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144726发布日期:2022-11-11 19:21阅读:3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


背景技术:

2.在炎炎烈日下的汽车,阳光会通过前风挡玻璃,照射在仪表板、转向盘及前排座椅上,一方面由于部分车辆的仪表板、转向盘及前排座椅中会有皮质材料,在阳光照射下会释放异味;另一方面,驾驶员及副驾驶进入车辆后,会感觉有烘烤感,如有皮肤直接接触,接触位置会感觉烫。二者均会导致乘坐舒适性差。
3.对于这种情况司机会购买反光遮阳板,将反光遮阳板放置于前挡风内侧或外侧,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
4.但该方案不足在于:
5.1.放时会占用后备箱储物空间;
6.2.每次使用时均需司机从后备箱取出,放到前风挡内侧或外侧,使用非常不方便;
7.3.固定不牢靠。


技术实现要素:

8.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通过增加前风挡遮阳帘,减少直接照射到仪表板、转向盘及前排座椅上的光照,减少异味及表层温度,达到提高乘坐舒适性的目的。
9.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包括左侧摆杆1、遮阳帘2、右侧摆杆3、储帘盒5、遮阳帘固定杆6、右连杆7、滑道、电机10和左连杆13,其中遮阳帘 2的左端、右端和底部分别固定到左侧摆杆1、右侧摆杆3和遮阳帘固定杆6 上,且遮阳帘固定杆6装在储帘盒5内,左侧摆杆1底部通过左轴承14连接在车内前挡风玻璃一侧的车门钣金上,右侧摆杆3通过右轴承4连接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另一侧的车门钣金上,储帘盒5固定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底部的车门钣金上,使得遮阳帘2能够将前挡风玻璃遮盖住;
10.左连杆13和右连杆7前后错开设置,并分别通过滑道连接在储帘盒5下方的车门钣金上,左侧摆杆1底部与左连杆13左侧上方采用齿轮啮合连接,右侧摆杆3底部与右连杆7右侧上方采用齿轮啮合连接;
11.电机10固定在左连杆13和右连杆7下方的车门钣金上,且其传动轴通过齿轮与右连杆7和左连杆13下方设置的齿条啮合,能够同时驱动右连杆7和左连杆13沿着对应的滑道滑动。
12.所述左连杆13外套置有第一滑道8和第二滑道9,其中第一滑道8和第二滑道9分别通过轴承套置在左连杆13外,右连杆7外套置有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其中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分别通过轴承套置在右连杆7外。
13.所述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均固定在储帘盒 5下方的车门钣金上,所述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并排设置,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并排设置,且
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与第三滑道11、第四滑道 12前后错开设置。
14.所述右连杆7和左连杆13内侧的下端面分别设有齿条,右连杆7和左连杆 13外侧的上端面也分别设有齿条。
15.所述左侧摆杆1为一体件,分为摆杆本体和齿轮,其中齿轮位于摆杆本体底部,且齿轮与左连杆13外侧上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16.所述右侧摆杆3为一体件,分为摆杆本体和齿轮,其中齿轮位于摆杆本体底部,且齿轮与右连杆7外侧上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17.所述电机10的传动轴外套置有前后两个齿轮,其中一个齿轮与右连杆7 内侧下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另一个齿轮与左连杆13内侧下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9.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遮阳帘机构在不使用的时候可以完全隐藏在仪表板中,减少对使用空间的占用;
