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254283发布日期:2022-11-19 03:49阅读: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汽车尾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及车辆。


背景技术:

2.基于现有的技术条件发展和用户审美需求,灯具外观的层次感、立体感成为用户及造型的追求,且表现为由内部特征逐步拓展至外部特征,即由尾灯的外配光镜实现所述特征。而外配光镜作为外观面,自身外观要求较高,但加以造型复杂特征,容易出现外观缺陷,产生保证造型特征与工程可行性的矛盾。
3.在现有的尾灯方案中,采用增加内部立体感的有如申请号为cn202021954510.x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具有立体光感的汽车显示灯结构及汽车尾灯,包括多个灯板、多个光源,所述的多个灯板依次叠压排布,两相邻灯板的端部具有叠压区,灯板的背面设有一闭合环状的凸筋,凸筋处形成光源的光线空间,灯板一侧端部的背面设有用于固定的安装部,安装部处设有连接元件,安装部处设有光源孔,所述的光源设置在光源孔处,光源光线朝向光线空间发散,多个灯板倾斜设置,灯板与竖向平面间设有夹角,灯板的背面设有多个卡爪,具有立体光感,辨识度高;但该技术方案主要布置在灯具内部,尾灯外配光镜为平整曲面。
4.再如申请号为cn202121752842.4的专利公开了一种集成多功能的便捷可拆卸贯穿尾灯饰板,包括尾灯、饰板;所述尾灯与所述汽车主体固定连接,所述饰板与所述尾灯可拆卸连接;所述饰板设置在所述尾灯远离所述汽车主体的一侧设置。提供一种集成多功能的便捷可拆卸贯穿尾灯饰板。该技术方案用于集成其他功能件,但该方案拆件集成的主要是牌照灯、背门开关、摄像头等辅助功能,无立体效果,不能点亮或点亮效果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及车辆,通过拆件的形式,实现尾灯配光镜立体效果的实现,并保证尾灯与背门灯具的暗区可控。
6.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7.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包括尾灯小件和尾灯大件,所述尾灯小件包括小件灯壳和小件配光镜,所述小件灯壳与小件配光镜固定连接,所述小件配光镜为弧形结构;所述尾灯大件包括大件灯壳和大件配光镜,所述大件灯壳与大件配光镜固定连接,所述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可拆卸连接。
8.本技术方案的原理和效果:本技术方案将尾灯小件和尾灯大件进行分开拆件,并且将尾灯小件整体设置在尾灯大件的外部,安装到汽车上后,小件配光镜高于大件配光镜,使得尾灯小件整体凸出于尾灯大件,可以实现了尾灯小件的凸出立体效果;并且尾灯小件由固定连接的小件灯壳和小件配光镜组成,小件配光镜就可以设置一个较小的翻边能够与小件灯壳固定连接即可,其长度可以设置很小,干涉量小,从而可以避免对灯具发光效果的影响,使得尾灯与背门灯具的暗区可控。
9.进一步,所述小件灯壳和小件配光镜的相对一侧,以及大件灯壳和大件配光镜的
相对一侧均采用热板焊焊接固定。本技术方案将小件灯壳和小件配光镜采用热板焊焊接,大件灯壳和大件配光镜采用热板焊焊接,其工艺简单,连接密封效果好,灯具的密封效果良好,避免灯具进水。
10.进一步,所述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采用螺栓连接和卡扣连接的方式可拆卸连接。这样的连接方式,使得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的连接稳固可靠,连接也方便。
11.进一步,所述大件灯壳的两端及中部均设置有大件灯壳安装面,所述小件灯壳上设置有与大件灯壳安装面匹配的螺栓或者卡扣结构,所述大件灯壳与小件灯壳在大件灯壳安装面处可拆卸连接。在大件灯壳的两端及中部均设置连接固定点,使得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的连接更加的稳固可靠。
12.进一步,所述螺栓为热埋螺栓,所述热埋螺栓预埋在小件灯壳的中部和靠近汽车背门的一端的端部,所述小件灯壳的另一端上设置有卡扣,与所述卡扣对应位置的大件灯壳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扣扣合在卡槽内;与所述热埋螺栓对应位置的大件灯壳上设置有供热埋螺栓穿过的通孔。如此,将小件灯壳和大件灯壳采用螺栓和卡扣连接的组合连接方式,使得小件灯壳和大件灯壳的安装紧固;且尾灯远离汽车背门一端的小件灯壳采用卡扣与卡槽配合的方式与大件灯壳固定,避免尾灯小件的尖角处起翘变形,保证了尾灯的小件配光镜与车身的间隙面差配合。
13.进一步,所述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连接处的小件配光镜向外延伸设置有延长段。本技术方案的延长段及长度超出大件灯壳的一段长度,如此的设置,使得尾灯小件整体安装在大件灯壳上,可以有效地保证尾灯小件与尾灯大件的一致性匹配,外观匹配效果好。
