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66754发布日期:2020-07-31 20:52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执法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汽车拥有量迅速增长,汽车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硬件建设不完善,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乱停车”的问题也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而日益凸显。

目前,一些车辆的随处乱停放,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交管部门等执法部门通常会使用车轮锁对停车不遵守规则者予以惩戒。但是车轮锁较为笨重,且在安装时需要执法人员在车辆下方靠近地面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非常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公开的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及系统,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携带的违规停车执法装置,利用其惩戒违规停车车辆时,能够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本公开的实施例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包括:

遮挡部件、磁力部件、驱动部件、控制器和至少一对吸附部件;其中,每一对所述吸附部件分别支撑在所述遮挡部件的相对的两个边缘;所述控制器与所述驱动部件相连;所述驱动部件与所述磁力部件相连;所述控制器通过所述驱动部件控制所述磁力部件旋转。

第二方面,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违规停车执行系统,所述违规停车执行系统包括:

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第一方面所述的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与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相连。

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及系统,该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包括遮挡部件、磁力部件、驱动部件、控制器和一对或多对吸附部件。每一对吸附部件分别支撑在遮挡部件的相对的两个边缘,控制器与驱动部件相连,且驱动部件与磁力部件相连。控制器通过驱动部件控制磁力部件旋转,当磁力部件发生旋转时,磁力部件磁化吸附部件或消磁吸附部件。吸附部件通过磁力吸附在车辆的车门或车窗等位置处时,使得遮挡部件能够阻止车门开启或遮挡驾驶视野,从而起到惩戒违规停车车辆的目的。另由于该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轻巧,便于携带,能够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

上述说明仅是本公开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公开的实施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吸附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吸附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6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违规停车执行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7示出了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违规停车执行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第一方面,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如图1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主要包括:

遮挡部件11、磁力部件12、驱动部件13、控制器14和至少一对吸附部件15;其中,每一对所述吸附部件15分别支撑在所述遮挡部件11的相对的两个边缘;所述控制器14与所述驱动部件13相连;所述驱动部件13与所述磁力部件12相连;所述控制器14通过所述驱动部件13控制所述磁力部件12旋转。

在本实施例中,当磁力部件12发生旋转时,磁力部件12磁化吸附部件15使得吸附部件15可以通过磁力吸附在车辆的车门或车窗等位置。或当磁力部件12发生旋转时,磁力部件12消磁吸附部件15使得吸附部件15从其吸附的车辆的车门或车窗等位置脱离。

需要说明的是,图1中用虚线表示的部件均为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外部不可见的部件,且图1中各部件的形状均为示意,在实际应用中均可以基于业务要求进行设定。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该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包括遮挡部件、磁力部件、驱动部件、控制器和一对或多对吸附部件。每一对吸附部件分别支撑在遮挡部件的相对的两个边缘,控制器与驱动部件相连,且驱动部件与磁力部件相连。控制器通过驱动部件控制磁力部件旋转,当磁力部件发生旋转时,磁力部件磁化吸附部件或消磁吸附部件。吸附部件通过磁力吸附在车辆的车门或车窗等位置处时,使得遮挡部件能够阻止车门开启或遮挡驾驶视野,从而起到惩戒违规停车车辆的目的。另由于该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轻巧,便于携带,能够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

在一些实施例中,遮挡部件11至少存在如下两种结构:第一种,遮挡部件11为如图1所示的平板结构;第二种,为了使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方便携带,则遮挡部件11为折页结构。需要说明的是,遮挡部件11可以为金属等不易被破坏的材质制成。示例性,遮挡部件11为合金钢的折页结构。

在一些实施例中,吸附部件15应为能够磁化和消磁的材质制成。可选的,吸附部件15为铸铁的吸附部件。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每一个吸附部件15分别包括呈镜像设置的具有半腔的第一吸附子部151和具有半腔的第二吸附子部152,其中,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半腔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半腔组合为一个封闭的腔体10;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半腔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半腔的表面设置有电工软铁153。

