长度方向移动。弹性伸缩部12采用可以弹性伸缩的软质材料,优选地采用TPE材料制成,保证滑块1能在垂直于遮阳帘机构滑槽41长度的方向上做横向运动,实现遮阳帘3宽度方向上的长度调节。优选地,弹性伸缩部12呈波浪形,有利于弹性伸缩部12随着温度的改变伸展或者压缩,帮助遮阳帘3保持平展状态。优选地,滑块1采用挤出成型制成。

当遮阳帘3因为温度的改变发生尺寸上的变化时,本实用新型的弹性伸缩部12也会随着温度的改变伸展或者压缩,从而实现对遮阳帘3宽度方向上的调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在滑块上设置弹性伸缩部,可以从宽度方向对遮阳帘进行调节,不会使遮阳帘过松或者过紧,提高了遮阳帘的外观表现和使用寿命,从而适应温度变化以及恶劣的气候情况。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替换,这些改进和替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