14.进一步,所述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之间垫设有减震垫,所述减震垫包括泡沫垫。本技术方案在小件灯壳与大件灯壳之间垫设减震垫,在车辆行驶时,可以实现减震降噪的技术效果。
15.进一步,所述小件灯壳与小件配光镜的热板焊焊接处设置有大件裙板,所述大件裙板设置于汽车背门的一侧。本技术方案大件裙板设置于尾灯小件上小件灯壳和小件配光镜的焊接边处,其可以同时遮蔽尾灯小件、尾灯大件的灯壳及匹配结构,保证外观,避免背门打开后外观缺陷可见。
16.进一步,所述小件配光镜为双色一体注塑成型,靠近所述卡扣一段的小件配光镜为不透明段,所述不透明段的小件配光镜内壁上设置有加强筋,所述不透明段的小件配光镜与大件配光镜的间隙为0.8-1.2mm。本技术方案在不透明段的小件配光镜内壁上设置有加强筋可以保证配光镜整体强度;将不透明段的小件配光镜与大件配光镜的间隙为0.8-1.2mm,间隙小,无面差配合,外观效果较好。
17.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了上述的汽车尾灯拆件结构,以及汽车的其他零部件。
18.本发明的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及车辆,具有如下优点:
19.1、本发明将尾灯小件和尾灯大件进行分开拆件,并且将尾灯小件整体设置在尾灯大件的外部,通过延长段的设置,使得尾灯小件将整个尾灯大件罩住,安装到汽车上后,小件配光镜高于大件配光镜,使得尾灯小件整体凸出于尾灯大件,可以实现了尾灯小件的凸出立体效果。
20.2、本发明还可以保证尾灯大件的焊接压入方向为x向,尾灯大件不存在焊接压入
干涉的问题;且虽然尾灯小件的压入方向仍为x向偏转25-30
°
,但由于小件配光镜焊接翻边段小,长度较小,干涉量小,避免对灯具发光效果的影响。
21.3、本发明通过将小件配光镜双色一体注塑成型,并在小件灯壳与小件配光镜的热板焊焊接处设置有大件裙板,并通过端部卡扣连接的方式,使得整个汽车尾灯的面差配合好,整体外观效果好。
附图说明
22.图1为本发明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的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图1中a-a方向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4.其中,尾灯小件1、小件灯壳11、第一热埋螺栓111、第二热埋螺栓112、卡扣113、不透明段114、延长段115、小件配光镜12、尾灯大件2、大件灯壳21、第一大件灯壳安装面211、第二大件灯壳安装面212、第三大件灯壳安装面213、大件配光镜22、大件裙板23、减震垫3。
具体实施方式
25.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26.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了解本发明的优点和功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图中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27.本发明实施例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用语的具体含义。
28.实施例1、
29.本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尾灯拆件结构,如图1-2所示,包括尾灯小件1和尾灯大件2,尾灯小件1包括小件灯壳11和小件配光镜12;为使得密封效果良好,小件灯壳11和小件配光镜12的相对一侧采用热板焊焊接固定,小件配光镜12为弧形结构;尾灯大件2包括大件灯壳21和大件配光镜22,为使得密封效果良好,大件灯壳21和大件配光镜22的相对一侧采用热板焊焊接固定。
30.本实施例为了使得尾灯小件1整体安装在大件灯壳21上,有效地保证尾灯小件1与尾灯大件2的一致性匹配,小件灯壳11与大件灯壳21连接处的小件配光镜12向外延伸设置有延长段115。
31.本实施例的小件配光镜12还为双色一体注塑成型,靠近卡扣113一段的小件配光镜12为不透明段114,不透明段114的小件配光镜12内壁上设置有加强筋,不透明段114的小件配光镜12与大件配光镜22的间隙为0.8-1.2mm,本实施例为1mm左右。
32.在本实施例中,小件灯壳11与大件灯壳21采用螺栓连接和卡扣113连接的方式可
拆卸连接。具体为:大件灯壳21的两端及中部均设置有大件灯壳安装面,分别为第一大件灯壳安装面211、第二大件灯壳安装面212和第三大件灯壳安装面213,小件灯壳11上预埋有与第一大件灯壳安装面211和第二大件灯壳安装面212匹配的第一热埋螺栓111和第二热埋螺栓112,小件灯壳11上还一体注塑成型有与第三大件灯壳安装面213匹配的卡扣113,大件灯壳21上的第三大件灯壳安装面213设置有与卡扣113对应的卡槽,卡扣113扣合在卡槽内;大件灯壳21上的第一大件灯壳安装面211和第二大件灯壳安装面212上设置有分别供第一热埋螺栓111和第二热埋螺栓112穿过的通孔。为保证车辆行驶时的减震降噪效果,在小件灯壳11与大件灯壳21之间垫设有减震垫3,本实施例的减震垫3包括泡沫垫。
