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驱动系统及具有其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3719发布日期:2019-08-13 20:5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动机、第一电动发电机、变速器,所述变速器包括:

离合器;

第一输入轴和第二输入轴,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通过所述离合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发动机动力耦合连接,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上各自设有挡位主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中的一个上设有倒挡主动齿轮;

第一输出轴和第二输出轴,所述第一输出轴和所述第二输出轴各自空套设置有与所述挡位主动齿轮对应啮合的挡位从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中空套设置有倒挡从动齿轮;

倒挡轴,所述倒挡轴设置有与所述倒挡主动齿轮啮合的第一倒挡齿轮和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啮合的第二倒挡齿轮;

第一传动机构,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动力耦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出轴上的挡位从动齿轮位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的同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挡齿轮空套于所述倒挡轴外,且与所述倒挡轴可选择性地动力耦合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驱动系统具有驻车发电工作模式,在驻车发电工作模式中,所述挡位从动齿轮均与对应的输出轴断开,所述第一倒挡齿轮与所述倒挡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发动机输出的动力适于通过所述第一输入轴、所述倒挡轴、所述倒挡从动齿轮以及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发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入轴上固定设置有一挡主动齿轮、三挡主动齿轮、五挡主动齿轮和倒挡主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入轴上固定设置有二挡主动齿轮、四挡主动齿轮、六挡主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出轴空套设置有一挡从动齿轮、二挡从动齿轮、三挡从动齿轮、四挡从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出轴还设有第一输出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空套设置有五挡从动齿轮、六挡从动齿轮、倒挡从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还设有第二输出齿轮;

其中,所述一挡从动齿轮和所述三挡从动齿轮通过一三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二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四挡从动齿轮通过二四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五挡从动齿轮通过五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六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倒挡从动齿轮通过六倒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

在一至五档,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倒挡从动齿轮与所述第二输出轴齿轮动力耦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挡主动齿轮和倒挡主动齿轮集成为一倒挡主动齿轮,所述一倒挡主动齿轮与所述一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倒挡从动齿轮啮合;

所述三挡主动齿轮、所述五挡主动齿轮集成为三五挡主动齿轮,所述三五挡主动齿轮与所述三挡从动齿轮和所述五挡从动齿轮啮合;

所述四挡主动齿轮、所述六挡主动齿轮集成为四六挡主动齿轮,所述四六挡主动齿轮与所述四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六挡从动齿轮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侧齿轮和第一惰轮,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相连,所述第一惰轮啮合在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倒挡轴上空套设有倒挡轴侧齿轮,所述倒挡轴侧齿轮与所述倒挡轴可选择性地动力耦合连接,所述倒挡轴侧齿轮与一个所述挡位从动齿轮啮合。

9.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侧齿轮、第一惰轮和第二惰轮,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相连,所述第一惰轮啮合在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所述第二惰轮之间,所述第二惰轮啮合在所述第一惰轮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之间。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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