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调节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502266发布日期:2021-09-04 03:0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视觉调节机构,所述视觉调节机构包括第一部分(2)和第二部分(4),特别地,所述第一部分是基座部分,所述第二部分(4)被设置成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枢转,特别地,所述第二部分是镜子保持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2)具有槽(12),与所述槽(12)至少部分地互补的头部(6)能够插入所述槽(12)中,在所述槽(12)和所述头部(6)之间形成至少一个夹持间隙(14),并且所述头部(6)能够通过固定装置(10)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2)固定,并且所述第二部分(4)具有至少一个夹持部(8),所述夹持部(8)形成为至少部分地与所述夹持间隙(14)互补,并且能够以使得所述第二部分(4)附接至所述第一部分(2)从而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枢转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夹持间隙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10)以在朝向所述第一部分(2),特别地在朝向所述槽(12)的方向上偏压所述头部(6)的方式形成,并且所述固定装置(10)形成防转动固定装置(40),以使得所述第二部分(4)被固定以防止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2)旋转,并且特别地被固定以防止围绕垂直于至少一条枢转轴线as的轴线av旋转,所述第二部分(4)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二部分(4)围绕所述至少一条枢转轴线as枢转。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8)被设置成摩擦接合在所述夹持间隙(14)中,并且特别地能够在所述夹持间隙(14)中滑动地运动。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槽(12)具有插入开口(16),所述头部(6)和/或所述夹持部(8)能够经由所述插入开口沿着插入方向r
e
插入至槽(12)中,并且能够通过所述固定装置(10)固定在所述槽(12)中,从而特别地防止在与所述插入方向r
e
相反的方向上的移除,并且/或者在松开所述固定装置(10)之后能够从所述槽(12)移除。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4)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2)围绕至少一条枢转轴线a
s
枢转,所述至少一条枢转轴线a
s
垂直于插入方向r
e
延伸,所述头部(6)能够沿着所述插入方向r
e
插入所述槽(12)中。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槽(12)和所述头部(6)形成为彼此互补,从而通过插入所述夹持部(8),所述槽(12)和所述头部(6)与所述夹持部(8)一起形成球形接头。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槽(12)至少部分地具有槽侧壁(22),所述槽侧壁的几何形状对应于第一球体的球形层或同样旋转对称的第一体积体的层的侧壁的几何形状。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
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6)至少部分地包括头部侧壁(26),所述头部侧壁的几何形状至少部分地对应于第二球体的球形层或同样旋转对称的第二体积体的层的侧壁的几何形状,并且特别地,所述第二球体或同样旋转对称的所述第二体积体小于权利要求6中的所述第一球体或旋转对称的所述第一体积体。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8)至少部分地包括夹持部侧壁(28),所述夹持部侧壁的几何形状至少部分地对应于第三球体的球形层或同样旋转对称的第三体积体的层的侧壁的几何形状,并且特别地所述第三球体或同样旋转对称的所述第三体积体小于权利要求6中的所述第一球体,或旋转对称的所述第一体积体并且/或者大于权利要求7中的所述第二球体、或旋转对称的所述第二体积体。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8)包括至少一个摩擦元件(18),特别地,所述摩擦元件以加厚和/或突出的形状特别地设置在所述夹持部(8)的所述夹持部侧壁(28)上,并且在所述夹持间隙(14)中与所述槽侧壁(22)和/或所述头部侧壁(26)摩擦接合。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10)包括至少一个拉伸弹簧装置(30),所述拉伸弹簧装置能够固定在所述第一部分(2)和所述头部(6)上同时施加相互偏压。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10)特别地在所述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头部(6)之间延伸,并穿过所述第二部分(4)特别是所述夹持部(8)。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10)包括支架元件(32),所述支架元件具有至少两个支架臂(34)以及形成在所述支架臂(34)之间的支架头(36),其中至少一个固定元件(35)特别地形成在所述支架臂(34)的端部区域(38)上,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元件能够通过至少一个相对固定元件(37)固定在所述第一部分(2)上并且/或者其中所述支架头(36)能够固定在所述头部(6)上。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10)形成为卡扣接合装置,所述卡扣接合装置能够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与所述第一部分(2)和/或所述头部(6)形成固定卡扣接合,并且/或者特别地能够仅通过拆卸工具而脱离与所述第一部分(2)和/或所述头部(6)的固定卡扣接合。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部分(2)和所述头部(6)之间设置插入引导件(42),特别地所述插入引导件
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部分(2)上并且特别地位于所述槽(12)中的引导装置(44)以及位于所述头部(6)上的互补的相对引导装置(46),以用于在插入至预定固定位置期间相对于所述槽(12)引导所述头部(6)。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引导件(42)形成为用于相对于所述第一部分(2)防转动地固定所述头部(6)的装置。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6)与所述槽(12)并且/或者所述头部(6)与所述夹持部(8)并且/或者所述槽(12)与所述夹持部(8)相对于它们的相对的侧壁(22,26,28)中的每一个至少部分地形成为具有公共的旋转轴线(av)的旋转对称体,其中,特别地所述固定装置(10)以偏离所述旋转轴线(av)的方式将所述第一部分(2)连接至所述头部(6)。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8)至少部分地形成为环形元件,所述夹持部(8)具有轴环区域(7),在所述轴环区域上形成至少一个保持装置(9),以用于接收至少一个镜子元件。18.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镜子单元,特别是后视镜单元,所述镜子单元包括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视觉调节机构(1),其中至少一个镜子元件被设置在所述第二部分(4)上。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觉调节机构,该视觉调节机构包括第一部分和被设置成可相对于该第一部分枢转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2)具有槽(12),与所述槽(12)至少部分地互补的头部(6)可插入该槽中,在槽(12)和头部(6)之间形成至少一个夹持间隙(14),并且头部(6)能够通过固定装置(10)相对于第一部分(2)固定,并且其中第二部分(4)具有至少一个夹持部(8),该夹持部形成为与夹持间隙(14)互补,并且可以以使得第二部分(4)固定至第一部分(2),从而可以相对于第一部分枢转的方式设置在该夹持间隙中,并且其中固定装置(10)以在朝向第一部分(2)的方向上偏压头部(6)并且固定第二部分(4)以防止其相对于第一部分(2)旋转的方式形成。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这种视觉调节机构的镜子单元。涉及一种具有这种视觉调节机构的镜子单元。涉及一种具有这种视觉调节机构的镜子单元。


技术研发人员:P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荷兰反光镜控制器国际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01.30
技术公布日: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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