33.为了遮蔽尾灯小件1、尾灯大件2的灯壳及匹配结构,保证外观,避免背门打开后外观缺陷可见,本实施例还在小件灯壳11与小件配光镜12的热板焊焊接处一体注塑成型有大件裙板23,大件裙板23设置于汽车背门的一侧。
34.本实施例的汽车尾灯拆件结构的原理及效果如下:
35.本发明采用拆件形式的主要原因如下:第一,由图1可知,尾灯小件1采用热板焊接无法沿x向压入,焊接压入方向与x轴夹角约25-30
°
;如不拆件,整个尾灯的焊接压入方向与尾灯小件1焊接压入方向一致。第二,由于焊接工艺所限,如不拆件,整个尾灯的配光镜焊接翻边将有小件配光镜12的ab段将延伸至尾灯大件2的焊接筋位置,即图1所示c处。基于这两点原因,如不拆件,在焊接压入时,尾灯配光镜的ac段的移动路径内不能有遮挡,导致尾灯内部配光镜、装饰框等结构切割避让,影响整灯发光效果。而如果采用拆件方案,首先,可以保证尾灯大件2的焊接压入方向为x向,尾灯大件2不存在焊接压入干涉的问题;其次,虽然尾灯小件1的压入方向仍为x向偏转25-30
°
,但由于小件配光镜12焊接翻边仅为ab段,长度较小,干涉量小,避免对灯具发光效果的影响。
36.由图2可知,小件配光镜12高于尾灯大件2的配光镜,尾灯小件1整体凸出于尾灯大件2,实现了尾灯小件1的凸出立体效果。且小件配光镜12采用双色注塑,内部为不透明,可以为黑色,可在黑色配光镜增加加强筋,保证配光镜整体强度而尾灯小件1配光镜与尾灯大件2配光镜采用上下配合的形式,间隙控制在1.0mm左右,无面差配合,外观效果较好。且由图1可知,尾灯小件1整体安装在尾灯大件2灯壳上,可以有效地保证尾灯小件1与尾灯大件2的一致性匹配,外观匹配效果好。另外,大件灯壳21与车身配合,尾灯小件1采用卡扣113与第三大件灯壳安装面213配合,避免尾灯小件1尖角处起翘变形,保证了尾灯小件1配光镜与车身的间隙面差配合。
37.实施例2、
38.本实施例为一种车辆,车辆包括了上述的汽车前部结构,以及汽车的其他零部件。
39.从外观上来说,本实施例的车辆通过将小件配光镜12双色一体注塑成型,并在小件灯壳11与小件配光镜12的热板焊焊接处设置有大件裙板23,并通过端部卡扣113连接的方式,使得整个汽车尾灯的面差配合好,整体外观效果好。
40.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本发明未详细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41.应当指出,在说明书中提到的“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些可选的实施例”、“示
例性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等表示所述的实施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但未必每个实施例都包括该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此外,这样的短语未必是指同一实施例。此外,在结合实施例描述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时,结合明确或未明确描述的其他实施例实现这样的特征、结构或特性处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范围之内。
42.应当容易地理解,应当按照最宽的方式解释本公开中的“在
……
上”、“在
……
以上”和“在
……
之上”,以使得“在
……
上”不仅意味着“直接处于某物上”,还包括“在某物上”且其间具有中间特征或层的含义,并且“在
……
以上”或者“在
……
之上”不仅包括“在某物以上”或“之上”的含义,还可以包括“在某物以上”或“之上”且其间没有中间特征或层(即,直接处于某物上)的含义。
43.此外,文中为了便于说明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例如,“下面”、“以下”、“下方”、“以上”、“上方”等,以描述一个元件或特征相对于其他元件或特征的如图所示的关系。空间相对术语意在包含除了附图所示的取向之外的处于使用或操作中的器件的不同取向。装置可以具有其他取向(旋转90度或者处于其他取向上),并且文中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词可以同样被相应地解释。
44.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45.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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