具体的,图2为一个吸附部件15的剖视图,从该图2中能够看出,一个吸附部件15由具有半腔的第一吸附子部151和具有半腔的第二吸附子部152组成。第一吸附子部151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相连时,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半腔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半腔组合形成一个腔体10。能够理解的,图2中腔体10的形状仅为一个示意,在实际应用中腔体的形状可以基于业务要求设定。

具体的,磁力部件12为至少一个永磁体121,每一个永磁体121分别设置在一个腔体10中。如图2所示,永磁体121设置在腔体10中。

具体的,呈镜像设置的具有半腔的第一吸附子部151和具有半腔的第二吸附子部152的连接处设置有无磁部件154,其中,该无磁部件154不能被磁力部件12吸附。可选的,无磁部件154为黄铜无磁部件或铝无磁部件。可选的,无磁部件154为塑料无磁部件或橡胶无磁部件。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驱动部件为驱动电机131;所述驱动电机131通过驱动轴分别与每一个所述永磁体121相连;所述驱动电机131通过所述驱动轴驱动各所述永磁体121旋转。

具体的,如图3所示,在永磁体121在驱动电机131的驱动下,旋转为n极和s极分别朝向电工软铁153,且永磁体121的n极和s极之间的轴线分别与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吸附面a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b平行,则永磁体121磁化第一吸附子部151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吸附面a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b能够吸附在车辆的车身上。

具体的,如图2所示,在永磁体121在驱动电机131的驱动下,旋转为n极和s极分别朝向无磁部件154,永磁体121的n极和s极之间的轴线分别与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吸附面a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b垂直,则永磁体121消磁第一吸附子部151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吸附面a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b从车辆的车身上脱离。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和图3所示,为了避免第一吸附子部151的吸附面a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b与车辆接触时,对车辆的车身漆面造成损伤,则第一吸附子部151和第二吸附子部152的吸附面上均设置有防护垫16。

具体的,防护垫16的具体型式可以基于业务要求确定。可选的,防护垫16为护漆橡胶。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还包括:磁化控制按键17,所述磁化控制按键17与所述控制器14相连。

具体的,控制器14,用于在磁化控制按键17被触发时,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2旋转,以使磁力部件12磁化吸附部件15。

具体的,磁化控制按键17设置在遮挡部件11或吸附部件15的外表面,执法人员在有执法需求时,触发该磁化控制按键17。控制器14在磁化控制按键17被触发时,则控制驱动部件13驱动磁力部件12磁化吸附部件15,以使得该吸附件15吸附在车辆的车身上,从而起到阻挡车门开启或遮挡驾驶员视野的目的。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还包括:显示部件18;所述显示部件21设置于所述遮挡部件11上,且所述显示部件21与所述控制器14相连。

具体的,所述显示部件18,用于在所述控制器14的控制下,显示违规停车信息。

具体的,显示部件18设置在便于观看的位置上,该显示部件18可以为液晶显示屏。当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吸附在车辆上时,显示部件18即可在控制器14的控制下,显示违规停车信息,以便使驾驶员根据该违规停车信息及时了解其违规停车行驶以及及时缴纳相应的罚金。可选的,违规停车信息可以为二维码,驾驶员可以通过相应的应用程序扫描该二维码,根据二维码的指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还包括:通信部件19,所述通信部件19与所述控制器14相连。

具体的,通信部件19,用于在接收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下发的指令,将该指令转发给控制器14,该指令为磁化指令或消磁指令。所述控制器1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通信部件19发送的所述指令时,控制所述驱动部件13驱动所述磁力部件12消磁所述吸附部件15或控制所述驱动部件13驱动所述磁力部件12消磁所述吸附部件15。

具体的,通信部件19可以为无线通信器。

具体的,执法人员在需要对某个车辆进行违规停车执法时,执法人员通过其所拥有的移动终端向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发送磁化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磁化请求。当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确认磁化请求合法时,则基于执法移动终端发送的磁化请求,向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下发磁化指令。