20.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遮阳帘机构中只采用了一个电动机,实现遮阳帘的自动打开与折叠;提高使用者的使用便利性。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描述中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内容和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5.其中:左侧摆杆1、遮阳帘2、右侧摆杆3、右轴承4、储帘盒5、遮阳帘固定杆6、右连杆7、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电机10、第三滑道11、第四滑道12、左连杆13、左轴承14。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2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
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9.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30.实施例1
31.一种电动前风挡遮阳帘机构,包括左侧摆杆1、遮阳帘2、右侧摆杆3、储帘盒5、遮阳帘固定杆6、右连杆7、滑道、电机10和左连杆13,其中遮阳帘 2的左端、右端和底部分别固定到左侧摆杆1、右侧摆杆3和遮阳帘固定杆6 上,且遮阳帘固定杆6套置在顶部开口的储帘盒5内,左侧摆杆1底部通过左轴承14固定在车内前挡风玻璃一侧的车门钣金上,右侧摆杆3通过右轴承4 固定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另一侧的车门钣金上,储帘盒5固定在左侧摆杆1与右侧摆杆3之间的车内前挡风玻璃底部的车门钣金上,使得遮阳帘2能够将前挡风玻璃遮盖住;
32.左连杆13和右连杆7前后错开设置,并分别通过滑道连接在储帘盒5下方的车门钣金上,左侧摆杆1底部与左连杆13左侧上方采用齿轮啮合连接,右侧摆杆3底部与右连杆7右侧上方采用齿轮啮合连接;左连杆13和右连杆7是前后错开设置的,一个再左侧,一个在右侧,且左连杆13内侧一小段和右连杆7 内侧一小段在左右方向上重合,进而共同与同一个电机10连接。
33.电机10固定在左连杆13和右连杆7下方的车门钣金上,且其传动轴通过齿轮分别与右连杆7和左连杆13下方设置的齿条啮合,能够同时驱动右连杆7 和左连杆13沿着对应的滑动滑动。
34.所述左连杆13外套置有第一滑道8和第二滑道9,其中第一滑道8和第二滑道9分别通过轴承套置在左连杆13外,右连杆7外套置有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其中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分别通过轴承套置在右连杆7外。
35.所述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均固定在储帘盒 5下方的车门钣金上,所述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并排设置,第三滑道11和第四滑道12并排设置,且第一滑道8、第二滑道9与第三滑道11、第四滑道 12前后错开设置。
36.所述右连杆7和左连杆13内侧的下端面分别设有齿条,右连杆7和左连杆 13外侧的上端面也分别设有齿条。
37.所述左侧摆杆1为一体件,分为摆杆本体和齿轮,其中齿轮位于摆杆本体底部,且齿轮与左连杆13外侧上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38.所述右侧摆杆3为一体件,分为摆杆本体和齿轮,其中齿轮位于摆杆本体底部,且齿轮与右连杆7外侧上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39.所述电机10的传动轴外套置有前后两个齿轮,其中一个齿轮与右连杆7 内侧下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另一个齿轮与左连杆13内侧下端面的齿条配合连接。
40.实施例2
41.连接说明:遮阳帘2压接到左侧摆杆1、右侧摆杆3上、遮阳帘固定杆6 上,其中遮阳帘固定杆6固定在储帘盒5,左侧摆杆1通过左轴承14固定,右侧摆杆3通过右轴承4固定,左侧摆杆1与左连杆13采用齿轮啮合,右侧摆杆 3与右连杆7采用齿轮啮合,左连杆13与第一
滑道8、第二滑道9通过轴承连接,右连杆7与第三滑道11、第四滑道12通过轴承连接,右连杆7与左连杆 13采用齿轮齿条与电机10啮合。
42.运动说明:当需要打开遮阳帘时,控制电机10开启,通过其传动轴上的齿轮与右连杆7和左连杆13内侧下端面的齿条,带动左连杆13与右连杆7同时向内侧运动,左连杆13与右连杆7再分别带动左侧摆杆1与右侧摆杆3绕着轴承向外侧摆动,从而将固定在摆杆上的遮阳帘2打开;当需要关闭遮阳帘时,控制电机10反向运转,进而带动左连杆13与右连杆7同时向外侧运动,左连杆13与右连杆7再分别带动左侧摆杆1与右侧摆杆3绕着轴承摆动,从而将固定在摆杆上的遮阳帘2拧劲儿向下压收起到储帘盒5中。
43.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44.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45.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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