具体的,驾驶员在需要解除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时,驾驶员通过其所拥有的移动终端向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发送消除违规停车执行装置的消磁请求。当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确认消磁请求合法时,则基于执法移动终端发送的消磁请求,向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下发消磁指令。其中,确认消磁请求合法的原则为:驾驶员是否完成了违规停车处罚。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还包括:图像采集部件20;

所述图像采集部件20设置于所述遮挡部件11上,所述图像采集部件20分别与所述控制器14和通信部件19相连。

所述图像采集部件20,用于采集人脸图像;

所述通信部件19,用于将所述图像采集部件20采集的所述人脸图像发送给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在接收到所述违规管理平台的指令时,转发给所述控制器14;

所述控制器14,用于基于所述通信部件19转发的指令时,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4旋转。

具体的,为了方便执法人员将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吸附在车辆上,以及方便驾驶员将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脱离车辆,则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中设置有图像采集部件20。

具体的,当图像采集部件20采集到人脸图像时,通过通信部件19将人脸图像发送给违规停车管理平台。

当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确认该人脸图像中的人脸为执法人员时,则说明执法人员需要依托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执法,则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向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下发磁化指令。控制器14基于通信部件19转发的指令时,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4旋转,以便磁力部件14磁化吸附部件15。

当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确认该人脸图像中的人脸为驾驶员,且该驾驶员已经接受过处罚时,则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向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下发消磁指令。控制器14基于通信部件19转发的消磁指令时,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4旋转,以便磁力部件14消磁吸附部件15。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还包括:消磁控制按键21;所述消磁控制按键21与所述控制器14相连。

所述通信部件19,用于在接收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下发的消磁指令,将所述消磁指令转发给所述控制器14;

所述控制器1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通信部件19发送的所述消磁指令时,控制所述消磁控制按键21开启;在所述消磁控制按键21开启后被触发时,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4旋转,以便磁力部件14消磁吸附部件15。

具体的,当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确认该车辆的驾驶员已经针对违规停车行为接受了处罚(比如,交了罚金),则该违规停车处罚可以停止,则违规停车管理平台向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下发消磁指令。

具体的,在通信部件接收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下发的消磁指令时,将该消磁指令转发给控制器,而控制器在接收到消磁指令时,触发消磁控制按键由关闭状态转变为开启状态。消磁控制按键在开启状态下可以接收外部触发。

具体的,在消磁控制按键在开启后被触发时,则说明驾驶员对违规停车执行装置执行解锁操作,则控制器14通过驱动部件13控制磁力部件14旋转,以便磁力部件14消磁吸附部件15,以使吸附部件15从车辆上脱离,从而结束该违规处罚过程。

具体的,在违规停车执行装置从车身脱离后,驾驶员需通过当面或快递的方式将该执行装置归还给相关执法部门。

在一些实施例中,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可以吸附在车辆的车门处阻挡车辆车门的开启,也可以吸附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处阻挡驾驶员的驾驶视野。

示例性的,如图5所示,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吸附在车辆的车门处阻挡车辆车门的开启。

第二方面,依据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本公开的另一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违规停车执行系统,如图6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系统主要包括:

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以及第一方面所述的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与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相连。

具体的,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用于向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下发磁化指令或消磁指令。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用于在接收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下发的磁化指令时,磁化;或,在接收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下发的消磁指令时,消磁。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违规停车执行系统,该系统中的违规停车执行装置在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的磁化指令下,吸附在车辆的车门或车窗等位置处,遮挡部件能够阻止车门开启或遮挡驾驶视野,从而起到惩戒违规停车车辆的目的,且该违规停车执行装置轻巧,便于携带,能够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系统,还包括:执法移动终端33;

所述执法移动终端33,用于向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发送磁化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的磁化请求;

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用于基于所述执法移动终端33发送的磁化请求,向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下发磁化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所述违规停车执行系统,还包括:驾驶员移动终端34;

所述驾驶员移动终端34,用于向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31发送消磁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的消磁请求;

所述违规停车管理平台,用于基于所述驾驶员移动终端34发送的磁化请求,向所述违规停车执行装置32下发消磁指令。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公开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公开的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公开的实施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存储器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存储器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公开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公开的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公开的实施例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以上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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